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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卫中〔201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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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卫中〔2010〕28号

郑州市卫生局关于转发

《豫中医〔2010〕30号》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河南省卫生厅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度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中医„2010‟30号文)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1.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需提交材料的第4、5、6项请按照附件1、2、3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上报,其中第6项要求居民和患者各30名。

2.考生名单请于2010年9月15日之前报至郑州市考务中心邮箱(hn4101hn@yahoo.com.cn),执行中若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联系电话:67170863。

3.考生相片由考务中心统一制作,具体照相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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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中医„2010‟30号

河南省卫生厅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度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考核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有关扩权县卫生局(中医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52号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等有关规定,我省将于2010年开展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

为确保我省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顺利进行,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2010年度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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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中医工作 考试 方案 通知 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综合处 2010年8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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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0年度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

工作方案

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是对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是否具备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评价和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和医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考核考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河南省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中医管理局业务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另发),负责全省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的日常工作。

二、中医师承出师考试的条件、要求、报名程序 (一)报名条件

中医师承人员符合卫生部第52号令规定的基本要求,采取理论学习和跟师形式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规定的内容。学习满三年可申请参加中医出师考核考试,指导带教老师必须是在河南辖区内合法执业的执业医师。

(二)报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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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参加出师考试的师承人员,直接向指导带教老师所在地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申请报名,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初审合格后统一报省中医管理局复核。

省中医管理局对申请出师考试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符合考试条件的,由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提前10日发放准考证;不符合考试条件的,由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向申请出师考试者说明理由。

在跟师学习期间,指导老师变更执业地点的,由最后执业所在地的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填写审核意见。

(三)申请出师考试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中医师承出师考核考试申请表》(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二寸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半身照片4张(含电子版,jpg格式,省辖市卫生局也可统一采集);

4、高中学历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6、经公证部门公正的《中医师承关系合同书》(附件2); 7、省中医管理局规定的其它材料。 上述资料在报名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的条件、要求、报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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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1、依法从事中医临床实践5年以上,临床实践时间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15日;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技术。

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中医医疗活动,或者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在中医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的中医医疗实习活动,其中包括乡村医生和医疗机构中跟师实习人员等。

(二)报名程序

申请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的人员,按照户籍所在地,向所在区(县、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提出申请,区县卫生局初审合格后报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审核。

省辖市卫生局对申请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县(市、区)卫生局(中医管理局)提前10日发放准考证;不符合考试条件的,由县(市、区)卫生局(中医管理局)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需提交的材料

1、《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申请表》(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明;

3、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半身照片4张(含电子版,jpg格式,省辖市也可统一采集)。

4、申请人所在地县区卫生局出具的证明其依法从事中医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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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实践5年以上的材料;

5、两名以上当地(区县内)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技术的材料;

6、居民和患者的评议评价合格准予推荐表;

7、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提交材料中第4、5、6项由各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统一规定内容及格式。

四、考核考试形式及合格标准 (一)考试形式

1、考试组成:出师考试包括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确有专长考试包括临床实际本领考试和综合笔试,其中临床实际本领考试由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居民和患者评议评价2部分组成。

临床实践技能采取基本操作考试与临床答辩的方式,分两站进行,基本操作考试为10分钟,临床答辩为20分钟,每站2名中医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作为考官进行执考,主考官须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2、命题分工:临床实践技能考试由省中医管理局负责组织命题。确有专长人员的居民和患者评议评价方式由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根据要求另行制定。

中医师承出师考试和中医确有专长考试的综合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省中医管理局负责统一命题、组卷、评卷。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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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标准、大纲及办法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考试实施方案和考试大纲执行。

(二)中医师承出师考核考试合格标准

1、临床实践技能考试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2年有效;综合笔试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2、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方能参加综合笔试,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均合格者,为出师考核考试合格。

出师考核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中医师承出师证书》。

(三)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合格标准

1、临床实际本领考试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2年有效;综合笔试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2、居民和患者对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的评议评价,70%以上的居民和患者有疗效的,为合格;

3、临床实际本领考试和居民患者评议均合格者,方可参加综合笔试,临床实际本领考试、综合笔试和居民患者评议均合格者,为确有专长考试合格。

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合格的,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中医确有专长证书》。

(四)证书使用:获得《中医师承出师证书》或《中医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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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证书》的人员可以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程序等规定另行通知。

《中医师承出师证书》或《中医确有专长证书》不作为有效行医证件使用。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地点

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的考务组织、保密、试卷接运、考场安排、巡考等事项与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组织管理相同,各省辖市按照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的考务组织程序安排各项考务工作。

考试地点设在考生报名所在的省辖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标注的地址为准。

六、时间安排 (一)考生报名时间

2010年9月1日开始,2010年9月15日截止。 (二)报名资格复核时间

省辖市于2010年9月22日前完成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报名人员资格复核,并将具备参加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资格的人员名单及考生照片电子版报省中医管理局备案(附件4)。

省考核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0年9月22日前,将具备参加中医师承考核考试人员名单反馈至各省辖市卫生局(附件5)。

(三)实践技能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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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各省辖市必须于2010年10月27日同时开考。

(四)综合笔试时间

中医基础知识:2010年11月27日上午9:00—11:30 中医专业知识:2010年11月27日下午13:30—16:00 各省辖市必须提前5天发放综合笔试准考证。 七、报名收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卫生厅、河南中医管理局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分配比例的通知》(豫卫规财„2009‟120号)规定,考生报名费为225元/人,省市报名费用比例标准另行制定。

八、职责分工

(一)省考核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中医师承出师人员考核考试和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本实施方案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组织出师考核考试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的命题组卷和综合笔试的命题、组卷、评卷工作,负责考务管理系统的开发和管理,负责证书的印制。

2、制定国家实施方案要求但《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中未涵盖的内容;

3、制定全省出师考核考试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考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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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定中医师承出师考核考试和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的考试具体时间,考试工作开始前在全省进行公告; 5、受理申请参加出师考核考试人员的报名复核工作; 6、指导巡查各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所组织实施得出师考核考试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情况;

7、处理、上报出师考核考试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期间发生的问题;

8、对全省出师考核考试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情况进行分析,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交年度考试结果统计分析报告;

9、其它工作。

(二)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的组织实施以及省考核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其它工作,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本辖区确有专长考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向辖区内公告出师考核考试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时间;

2、受理申请参加出师考试和确有专长考试人员的报名工作,报送报名信息。并在实践技能考试结束2日内,将实践技能合格人员信息上报省;

3、根据申请报名人员情况设臵考场;

4、具体组织实施出师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工作。 5、处理、上报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期间发生的问题; 6、对辖区内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进行分析,向省中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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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局提交考试结果统计分析报告;

7、其它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是评价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是否具备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评价和考试,是中医人才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肃纪律,明确责任

此次考核考试关系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关系到中医药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要严肃纪律,明确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对违纪考生,要严格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规定进行处罚。对违反本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中医师承出师考核考试申请表

2.中医师承关系合同书

3.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申请表

4.河南省中医师承出师考核考试报名汇总表 5.河南省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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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医师承出师考核考试申请表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参加工作时间 学 历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本人档案存放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性 别 籍 贯 民 族 出 生 地 点 照片 现从事主要职业 学 位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个 人 简 历 起止年月 学习(工作)单位 肄 毕 业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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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导 老 师 姓 名 指 导 老 师 职 称 指 导 老 师 联 系 电 话 指 导 老 师 单 位 指 导 老 师 工 作 年 限 指 导 老 师 通 讯 地 址 指导老师主要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学术专长 指 导 老 师 意 见 签 名: 年 月 日 核准指导老师 执业的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省辖市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初审 印 章 年 月 日 省中医管理局审核意见 意见 审核人签章 印 章 审核人签章 印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一律用蓝黑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2.表内的年月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3.相片一律用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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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医师承关系合同书

指 导 师 承 签 订 公 证 老 师 人 员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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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指导老师): 乙方(师承人员): 姓名: 姓名: 性别: 性别: 出生年月: 出生年月:

单位名称及地址: 单位名称及地址或家庭住址:

依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的有关规定,经指导老师与师承人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建立师承学习关系,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师承教学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总计不少于1500学时(需有教学记录)。

二、师承教学的地点(需为合法医疗机构):

三、师承教学的基本目标(包括职业道德及业务水平):

四、师承教学的主要内容: 1.中医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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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医学术经验:

3.中医技术专长:

五、师承教学的方式方法:

六、指导老师职责: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严谨的科学态度,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保证临床(实践)带教时间,精心组织教学,悉心传授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按照确定的师承教学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带教任务。

七、师承人员职责: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勤奋好学,尊师守纪,保证跟师学习时间。虚心刻苦学习指导老师的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认真做好跟师笔记,及时归纳整理,并加以研究。诚实地接受指导老师和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考核,完成教学计划确定的学习任务,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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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师承关系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另一份由公证机构留存备案。

甲 方(签字或盖章): 乙 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1、签订本师承关系合同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 2、本师承关系合同书应经指导老师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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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申请表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参加工 作时间 学 历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本人档案存放单位、地址及邮 政编码 联系电话 性 别 籍 贯 民 族 出 生 地 点 身份证号码 现从事主要职业 学 位 传 真 个 人 简 历 电子邮 件地址 起止年月 学习(工作)单位 肄 毕 业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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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技术专长述评 县级卫生、 中医药行 政部门初审意见 印 章 年 月 日 地、设区的 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印 章 年 月 日 1.一律用蓝黑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2.表内的年月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3.相片一律用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4.个人简历应从小学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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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河南省中医师承人员出师考核考试报名汇总表

报名 序号

备注:报纸质表格和EXCAL电子文档各一份。 年度+1(师承)+41+省辖市代码+四位数编码 例: 张三 2010241010001

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负责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指导老师姓名 指导老师职称 指导老师 专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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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河南省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报名汇总表

报名 序号

备注:报纸质表格和EXCAL电子文档各一份。报名序号:年度+2(专长)+41+省辖市代码+四位数编码 例: 张三 2010241010001

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负责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所在单位 所属中医专长 执业年限 取得有效行医资格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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