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防排烟系统及消防措施:
1. 一层的大会议室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量按每平米60m3/h计算。
2. 按规范要求需排烟且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走道设机械排烟,排烟量按不小于13000m3/h计算。地下走道排烟时设置相应的补风系统,补风量不小于排烟量的50%。
3. a)防烟楼梯间及合用前室分别设置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合用前室每层设一个常闭电动加压送风口;防烟楼梯间每两层设一个常开式加压送风口。火灾时由消防中心(或就地手动)打开着火层合用前室的送风口及其加压风机。
b)防烟楼梯间的设计余压值为50Pa,合用前室的设计余压值为25Pa。各防烟楼梯间加压系统风机的出风管上设电动泄压阀,并在楼梯间的1/2高度处设压差传感器。当防烟楼梯间与相邻疏散走道的压差≥70Pa(可调)时,该泄压阀将受控打开泄压;当防烟楼梯间与走道的压差降至50Pa时,泄压阀将受控关闭。合用前室在与每层疏散走道的隔墙上设重力式余压阀(带防火阀),当前室与疏散走道的压差>25Pa时,该阀将自动打开泄压,该阀的最大泄压排风量按内外压差不超过90Pa计算。
4. 风管穿越防火分区处、穿越通风空调机房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穿越(有隔墙)变形缝的两侧均设防火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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