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090072 供方: 签订时间:09-7-23 需方: 签订地点:需方办公室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交货时间 产品名称 不锈钢拼装水箱 货物总值:100000 规格型号 单位 台 数量 1 单价(元) 总金额(元) 交(提)货时间 备注 材质SUS304-2B 底板1.5MM 侧板1.2MM 顶板1.0MM 运输费用:无 其他费用:底座加工(焊接、油漆防腐)1000元 合计人名币金额(大写):壹拾万零壹仟圆整 ¥ 101000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供方企业标准,正常使用条件下,
保修一年(自收货之日起计算)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需方自提货,运输及运输费用由 供方 承担;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无包装
五、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货到需方一周内验收结束,如有质量异议请在货到后
一周内书面提出。
六、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配水箱进出水孔、法兰、爬梯等必备件;水箱安
装结束做渗水试验,确保箱体管道内部件一次验收合格,如发生渗漏破裂阻塞等质量故障,由供方无偿返修,并确保消防部门验收合格(高位水箱及供方所有安装部分)。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① 合同签订付30%定金,
② 材料进场验收合格付到总额的60%,
③ 安装结束经消防验收合格后付到总款的95%,
④ 留5%质保金壹年后的壹周内付清(质保三年,终身保修)。
八、违约责任:单方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标的20%支付违约金。逾期交(提)货或逾期付
款的每日按3‰承担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协
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 南京 )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税号: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税号: 凡我公司售出产品均确保合同书、质保书、合格证、材料合格证、发票“五一致”,全部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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