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 ea h∥法学研究 浅谈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 宋县伟I辽宁大学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36 摘要:在现今日趋激烈的文化经济时期,商业秘密受到侵犯的事件在当今社会中普遍存在。本文主要从立法层面、制 度保护方面来阐述我国商业秘密的保护以及主要弊端,并提出保护商业秘密的主要措施,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从 源头上解决问题,如何加强我国的商业秘密保护问题。 关键词:商业秘密;现状;重要性;完善 一、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现状及主要存在的缺陷 目前中国商业秘密保护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在加入WTO 后,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必须遵守TRIPS协议,中国国内的商 业秘密保护立法起步较晚,与世界上其他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 距,要想与世界接轨,还面临着诸多挑战,能够归纳如下几个 方面的主要缺陷:1.在行政保护方面,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执 法力度较弱,地方保护主义严重。2.在民事保护方面,存在的 主要问题是归责原则不明确,民事赔偿不力。3.在保护方 面,没有尽到应该尽到的责任,没有制定有效的行政 法规来更好地保护商业秘密。4.在立法方面,保护商业秘密的 立法过于分散。在中国不同的法律规当中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相 对比较分散。由于各种法律法规在立法目的不同,从而导致了 这种因素的发生,很难保证体系完备、系统完整。 二、商业秘密的重要性 (一)商业秘密的保护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的一个重要因素。商业秘密对于一个企业来讲是巨大的财 富,如果这种的财富被侵害,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后果 不堪设想。所以我们急需通过立法措施来保护我们的商业秘密, 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制定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以保障市场经 济长期稳定的发展。 (二)保护商业秘密是有效应对高科技的迅猛发展的客观 需要。现如今传统的商业秘密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受到现代 技术的严重威胁。如果一个公司企业不能够改变保护商业秘密 的战略方式,无疑会被现代社会所淘汰,所以随着现代科技的 发展保护商业秘密又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由此可见,公司 企业只有通过新的保护措施才能有效应对现代科学技术所带来 的挑战。 以一般民事主体可能违反了商业秘密,因此应扩大对侵犯商业 秘密的使用和保护范围,通过健全的法律保护机制的建立有效 遏制对商业秘密侵权。 (二)完善我国行律规范的相关规定。在行政保护方 面,行政执法人员责令侵权人停止违法行为虽然可以有效地阻 止侵犯商业秘密的非法使用,避免相关利益人遭受损失,但就 进一步如何有效地遏制商业秘密的侵犯,在行政保护方面还存 在很大缺陷。在这方面,而不是像美国《统一商业秘密法》中 的“临时禁令”制度那样,在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使法 院有权在诉讼之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停止侵犯商业秘密 的裁决。我们国家如果在立法层面上能够做出类似规定,不但可 以有效地把侵犯商业秘密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而且可以使我国 的商业秘密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从而与世界接轨。我国根据 TRIPS协定的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商业秘密的法律规范,建 设确保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以顺利进行。此外, 在履行职责的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知道他人的商业秘密 后,不得使用或泄露商业秘密,如果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不遵 守相关规定,做出违法行为,应制定救济保护措施使那些行政 违法人员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三)完善我国刑事法律规范的相关规定。在刑事立法方 面对刑事责任的设置中,没有做出详细规定来追究侵权者的刑事 责任,因此针对目前《刑法》中应当添加侵犯商业秘密罪,用特 殊条款来对商业秘密进行有效地庇护,可以填补我国刑法中对有 关商业秘密相关罪名的空缺。我们国家刑法应该对这种侵犯商业 秘密罪设立不同的法定刑,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做出更加详细的司 法解释以使对侵犯商业的行为做到罪责刑相适应,从而保证依法 定罪、依法量刑。其次,完善的“重大损失”和“非常严重的后 果”的详细应用指南的具体规定,完善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综上所述,在我们国家侵犯商业秘密的现象普遍存在,而 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我国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的法律法规还不 健全还停留在初级阶段,而且制度规定的过于僵化,操作起来 十分不便。因此我们应该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的相关立法经验 为我所用,完善法律法规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 度,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例如建立一部《商业秘密保》, 使这部法律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成为我国法律 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使其成为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的一 个组成部分。《商业秘密保》应规定如下:商业秘密应规定 所有权,由于商业秘密是一种知识产权,是无形的,所以法律 应当明确规定其所有权;商业秘密的转让合同内容和主要条款 应明确列明具体细则,侵犯商业秘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三、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一)设立管理和监控机构。商业秘密是一个科学研究的 产品,在生产经营和企业各方面活动中普遍存在,要实现统一 的协调机构,来管理和监控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管理机构需要 考虑企业和商业秘密的管理任务,选择适当的模型尺寸。在实 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应该建立保护商业秘密的专门组织机构, 在那些商业秘密比较少的中小企业,我们可以建立专门负责人 来管理,建立和完善商业秘密管理监控机制。 (二)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在我们国家建立健全商业秘 密社会保障机制是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现代企 业发展进步的重要保障。根据商业秘密的发生、传送、保存等 运行制度为主要目标,把商业秘密尽量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 内,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一般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企业章程自己的保护;第二阶段是与负有保密义务 的人签订保密协议;第三阶段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 保护。 等。一个完整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的建立是一个集商业秘 密的特别法、民法、刑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全 方位、多层次的结合。 参考文献: 四、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立法完善 (一)完善我国民事法律规范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扩展对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需要在法律法规当 中明确规定。商业秘密的侵权具有普遍性,能够是企业中的知 情人员,可以是科学研究所,也能够是但有保密义务的受让方 以及一个通过各种渠道所获悉的商业秘密的不特定第三人,所 56 [1]杨忻、李淼.《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电子工业出版社 [2]孔祥俊.《商业秘密保原理》.中国法制出版社. [3]吴寿仁.《商业秘密保护手册》.人民邮电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