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依据
1.1 本工程“建设监理大纲” 1.2 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1.3 本工程项目法人与其它承包商、供货商(包括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
1.4 本工程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1.5 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等。 1.6 国家及原电力部颁发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和质量验评标准等(包括达标投产考核指标)。
1.7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安装工作指导书。
1.8 施工过程中设计承包商、项目法人及上级单位对本工程所发布的有关文件(包括设计修改通知单、施工图会审、交底纪要及项目法人和上级单位对工程提出的要求)。 2、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隆子县35KV、10 KV电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隆子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10kV送电线路2条,总长75.103km。共计杆塔982基,0.4kV
线路长度56.08km, 0.22kV线路长度100.72km,共计水泥杆3023基,配变38台/3405KVA,户表2192只。
2.3 工程项目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2011 年 11 月 20 日 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计划工期为 11个 月。
3、监理范围
输电工程建设的初步设计、材料采购、施工、调试及保修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各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4、监理内容 4.1 设计阶段
4.1.1 参加初设审查,对初设及概算是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报告及有关文件提出监理意见。重点是技术、经济的合理性和投产后的安全可靠性。 4.1.2 检查施工图设计质量、协助解决设计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4.1.3 审查设计承包商提交的施工图交付进度计划,提出监理意见,并督促其实施。
4.1.4 参与或主持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提出监理意见。 4.1.5 核查施工图预算,提出监理意见。 4.2 材料采购阶段
4.2.1 参与材料采购或订货选厂的考察招投标等比选工作,提出监理意见。 4.2.2 协助项目法人签订订货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 4.2.3 参与现场到货验收工作。 4.2.4 根据需要参与工厂检验。 4.3 施工调试阶段
4.3.1 协助项目法人申报施工调试招标申请、编制招标文件。 4.3.2 参加招标评审,提出监理意见。
4.3.3 协助项目法人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调试承包合同。
4.3.4 对施工调试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营业许可证及业绩进行审查,
确认分包单位及其分包的范围。
4.3.5 审查施工调试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进度计划、资金运用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
4.3.6 审查施工调试承包商编写的“施工调试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并督促实施。
4.3.7 核查开工条件准备情况,审查或审批单位工程及分部工程的开工报告。 4.3.8 检查现场施工调试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4.3.9 核查设计修改或设计变更申请,提出监理意见。
4.3.10 检查各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各隐蔽工程的质量,做好验收签证工作。
4.3.11 核查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审查核签施工调试承包商的月、季、年度完成工程量及付款凭证,参加工程结算审核。
4.3.12 参加或主持召开施工调试协调会,及时解决施工调试中存在的问题。 4.3.13 遇到威胁安全或影响质量的重大问题(包括事故)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项目法人,协助项目法人作进一步分析处理并监督实施。 4.3.14 对结合工程进行的科研试验、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的技术方案及费用提出监理意见。
4.3.15 做好竣工验收准备,组织竣工预验收,督促消除缺陷。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参加竣工验收。
4.3.16 参与审查调试计划、方案、措施及报告。 4.3.17 参与启动方案的讨论及启动试运行。 4.3.18 复核工程竣工决算,提出监理意见。
4.3.19 监督施工调试合同履行,维护项目法人和施工调试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协助处理违约及索赔等事宜。
4.3.20 建立监理文档,工程竣工后整理移交给项目法人。
4.3.21 督促施工调试承包商按时提交竣工资料,审核资料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
4.4 保修阶段
4.4.1 对保修期发生的问题责任进行鉴定,鉴定工程最终质量、监督有关单位,处理及完成未了事项。 4.4.2 监督质保金执行情况。 5、 监理目标 实现输电工程达标投产
5.1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全部达到合格。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满足达标投产的质量目标要求。
5.2 进度目标:工期控制在《合同》工期内。
5.3 投资目标: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工程总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 5.4 安全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重大设备质量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 6、监理措施 6.1 质量控制
6.1.1 参加初设审查进,对路径方案 、基础、铁塔、导线、避雷线、金具及绝缘子等选型在安全可靠性、适用性和经济性方面提出监理意见。
6.1.2 参加施工图审查时,对施工图的完整性、正确性、图面质量以及能否满足材料加工,施工和运行维修方便方面提出监理意见。
6.1.3 采用招投标或考察了解材料的质量、价格,严格审查资质、技术装备水
平、履约能力,进行比选确定供料单位,以保证材料及构配件的质量。 6.1.4 参与材料到货现场验收、工厂检验及核查质量保证文件(包括出厂检验报告,合格保证及施工承包商的复测、复试报告),确认材料的质量。 6.1.5 对新材料的应用,应事先对技术鉴定及有关试验和实际应用报告进行审查确认,并经有关单位批准。
6.1.6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措施中有关保证施工质量的内容是否完整,合适,其重要点如下: 6.1.6.1 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6.1.6.2 施工管理、施工技术人员及主要技术工种人员配备及分工是否合适。 6.1.6.3 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包括作业指导书)是否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对施工中可能遇到的气候,地质等不利情况,有无应对方案和保证质量的措施。 6.1.6.4 主要施工机具及计量、测量等工器具配备是否合适。
6.1.6.5 准备采用的质量标准,施工技术及评级记录表式及质量检查验收项目划分是否合适。
6.1.7 在线路基础、杆塔组立、架线、接地各分部工程施工时,按监理作业卡或监理工作指导书要求对主要的、关键的工序及隐蔽工程采取见证(包括文件见证或现场见证)、停工待检、旁站监理等方式跟踪进行质量检查,分项工程完工后采取登塔、走线、复测等检查方法进行中间验收。发现问题当即口头指出并发书面整改通知,整改后进行复查,复验,然后签证允许进行下一分项工程施工。
6.1.8 严格控制设计设计修改及设计变更申请,根据其内容的重要程度及增加费用的大小按项目法人授权进行审查或核批。
6.1.9 竣工验收前对施工质量及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预验收,对整个工程(包括
本体工程、辅助设施及通道障碍清理等)完成情况及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竣工草图及验收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如发现缺陷和问题督促施工承包商整改,完成后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并提交项目法人进行竣工验收。
6.1.10 参加竣工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继续督促施工承包商整改。最后参加工程质量评定及竣工交接。
6.1.11 工程保修期间发生的质量问题在分清责任后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6.1.12 实施质量奖罚,达到质量优良者按合同规定提请项目法人支付奖金,如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拒付工程款并扣质量保证金。 6.2 进度控制
6.2.1 根据进度目标要求编制设计、材料供应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采用横道图或网络图编制)。
6.2.2 对设计进度计划进行审查,检查实际交付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法人汇报进行协调。
6.2.3 对材料供应计划(包括项目法人提供及施工承包商自行订货可采购)进行审查,当实际到货与供应计划不符合时及时协调并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 6.2.4 审核施工承包商编制的总进度及分阶段(按年、季、月)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总工期要求,以及安排是否合理。
6.2.5 检查施工承包商的材料运输、施工用工机具、劳动力配备及通道清理障碍物的拆除等工作能否满足施工进度需求。
6.2.6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工程的实际进度,如发现拖期,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协调,以保证实现预定的工程进度目标。
6.2.7 按合同规定提请项目法人对工期提前者实行奖励,对工期延误者进行罚款。
6.3 投资控制
6.3.1 审查设计文件是否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配合设计承包商推行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尽可能采用标准设计,以做到即能保证质量,又能减少工程投资。
6.3.2 审查概算、预算有无不实之处以及漏列、错列项目。
6.3.3 由于设计图纸交付进度拖延影响工程进度或因设计失误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监理方可向项目法人提出按设计合同规定扣减设计费用的建议。 6.3.4 在材料、器材选用和采购时,选用价格合理,质量好的产品和供货厂家。严格控制材料代理。
6.3.5 督促施工承包商编制用款计划,协助项目法人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6.3.6 通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避免不必要的赶工。
6.3.7 施工过程中对投资实行跟踪,动态控制和分析预测,发现偏差督促施工承包商采取纠偏措施。
6.3.8 对已完实物工程量进行复核,对付款凭证(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备料款、预付款的扣回、结算款等)签署意见。
6.3.9 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对设计变更审查时应考虑工程费用是否增加,如超越授权范围应报项目法人审批。
6.3.10 协助项目法人处理索赔事宜,审核各项索赔依据与金额是否合理,并进行签证。
6.3.11 审查工程结算书及竣工结算书,对其真实性及计算依据进行确认签证。 6.4 安全控制
6.4.1 对施工合同及安全协议等进行检查。
6.4.2 督促施工承包商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制度。 6.4.3 对重要跨越、邻近有电、地形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特殊施工,应要求施工承包商事先制订特殊施工安全措施报监理审查并监督执行。
6.4.4 结合线路施工特点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施工承包商整改。 6.4.5 配合有关单位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4.6 督促施工承包商文明施工。 6.5 合同管理
6.5.1 协助项目法人编制及签订设计、施工、材料订货等工程建设合同,对其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提出监理意见。
6.5.2 检查各项工程建设合同进行跟踪管理。定期检查合同履约情况。 6.5.3 协助项目法人处理违约及索赔事宜。 6.6 信息管理
6.6.1 建立以项目法人(或项目法人授权的监理单位)为中心的信息网,集中收集和管理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各种信息,各参建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输入工程信息网存储系统。
6.6.2 审查各参建单位的信息并进行整理汇总,提出处理意见,向有关单位发布。
6.6.3 建立信息收发记录,其中内容包括:信息名称、时间、信息提供者、接受者、接受形式、类型和处理意见。
6.6.4 建立监理档案。按照工程达标投产有关工程档案管理的内容要求,监理合同中向项目法人提供监理资料的承诺及监理单位内部有关档案监理资料的具体要求,综合考虑后确定档案编目。本工程的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中随时积累、整理、竣工后集中整理经本单位领导审批后移交项目法人或内部留存归档。
6.6.5 审查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的竣工资料,提出监理意见。 7、 监理组织及资源配置
7.1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见图1) 质量进度控制 监理组长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安全控制 专业监理工程师 投资控制与合同管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 项目总监理部 总监理师代表或副总监理师 信息资料管理综合管理 行政 文秘 司机 图1 机构设备及人员配备图
7.2 其它资源配置 7.2.1 办公及通讯设备
电脑及打印设备 3 套 复印机 2 台 传真机 1 台
电话 1 台 移动电话 5 台 7.2.2 检测工器具
经纬仪 1 台 水平仪 1 台 罗盘仪 1 台 钢卷尺 10 把 游标卡尺 5 把 接地电阻测量表 1 台 力矩扳手 5 把 望远镜 1 只 照相机 1 只 7.2.3 交通车辆
交通车辆 1 辆 8、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本工程应贯彻执行本单位为规范监理工作而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贯标认证要求执行的各项程序文件和工作指导。其主要内容如下: 8.1 各级监理人员责任制。 8.2 工程设计监理制度。 8.3 开、竣工监理制度。 8.4 施工质量监理制度。 8.5 工程付款索赔签审制度。 8.6 工程计划、月报管理制度。
8.7 设计、施工监理有关的程序文件。 8.8 设计、施工监理有关的工作指导书。
附录A 相关工作流程图
流程1:输电线路工程建设及项目监理工作程序(见图A1)
输电线路工程基本 建设程序 电力系统规划 项目监理 工程程序 项目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监理投标签订合同购买招标书 勘察现场,标前会议 初步可行性研究 上报项目建议书 监理规划 可行性研究 上报可行性研究 预初步设计 (概念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 分部试运行 整套试运行 移交式生产 施工监理 设计监理 编制监理大纲 成立项目监理部 编制监理规划 制定监理实施细则 核查设计承包商资质 核查质保体系 初步设计监理 施工图设计监理 设计现场服务监理 核查施工承包商资质和质保体系 事前(资源投入)控制监理 事中(施工过程)控制监理 事后(施工结束)控制监理 复核调试单位资质核查质保体系 参与调试大纲审查 参加整套启动验收 参加试生产及达标验收 调试监理 试生产期 (性能考核试验) 试生产监理 移交监理档案资料 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任务结束签证 工程竣工验收 监理合同结束 图A1输电线路工程建设及项目监理工作程序 流程2:输电线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监理工作流程(见图A2)。
签订监理合同 编制监理规划 初步设计监理 线路与变电站接口 配合的检查和确认 施工图设计监理 检查分包商资料 制定监理实施细则 审查是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 报告和设计批准文件,重点: 1、技术、经济的合理性 2、投产后生产的安全可靠性 3、设计方案优化的意见 4、对设计概算的意见 委托方审查监理规划 成立项目监理部 1、检查设计文件及一、二级施工图纸是否已符合已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审批文件、有关规程、规范、标准。 2、施工图交付进度核查、督促和协调 3、参与施工图会审 4、核查设计变更 5、对施工图预算提出意见 设计监理工作总结 编写设计评估报告 监理资料整理归 监理服务终结签证
图A2 输电线路建设项目设计监理工作流程 流程3:输电线路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流程(见图A3)
签订监理合同 成立项目监理部 编制监理规划 委托方审查监理规划 制定监理实施细则 参加施工招、投标工作 竣工验收 竣工初验 施工过程监理 施工准备监理 1、核查分包商资质 2、参加施工图会审和交底 3、核查施工准备条件 4、审查开工报告 工程进度控制 1、主要工程材料控制 2、主要工序质量控制 3、 隐蔽工程及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1、核定单位工程量 2、 审查工程结算书 1、核定单位工程量 2、审查工程结算书 审查竣工报告 施工监理工作总结 1、核定单位工程量 2、审查工程结算书 监理资料整理归档 监理服务终结签证
图3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工作流程 流程4:施工招标阶段的监理程序(见图A4)
流程5:材质核定流程(见下图)
协助项目法人编制招标文件 审查投标单位资质 踏勘现场和召开招标会 协助项目法人组织开标评标 协助项目法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参与合同谈判 协助项目法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图A4 施工招标阶段的监理程序
施工承包商提出样品和技术资料 监理工程师审查 否
是 施工承包商采购 附合格证进场施工承包商抽样测试 否 监理工程师核验 是 投入使用
流程6:设计变更工作流程(见下图)
施工承包商提出 联系内容 设计承包商 申报 申报 否 申报 重大问题报 项目法人 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或 监理工程师审核提出修改 或审核意见 可
施工承包商实施 流程7: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流程(见下图)
确定工程总工期目标 施工承包商在开工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 申报 否 监理工程师审核实施过程分阶段提交 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 可 申报 否 监理工程师审核可 实 施 责成施工承包商采取措施 监理工程师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 否 按计划执行 可 流程 8:工程停工、复工流程(见下图)
监理签发工程暂停指令 对造成工程停工的问题 进行处理或整改 施工承包商填写复工申请 监理工程师审查复工条件 签发复工指令
流程9: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签认流程(见下图) 不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施工承包商 质量保证 资料齐全 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隐蔽/分项分部 工程签认完毕 填写报表报监理审核 监理工程师签认 分部分项工程 质量自语评合格 审核质量 保证资料 /分项 检查隐蔽分部工程是否完成 分部分项工程 质量是否合格 签发不合格证书 签发工程质量认可证书 流程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见下图) 严重质量事故 施工承包商 一般质量事故 项目法人 按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重大质 量事故执行和调查程序》执行 项目监理部 施工承包商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设计或施工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监理签发处理方案,并督促实施 施工承包商按方案组织实施监理 进行质量验收 流程11:竣工验收流程(见下图) 施工承包商验收合格后提出预验收申请 申报 否 监理单位审查资料及现场预检验 监理单位组织预检,施工,设计承包商参加,监理单位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施工承包商整改申报 监理单位复验 否 可 施工承包商提交工程档案资料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项目法人组织竣工验收,施工、监理设计及其它有关单位参加 监理单位提出评估报告 进入保修阶段
可 流程12: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程序(见下图) 签订施工合同 项目法人、施工、监理 施工图会审 工程预付款申请 承包单位 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 施工图纸实施 承包单位 审核预付款申请 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否
设计变更及工程 洽商申请 承包单位 申报已完分项 工程报验单 是 否 否 承包单位 认可审核申请 监理工程师 审核计量 监理工程师 否 是 索赔申请 承包单位 是 签认付款凭证 总监理工程师 索赔审批 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图A12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程序
报送项目法人 监理单位 是 流程13:保修阶段的监理程序(见图A13) 定期对工程回访 无质量 问题 责任期 结束时的检验 协助项目法人与施工承包 商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有质量 问题 鉴定质量责任 督促维修 维修工程质量检验 可 图A13 保修阶段的监理程序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试行)
1、 监理依据
1.1 本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1.2 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及电力行业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技术规范、标准、规程、验评标准等。
1.3 项目法人与各承包商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
1.4 已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修改通知单等有关设计技术文件和工程协调会等施工过程文件。 1.5 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1.6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安装工作指导书。 1.7 项目法人及上级单位对工程提出的要求。 2、 监理范围
输电工程建设的初步设计、材料采购、施工、调试及保修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各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3、监理目标
实现输电工程达标投产。
3.1 质量目标:工程验收全部合格。质量达到优良级,满足达标投产要求。 3.2 进度目标:控制总工期为 11月。自 2011 年 11 月 20 日开工至
2012年 9 月 30 日竣工。
3.3 投资目标:工程总投资控制在批准概算的总投资范围之内。
3.4 安全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 4、 监理措施 4.1 质量控制
4.1.1 参加初步设计审查时,检查设计内容是否达到应有的的深度,一般应包括下无内容。
4.1.1.1 路径方案的比较选择,一般应的地形图上绘制多个路径方案,对其技术、经济等条件进行综合比较,推荐最佳方案。
4.1.1.2 线路沿线环境条件包括:重要跨越(森林、江河、铁路、公路、超高压电力线路)邻近通信线路等有关情况资料及初步商谈或签订的原则协议。 4.1.1.3 气象条件 4.1.1.4 沿线地形地质情况
4.1.1.5 基础、杆塔、导线、避雷线的选择。 4.1.1.6 防雷保护、绝缘配合及防震措施。 4.1.1.7 根据线路长度确定是否换位。 4.1.1.8 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物的安全距离。 4.1.1.9 提出主要材料清单。
4.1.1.10 新技术、新材料等应用说明。
4.1.2 审查工程初步设计是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设计批准文件。对设计条件的正确性进行复核,对各种设计方案检查是否经过认真优化,对采用的设计标准是否适当,是否符合设计规程、规范的要求等方面提出监理意见。
4.1.3 审查施工图,首先检查其完整性,图纸目录及其内容是否齐全,符合一般分卷规定。对正确性的检查则先检查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接
着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及参加选线、定位了解的现场情况审核图纸的正确性。在此基础上考虑基础、杆塔种类及加工件的规格、长度等分类对材料加工、安装的方便性。
4.1.4 对主要材料(铁塔、导地线、金具、绝缘子等)的质量控制主要通过审查材料供应商的资质(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有关许可证)及到达现场材料的检验。
对施工承包商报审的《主要材料供货商资质报审表》及《主要工程材料报审表》签署监理审查意见。
4.1.5 对水泥、砂石及基础钢材(包括接地装置)的质量。检查供货单位的资质,产品合格证、理化试验报告及施工承包商抽检复试报告。
4.1.6 把好材料进场验收的质量关,督促施工承包商按质量验收规范和计量检测规定对材料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包括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出厂合格证明等),并检查施工承包商的验收记录。对检查出不符合设计图纸规格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要求施工承包商填报《主要工程材料质量问题统计表》,监理对处理方法与结果表示认可或提出监理意见。
4.1.7 对材料储存、保管与发放进行检查,确定是否造成质量下降或散失。 4.1.8 对分包商的资质(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有关许可证、历年承担的主要工程)由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师会同在《分包商资历质报审表》是审查后签署是否同意分包的意见。
4.1.9 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其要点是质量保证体系、人员配备、施工技术方案、工机具、质量标准等)后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是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监理意见报项目法人审批。
4.1.10 对施工技术方案措施进行审查(包括对施工质量的保证、施工安全可靠
性及技术的先进性等)后在《施工技术方案措施报审表》上由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会同签署审查意见。
4.1.11 对施工承包商上报的《特殊工种人员统计表》及《主要施工计量器具、检测仪表检验结果统计表》进行审查认可。
4.1.12 各参建单位(包括设计、施工承包商及项目法人)如提出设计修改、变更、材料代用等,都应填写《设计修改通知单报审表》或《工程联系单》,通过监理单位及设计承包商审查或签证同意。重大的设计修改应经项目法人批准。 4.1.13 审查施工承包商编报的“工程项目质量检查验收分级项目表”是否符合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技术要求和《送变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质量检查验收分级项目表参考附录A
4.1.14 各分部工程施工监理时进行质量检查的内容及要求见附件一。 4.1.15 各分部工程施工监理时应做好质量检验记录。参考表见附录B。 4.1.16 各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检查方法及评定标准,综合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工程投产达标有关施工质量考核要求见附录C。 4.1.17 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后监理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发现的缺陷或质量问题在《单位(标段)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监理意见,并附《监理验收缺陷汇总单》通知施工承包商进行整改。整改后,施工承包商填报《整改报验单》,监理人员进行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最后报请项目法人进行竣工验收。 4.1.18 审查施工承包商的竣工资料内容一般可按附录D所列目录检查。 4.1.19 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应由施工承包商先填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经组织有关单位调查、分析研究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上述报告分别经设计承包商、监理、项目法人审查认可后由施工承包商进行处理。处理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报验表》经监理单位查验认可。
4.1.20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经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承包商整改无效时,总监理师可签发《停工通知书单》。 4.1.20.1 不按经审查的设计图纸施工。 4.1.20.2 特殊工种无证操作。
4.1.20.3 发现不合格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或机具设备有问题, 4.1.20.4 隐蔽工程未经验收签证。
4.1.20.5 上道工序未经检验签证,使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1.20.6 发现不合格项及质量问题的整改不力。 4.1.20.7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1.21 对停工的工程需要复工时,施工承包商应填报《复工申请表》经监理检查认可方可复工。 4.1.22 正式竣工验收: 4.1.22.1 竣工验收报验条件:
施工承包商已进行了总体工程预验收;
施工承包商已按消缺方案对工程缺陷处理完毕并经复查合格; 竣工验收资料已全部整理准备齐全(签证齐全、编目齐全); 影响线路运行安全的通道障碍处理完毕。
如符合以上条件,施工承包商可填写《单位(标段)工程竣工报验单》报监理单位审核,然后报项目法人审批。 4.1.22.2 验评办法:
竣工验收由项目法人组织、质监中心站、监理单位、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和运行单位共同参加。
检查验收分内业资料检查和外业现场检查;
质量检验和评定按GBJ233—90《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原水电部82年(60)号文颁发《架空线路施工工程质量检验评级标准及检查方法》进行。
线路经竣工验收质量应符合已颁布的现行规范,验评标准,质监中心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评定、项目法人、运行、监理、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等单位应在竣工验收书上签字。 4.1.23 工程试运行阶段。
4.1.23.1 督促施工承包商配合线路试验的进行,并及时处理本施工段内的各种突发事故。
4.1.23.2 参与工程投产前的下列试验活动; 测定线路绝缘电阻; 核对线路相位
测定线路参数和高频特性 电压由零升至额定值
以额定电压对线路进行冲击合闸试验 带负荷试运行。
4.1.23.3 对投产前的各种试验进行签证。 4.1.24 工程项目保修阶段监理。
4.1.24.1 审核施工承包商的《工程保修证书》; 4.1.24.2 回访了解工程投产后保修阶段的质量状况; 4.1.24.3 对出现的质量缺陷,确定责任方;
4.1.24.4 督促施工承包商对施工保修期间内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4.1.24.5 对设计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在经过项目法人与设计承包商的认可后,
协助处理;
4.1.24.6 对保修期间发生的质量问题及修复结果,提出监理意见并以书面资料报工程有关单位。 4.2 进度控制
4.2.1 对施工承包商填报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审查是否符合下列开工条件; 4.2.1.1 施工组织设计与技术方案措施已审毕; 4.2.1.2 施工图纸已到并已会审; 4.2.1.3 劳动力安排就绪并已进场; 4.2.1.4 施工技术交底已进行;
4.2.1.5 开工所需的材料、机具已经进场; 4.2.1.6 资金已落实;
4.2.1.7 开工许可手续已办妥。要求施工承包商填写《工程开工报审表》(一式三份)交现场监理审核,并经总监理师签署报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批准后方可开工。
4.2.2 根据项目法人的进度计划安排,编制“施工一级进度网络计划报审表”(网络图例见附录E)
4.2.3 审核施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二级进度网络计划(分部工程进度横道图)”是否满足整个工程工期要求,要求施工承包商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和《工程施工月报》并报送监理单位审核签证。
4.2.4 在监理过程中,要做好施工进度记录,严格控制关键工序、分部、分项、单项工程的工期按计划实现。
4.2.5 以动态控制原则对计划进度与实际工程进度比较发现有提前或拖期的情况时,要及时分析原因,并根据情况会同施工承包商研究措施制定工期的调整
方案,确保总工期不变。 4.2.6 各分部工程施工进度控制 4.2.6.1 基础阶段。 基础工程开工条件检查;
1、《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已审批;
2、施工组织设计与技术方案措施已审批,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基础施工工艺”的进度安排是否满足要求。
3、施工图纸已会审,检查施工图纸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 4、劳动力的安排就绪并已进场,核查劳动力的配置是否到位;
5、开工所需的材料、机具已进场,核查进入现场的材料(地脚螺栓、钢筋、砂、石、水泥等)能否满足现场施工进度需要,机具的配置是否合理; 6、核查基础阶段施工资金是否真正到位;
7、开工许可手续已办妥,核查开工许可证(复印件)。 及时组织对已完基础的中间验收工作。 4.2.6.2 立塔阶段 立塔工程开工条件检查:
(1)《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已审批;
(2)核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铁塔组立施工工艺措施”的进度安排是否满足要求。
(3)核查施工图纸是否已到齐并已会审; (4)核查铁塔组立工程劳动力安排配置是否到位; (5)核查立塔机具是否进场;
(6)核查施工承包商的塔材运抵现场后是否采取了防止塔材散失措施。
(7)核查立塔阶段施工用资金是否真正到位。 (8)地方关系是否已疏通具备开工条件。 及时组织对已完铁塔的中间验收工作。 4.2.6.3 架线阶段 架线工程开工条件检查:
(1)《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已审批;
(2)核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架线施工工艺设计”进度安排是否满足要求; (3)施工图纸是否已经到齐并已会审。
(4)核查施工承包商是否已完成对架线通道和障碍物的清理,保证放线工作顺利展开。
(5)核查施工承包商是否已及时协调完成对有关跨越电力线的停电、封航、封路及重要跨越措施的落实;
(6)核查架线劳动力的配置是否到位;
(7)核查张力放线的机具是否已进场,张力放线配套机具是否完备。
及时组织对已完架线工程的中间验收工作。 4.3 投资控制
4.3.1 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4.3.1.1 建立项目监理部的投资组织保证体系,制定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计划; (1)技经监理工程师应从投资方面进行投资跟踪、现场监督和控制,明确任务及责任,如发出工程变更通知,对已完工程的计量,支付款复核,处理索赔事宜,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比较,投资控制的分析与预测,报表的数据处理和和资金使用的计划的编制等。 (2)编制工程的投资控制的工作流程。
(3)协助项目法人编制工程资金使用计划,并严格执行。
(4)核查现场实物工程量的完成情况,审查施工承包商上报的月工程量统计表,对已完工程量进行签证,对未完工程量进行分析、预测等。 (5)对工程款的拨付签署监理意见。
(6)加强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工作,把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 (7)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审查认可。 (8)对重大设计变更(根据项目法人授权确定)监理部应及时上报项目法人,并提出监理意见。
(9)进一步寻找通过设计、施工工艺、材料、设备、管理等多方面挖掘节约的可能,组织审核降低造价的技术措施。
(10)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强检查,参与一切与费用有关的技术、经济活动,并对影响费用的工程量变更进行审查、签证。
(11)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法人报告现场工程量及投资情况以及必要的投资分析对比。
(12)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技经问题,及时专题报告项目法人。 (13)参与处理索赔与反索赔事宜,对索赔依据进行签证。
(14)参与合同的修改、补充工作,对影响工程投资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4.3.1.2 工程后期的投资控制
(1)参与工程结算工作,竣工结算依据进行签证、确认。 (2)协助项目法人进行竣工决算工作。
4.3.1.3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投资控制实施监理活动时,应遵循监理部制定的《投资控制监理制度》。 4.4 安全控制
4.4.1 开工前对施工合同措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并签署监理意见《施工合同安全检查表》见附录F
4.4.2 督促施工承包商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4.4.3 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各种隐患。
4.4.4 参加重大事故调查,督促施工承包商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4.4.5 监督施工承包商对易燃易爆物品妥善保管,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定期试验和更换,施工机械定期保养。 4.5 合同管理 4.5.1 工期管理
4.5.1.1 按施工合同规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对承包商在开工前提出对分段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审查;
4.5.1.2 按照分段进度计划以及关键项目进度进行现场检查;
4.5.1.3 对影响进度计划的因索进行分析,属于项目法人原因应主动协助解决,属于承包商的原因应督促其解决;
4.5.1.4 如承包商修改进度计划时,应对承包商的修改计划进行审查,提出监理意见。如需修改合同中的工期条款,则报请项目法人批准。 4.5.2 质量管理
4.5.2.1 检验工程使用的材料、半成品及构件质量;
4.5.2.2 按合同约定的规范、规程及验收程序检查和验收施工质量。 4.5.3 结算管理
4.5.3.1 竣工结算,应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结算程序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拨付手续; 4.5.3.2 含有保修期的合同,到保修期满后,监理单位应对质保金的支付提出监理意见;
4.5.4 为防止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为有关方面管理提供依据,监理单位应对以下有关方面的签证文件的单据加强管理和保存。
4.5.4.1 项目法人负责供应的设备、材料进场时间以及材料、设备的规格数量和质量情况的备忘录;
4.5.4.2 材料设备的代用签证; 4.5.4.3 材料及半成品的化验单; 4.5.4.4 已签证有效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4.5.4.5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4.5.4.6 质量事故鉴定书及其采取的整改措施; 4.5.4.7 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措施、节约分成协议; 4.5.4.8 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的验收文件;
4.5.4.9 与工程质量、投资和工期等有关的资料和数据。 4.5.5 其它
4.5.5.1 核查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加及非施工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停工、窝工、对施工承包商填报的《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予以签证; 4.5.5.2 协助项目法人处理与本工程有关的索赔及合同纠纷事宜。 4.6 信息管理
4.6.1 工程信息流程结构图(见图1) 4.6.2 应用计算机系统,建交信息档案
为实现线路工程的动态管理,加快信息的传递,建交以项目法人(或项目法人授权的监理单位)为中心的计算机信息网,以便发挥工程管理与调控的职能,实现管理规范化。
4.6.3 工程开始后,各参建单位应遵循项目法人(或授权的监理单位)的要求
配置计算机系统,并开展培训工作。 设计承包商 现场监理
图1 工程信息流程结构图
4.6.3.1 工程信息管理的具体内容
(1)项目法人应将工程投资安排、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和参建单位的基本情况等非秘密材料进入服务器,以便不同权限级别的有关人员查阅,同时必须向各单位提供要求上报的各种报表的样本,下达各项指令。
(2)监理单位开工前应将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等资料及时输入计算机,并随着工程的进展将相应的信息资料(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工程量一览表,工程中间检查验评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分析报告、设计变更、物资管理、合同记录、合同执行的情况等)输入计算机。并负责对整个工程信息进行监控。 (3)设计承包商的信息输入内容包括:设计组织机构,设计图纸交付进度计划、设计变更文件、往来工程文件等。
(4)施工承包商的信息输入内容包括:机构设置、质量体系、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网络图、横道图、月度计划、形象进度、完成建安工作量、影响进度因素、设备材料的订货到货情况、施工图纸交付情况、设计修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施工承包商 项目法人 总监理工程师 信息资料管理 改通知单、施工记录、验评项目划分表,往来报告文件等。
4.6.3.2 为确保工程信息及时有效、监理单位应在工程开前,向项目法人提供各类要求上报的各种报表的样本,同时公布上报时间及要求。
项目法人应在开工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时在服务器上为此工程开辟相应的空间,分配帐号地址,并将各类要求的样表放到相应的目录内,以便各参建单位正常使用。
4.6.3.3 为确保工程信息及时有效,设计、施工承包商应在开工前5日,将要求上报的各种信息输入计算机,并严格执行工程定期报表制度,积极收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信息资料,按时编报,快速及时地输入计算机管理系统。
4.6.3.4 对于各种原因过期不报,给工程管理造成失误的单位,应报送项目法人按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4.6.3.5 各单位应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制度,信息管理由专人(信息管理员)进行,不得将有关保密内容泄露他人。
4.6.3.6 各单位应加强计算机的维护与管理,严格操作程序,确保计算机和信息的安全性。 5 监理方法
5.1 监理人员必须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以提供项目法人满意报务为宗旨,用一流的管理,为项目法人谋求一流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投资效益。
5.2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监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定额、设计文件及有关规程规定和合同处理施工中发生的问题。 5.3 深入分析监理目标,制定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认真严谨地执行工作计划,不断对比分析改进提高。
5.4 对于安全、质量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求做到五个坚持: 5.4.1 坚持没有施工技术措施不准施工; 5.5.2 坚持现场无安全措施不施工;
5.4.3 坚持做到不合格的材料、器材、半成品、成品不得用于工程; 5.4.4 坚持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 5.4.5 坚持上道工序未经验收签证,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5.5 现场监理以巡视检查和抽样检查为主,对隐蔽工程及重要工序进行跟踪旁站监理。
5.6 各项监理记录应及时填写,并真实反映现场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5.7 各项监理文件资料随时整理分卷存放,以便查阅,工程竣工及时整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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