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油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适用范围 学历、资历 外语、计算机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石油与石油炼制、高分子化工、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医药化工、化学工程、化工分析、精细化工等工程技术人员。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1、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2、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专业技术工作经 历(能力)条件 1、完成国家、省(部)级或对全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主要部分的研究、设计、安装和生产管理工作。2、完成一项大型或二项中型工程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成套项目的方案制定、设计、设备安装调试工作。3、承担或主持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订、重大项目技术规范的编写。4、熟悉本行业同类产品的生产工艺、装备条件、工艺流程、自动控制程度、产品质量的保证程度、效益对比等,具体指导本厂提高工艺水平、产品质量,有明显经济效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优秀设计奖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2、完成国家、省(部)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业绩成果条件 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验收;3、负责完成二项被省(部)级列为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或三项被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推广并转化为生产力的科技成果,经实践检验,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取得本专业发明专利二项,其中一项转化为商品生产,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5、负责完成二项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或三项重大项目技术规范的制定,并获批准、公布、用于生产实践。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论文、著作条件 (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3、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交流论文2篇以上。4、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撰写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二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1、获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2、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破格条件 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并被省(部)级授予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3、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中的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一项或中型工程两项以上,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通过省级权威部门鉴定,填补了省内外技术领域空白。4、在国家或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省级五篇以上,或正式出版专著一部(独著十万字以上,合著二十万字以上)。
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二)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以奖励证书为准)。(三)疑难技术问题――指在项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本专业领域中最重要的技术问题。(四)主持或负责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指负责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论证、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并承担其中重要技术工作。(五)技术骨干、主要参与(加)技术负责人――指为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的某一方面的技术负责人或具体承担某一向主要技术工作,并完成其中的具体工作。 河北省石油化工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石油与石油炼制、高分子化工、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医药化工、化学工程、化工分析、精细化工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以上。 1、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2、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专业技术工作经 历(能力)条件 1、国家、省(部)级或对行业有影响的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主要部分的研究、设计、安装和生产管理。2、二项以上本企业主导产品的研究、设计、安装及生产管理,性能达到同行先进水平。3、三项以上高性能、高技术产品关键部件或技术密集的复杂的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和生产管理。4、制定、编写并用于实际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5、熟悉化工技术管理,具有处理较复杂生产技术或产品质量问题的能力,能组织解决生产工艺、安全生产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完成国家、省(部)及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生产管理及其相关任务,成果通过鉴定验收;2、国家、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有些设计奖获业绩成果条件 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及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3、完成大型一项或中型二项工程成套项目的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通过鉴定或验收,并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完成省(部)列为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一项,或市(厅)推广的科技三项,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5、制订二项国家、行业标准,并获批准、公布。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价值的专业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论文、著作条件 1、 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2、 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 在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交流会宣读或交流获奖论文2篇以上; 4、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技术总结或调研报告等)2篇以上。 学历、资历 外语、计算机
(一) 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二)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以奖励证书为准)。 附则 (三)疑难技术问题――指在项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本专业领域中最重要的技术问题。 (四)主持或负责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指负责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论证、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并承担其中重要技术工作。 (五)技术骨干、主要参与(加)技术负责人――指为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的某一方面的技术负责人或具体承担某一向主要技术工作,并完成其中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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