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南方东银.祥瑞新城 施工单位 作业部位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 交底人 交底部门 交底内容:塔吊安全指挥技术交底 1.信号指挥工佩带“信号指挥”标志或特殊标志,安全帽、安全带、指挥旗、口哨具备、并且正确配合使用。 2.熟悉起重机械的基本性能,向起重司机及挂钩人员进行信号操作的约定。 3.必须了解吊运物件重量、堆放位置、其他固定物的连接和掩埋情况等,确定吊点、吊装方法的具体事宜。 4.检查吊索具的磨损状况,有达“报废”标准情况之一的立即更换。尚未达到标准却有磨损程度轻的,必须降低其允许使用范围。 5.检查吊索具,容器等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吊具变形,扭曲、开焊、裂缝等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否则停止使用。 6.信号指挥必须集中精力,按照规定要求操作,时刻注意塔吊运转、吊物情况。 7.信号指挥人员站立得当,上下信号密切联系,应当清楚的注视吊物起、运转、就位的全过程。 8.信号指挥者应当站立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 .9.吊物起吊200—300mm时,应当停钩检查,待妥当后,再行吊运。 10.吊物悬空运转后突发异常时,指挥者应当迅速视情况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撤离。指挥塔吊司机将吊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起吊。 11.调运中若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挂高空,应想办法将重物落放到稳妥的位置并垫好。 12.吊物时。严禁超低空从人的头顶位置越过,要保证吊物与人的头顶最小安全距离不小于1m。 13.两台塔吊交叉作业时,指挥人员必须互相配合,注意两吊机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以防止两吊机相撞或吊物钩挂。 14.起重“十不吊” 14.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14.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14.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14.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14.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14.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14.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14.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4.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4.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交底人签名: 接收交底人签名: 交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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