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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组建“河南省招商引资律师服务团

来源:筏尚旅游网


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组建“河南省招商引资律

师服务团”的通知

【法规类别】律师业务

【发文字号】豫司文[2011]251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1.11.22 【实施日期】2011.1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组建“河南省招商引资律师服务团”的通知

(豫司文[2011]251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商务局,各省直管县(市)司法局、商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1〕32号文件)、《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精神,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全面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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