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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托购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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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托购买合同

委托购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椐国家法律律、法律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原则共同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房屋达成本合同: 一、托购买房屋子的具体要求:

地段: ;楼盘名称: ;房号: ;建筑面积: 成交价格:(人民币) 元/平方米;是否需要办理按揭贷款:需要 不需要;

首付人民币 元整。

二、托期限为 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期满时,委托事务未安成的,若甲方未书面提出终上本合同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之期限续约, 并以此类推:若一方要提前终止合同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 三、委托代理支付:

1. 乙方按本公司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上述房屋实际成交价的 %作为乙方委托代理

费,计人民币 元整。

2. 甲方应在与乙方介绍的房屋出售方办理完房屋过户手续(产权过户、银行一站式按揭贷

款委托过户、公证、写卖契)当日将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3. 甲方如未能按时将代理费支付给乙方,则逾期每日加收万分之二的滞带金。

4. 在委托期限内或委托期满后 月以内,甲方和乙方曾介绍过的房屋出售方私下成

交的(包括产权过户、办理公证、签定定金合同或买卖合同、写契约等),甲方同样要全额支付委托代理费给乙方。

5. 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房屋出售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后出现房屋出

售方违约并获得房屋出售方双倍反还的定金的情形下,甲方需双倍支付全额委托代理费给乙方。 四、合同履行: A.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应积极寻找符合甲方要求的房源,并且依甲方要求带领甲方去实地

看房。

B. 乙方为甲方与房屋出售方签定买卖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成买卖合同的

订立。

C.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与房屋出售方办时刻主屋过户、银行按揭贷款、公证等相关手续。 D. 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可由另外一方代替或者协助乙方

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五、补充条款: 六、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将争议事项提交新乡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经纪人: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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