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企业2011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特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2011年全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威海经区建管办决定2011年度对区内及进区施工的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并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努力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继续保持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力争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2以下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和期限
1、考核对象为区内及进区施工的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
2、考核期限为2011年3月1日至2012年2月28日。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2011年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目标责任书)的相关事项、奖励加分事项、否决事项。
1、目标责任书的要求
目标责任书的考核总分(详见附件一)为120分。凡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按规定减分。
2、奖励加分事项
在年终安全管理目标考核中,施工企业在本年度内每创建一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加2分,每创建一个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加4分,每创建一个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加6分;施工企业在本年度的历次大检查中,每通报表扬一次加2分。
3、否决事项
考核实行“死亡事故”各“重大安全隐患”一票否决制。凡在本年度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或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主管部门指出而拒不整改的企业,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四、考核程序
1、考核评分根据《江苏建筑企业2011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附件一)进行,其中标有“※”为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每项得分应达到60%,否则考核不合格。
2、考核评分按加权评分法确定分值,安全科的四次安全监督验收情况占40%,区、
市、省等主管部门大检查情况占30%,安全科、监管员日常巡查情况占30%。
3、建管办根据《威海经区建筑企业2011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附件一)的要求对施工企业进行半年和年终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两次考核,考核结果将及时进行通报。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与评先选优挂钩
(1)企业年终考核得分达到96分及以上的为优秀单位,优先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2)考核得分80分以下至72分(包括72分)的给予“黄牌”警告,在经区承揽工程。若连续两年给予“黄牌”警告,取消一年在经区承揽工程资格;(3)企业年终考核得分72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取消一年在经区承揽工程资格。
2、考核结果与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挂钩
区内企业年死亡一人及以上或连续两年累计死亡两人及以上的,将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根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重新评价,若不合格,资质等级原则上降低一级;连续两年没创建过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不予受理企业资质增项、升级申请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珍惜生命,保障健康”的安全生产方针,为确保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达到责任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考核到人,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年、月达标计划,并将目标
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一、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1.伤亡控制指标
1)年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0.6‰—1‰以内;
2)重大伤亡事故为零;
3)杜绝火灾、设备、管线、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2.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目标
1)确保每月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达优良标准;
2)市优质
3.文明施工目标:江苏省文明工地
二、考核对象
1、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技术负责制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班组长等。
2、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者;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按目标责任分解负各
自的安全责任。
3、各部门,如生产、技术等按各自的安全职责,对自己所负的安全职责负直接责任。
三、考核办法
1. 实行逐级考核制度;项目经理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经理负责对项
目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根据各级要求及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考核办法,明确奖惩。
3. 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立功的重要依据之一。
4. 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各分项评分表,对各分项责任人进行打分考核。当分项检查评分表得分在70分以下时为不合格,70分(包括70分)至80分为合格,80分及其以上为优良。
5. 各分项检查评分表通过汇总所得出的结果用来评价项目经理安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因为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是第一责任者,各级管理人员目标责任落实 的好坏,直接体现了项目经理安全管理的业绩。
6. 评分表采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相关表格。
7. 评分方法参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有关内容。
四、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化
1. 每月要求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责任考核,并认真执行不走过场。防止流于形式。
2. 考核记录存人档案,作为个人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奖惩办法
1. 达优良等级的给予500元的奖励,并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
2. 达不到合格等级时,罚200元;连续三次达不到合格等级的项目管理人员除经济处罚外,将采取下岗处理措施。
江苏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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