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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勐政发〔2010〕88号

来源:筏尚旅游网


沧勐政发„2010‟88号

勐董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普实”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勐董镇各中、小学:

实验教学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需要;是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动脑动手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措施;为确保我镇“普实” 目标如期实现,根据《沧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县普及实验教学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发[2009]30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中小学实际,特对勐董镇 “普实”工作领导小组作如下调整充实,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魏志宏(勐董镇副镇长) 副组长:字光富(勐董镇中心完小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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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军(勐董中学校长) 组 员:祁连云(勐董镇党政综合办)

魏志芳(勐董镇财政所所长)

段世云(勐董镇宣传干事)

罗世荣(勐董中学教导主任)

张建平(勐董中心完小教导主任) 田 丽(勐董中心完小教务副主任) 白阳清(勐董镇中心完小总务主任) 杨发琴(白塔小学校长)

田海宾(芒回小学校长)

施丽芬(勐董中心完小专职实验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勐董镇人民政府。各“普实”学校校长、实验人员、全体教师要负责好学校教学仪器的建设、管理、使用、保养, 以及收集整理资料,填写“普实”各种报表,积极开展好“普实”教学工作。严格按照普及实验教学的标准,努力创

造条件、扎实工作,如期顺利通过各级验收。

附:沧源县勐董镇关于开展“普实”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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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董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调整充实 普实 领导小组 通知 勐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0年10月13日印发 拟稿:魏志宏 校对:祁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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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县勐董镇关于开展“普实”工作

实施方案

为确保2010年我镇“普实”工作顺利推进,根据沧政办发„2009‟307号《沧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县普及实验教学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及《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云南省实验教学普及县验收标准》和《临沧地区普通中小学实验工作规范手册》及沧政办发„2009‟307号《沧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县普及实验教学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坚持标准,严格要求,整体规划,分类指导,逐项实施,规范学校管理,改革教学方法,促进我镇教育教学质量的大幅度提高。

二、“普实”的目标 (一)学校装备类别的划分

本着实用、够用和“软件从严、硬件从实”的原则备齐实验用房、实验仪器。结合我镇实际,将我镇小学装备类别划分如下:

勐董中学按Ⅰ类初中标准装备。建设3间实验室(理、化、生各一间,≥76㎡/间),3间保管室兼准备室(理、化、生各一间,≥43㎡/间);实验仪器Ⅰ类标准一套。

勐董镇中心完小、白塔小学、芒回小学按Ⅱ类小学科学实验室标准装备,各建设实验室一间(≥56㎡/间),准备室一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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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间),没有条件的也可以与实验室共用一间,小学科学实验仪器Ⅱ类标准一套。

(二)2010年底,我镇勐董中学,中心完小、白塔小学、芒回小学四所学校按省教育厅“普实”的验收标准,在实验用房建设、教学仪器配备及教学设施配套,实验室规范管理、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使用操作技能等方面全部达到各种类别学校的规定要求,并接受省“普实”工作的检查验收。

三、“普实”的验收标准及要求

1、普及实验教学的验收标准,按《云南省实验教学普及县验收标准》和《临沧地区普通中小学实验室工作规范手册》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普及实验教学的具体要求,按《云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规范》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3、普及实验教学的具体要求,按沧政办发„2009‟307号《沧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县普及实验教学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四、实施“普实”的步骤

根据普及实验教学的标准,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我镇的普及实验教学工作分如下步骤进行:

(一)2009年11月,根据《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和《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中的各类配备标准,对我镇中小学的教学装备进行摸底,做出各类学校的应有数计划(中学:物理、化学、生物、数学、地理;小学:数学、科学),让各个学校做出现有数和尚需数计划,进行全镇汇总上报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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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09年12月,统计完成全镇实验仪器采购清单,上报县教育局。

(三)2010年1-3月召开全镇校长、教导主任“普实“工作布置会,转发省教育厅对“普实”工作检查验收的相关文件,对全镇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操作进行培训。

(四)2010年4月,根据学校规划和办学规模,对照《云南省实验教学普及县标准》和《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深入全镇各中小学进行检查、督导、指导工作,全面推动我镇中小学“普实”工作的开展。

(五)2010年5、6月,镇“普实”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镇中小学“普实”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写出整改意见。

(六)2010年9、10月,学校向镇政府和县教育局上报普及实验教学检测验收申请报告,并争取一次性验收合格。

实施普及实验教学,我们以镇政府和学校为单位,逐校、逐项落实。镇政府根据实施方案作出总体规划和具体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普及实验教学,合格一所学校验收一所学校,最后以镇为单位,向县人民政府申报检查验收。

五、实施“普实”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制定计划,层层落实 镇属各校要根据“普实“方案的要求,成立学校“普实”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办事机构,负责领导“普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对学校的“普实”工作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并制定好学校的“普实”计划、措施和实施“普实”的具体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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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镇属各校要组织广大师生、群众认真学习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普实”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为什么“普九”达标后要强调抓好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充分理解实验教学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使广大师生、群众认识到当前中小学教育是面向未来的教育,要端正办学思想,改革教育观念好方法,把基础教育从单纯升学教育的模式,转到全面提高学识素质、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的方向上来,着重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适应未来就业的能力。

(三)抓好典型,以点带面

为了使“普实”工作学有榜样,有目标,勐董镇中小学要抓好1所学校作为示范点,推动本镇中小学“普实”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严格考核。学校将对“普实”工作突出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工作进程相关人员除批评外,取消其评先、晋级的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抓好仪器配备、设备配套工作

在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通过“普九”攻坚,我镇中小学的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但与教育事业的发展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仍不能适应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需求。因此,必须从现有装备需要的实际出发,按照“建、配、管、用、研”综合配套的原则,做到实验室、仪器室建设符合标准,装备综合配套,管理规范严密,使用注重实效,努力完成普及实验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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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抓好实验人员队伍建设

当前,我镇中小学实验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这将影响“普实”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要按“普实”的要求,配足各校的实验人员好管理人员,并分期分批按业务性质不同进行分类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水平。

(七)规范实验室管理

实验室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且制度公布上墙。每个实验室要有主管领导和管理人员。全部仪器设备都要分类建账,做到账物相符,柜有柜卡,物有标签,账、卡、物相符;仪器存放药整齐有序,清洁无尘,分类存放,合理排列,取用方便定期检查保养;仪器使用说明书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存放,并配备各种仪器维修所需基本工具,建立维修保养制度。学校领导每学期要检查实验室账物管理情况,并有检查记录。

(八)开足实验,提高学生实验操作技能

各校要按教学大纲、教材规定开全、开好实验课,保证实验教学质量。实验学科的教师每学期都要有实验教学计划和总结,学生做实验要有实验报告,而且规格要求统一,按序号完整有序装订成册。学校各种计划、总结要有实验教学内容,,领导要定期研究如何开展实验教学,并做好会议记录。要经常开展实验教学观摩课、示范课、研究课以及实验人员的操作、规范管理等评比竞赛活动同时组织实验教师、实验人员和管理人员坚持自制教具。积极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实验室,指导学生自选实验课题,自编实验程序,自行设计实验,独立操作,不断提高操作技能。

(九)认真自查整改,迎接县、市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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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要按照“普实”要求及工作进程,认真制定实施“普实”措施,进行自查整改,对照“普实”验收标准,逐项检查,逐项整改,逐项落实,如期顺利通各级验收。

沧源县勐董镇人民政府 201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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