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照新[1];赵海[1]
作者机构: [1]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北京100810出版物刊名: 改革页码: 78-87页年卷期: 2013年 第2期
主题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摘要:随着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发展,我国将形成以承包农户、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以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为支撑,多种生产经营组织共同协作、相互融合、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处理好五个关系。具体来说,要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强新型经营主体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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