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书
甲 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乙 方(劳动者) 姓 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有 效 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为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止(其中试用期间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 本合同期满时即终止执行,但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
续订合同。
第二条 工作岗位和职责
1、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部任________职务,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并兼任
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2、 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管理、检查和督促。甲方因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能
力和表现,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但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或乙方根据
实际需要进行加班。
2、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或其他休假。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 甲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卫生规程和标准。
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3、 甲方已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乙方,乙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在提供正常劳动情况
下,每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2、 乙方在试用期内,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为_______元/月(人民币,下同)。 3、 乙方在试用期转正后,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为:
基本工资 +考核工资 +特殊津贴(依据工作岗位和劳动熟练程度的不同而调整)。
4、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已包含5%的商业秘密保密费用,作为甲乙双方终止劳
动关系后,甲方对乙方遵守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经济补偿。 5、 如果工作岗位有变动,则按变动后的标准执行。
6、 甲方可综合下列因素对乙方的劳动报酬适当进行调整:
1) 乙在甲方工作年限; 2) 对乙方工作表现的评估; 3) 乙方工作岗位或职务的变动;
4) 甲方自身经济效益及社会物价指数的变动。
7、 乙方取得工资、奖金等收入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依法
纳税,税款乙方承担。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时定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应承但的保险金比例部分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按月代扣缴纳。 2、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包括 社会统筹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公积金、及 、 。
3、 甲方应积极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第七条 职业培训
1、 甲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乙方的专业水平,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费。 2、 乙方有义务认真参加各项教育培训、达到甲方的要求。
3、 由甲方组织选派出去参加专业学习或定向培养的,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培训协议》。 第 劳动纪律
1、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合同期内,若乙方工作不认真,给甲方造成责任性损失,则甲方有权根据本公司规
章制度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处罚。
3、 合同期内,乙方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发生,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的责
任。
4、 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任何徇私舞弊、行贿受贿的行为,如有发生,则追究其法
律责任。如在合同期结束后发现员工在合同期内的任何违规行为,甲方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5、 乙方若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而离职,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补偿费用及乙方在职期
间获得的各项奖励之留存(包括考核工资);且乙方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商业秘密保密条款
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泄露给
第三人。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甲方对外公开的除外):
1) 技术信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软件程序、生产工艺、生产方法、技术指标、
数据库、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件等。 2) 经营管理信息:管理决窍、营销计划、采购计划、定价、进货渠道、产销
策略、投资计划、发展战略、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3) 客户资源:甲方现有的客户名单、曾经发生过业务往来的客户名单、即将成为
甲方客户的名单。
4) 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包括资金往来,成本核算,利润,以及财务管理。 5) 甲方按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6) 其他应保密的事项。
2、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有关保密的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获取与已无关的
商业秘密。
3、 对于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甲方除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外,还
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涉嫌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4、 甲、乙双方不论何种原因终止劳动合同的,乙方均不得泄露已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
密或损害甲方的经济利益和商誉。
第十条 工作移交和离职审计
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甲方在七天内进行工
作移交和(或)离职审计:
1)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被调动工作岗位; 2)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 3) 劳动合同关系终止时。 2、 工作移交包括但不限于:
1) 交还有关文件、合同、帐册、印鉴、客户名单及其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重要
利益的物件及资料;
2) 就尚未完成的工作的全部情况提交详细的书面报告; 3) 交还属于甲方所有的、由乙方使用或保管的财物 4) 结清有关帐务。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的归属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利用甲方的工作环境、物质条件所产生的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及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依法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 解除和不得解除本合同的规定
1、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或经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2、 在合同期限内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自通
知之日起合同即解除。乙方应立即依甲方的制度办理移交手续。 1) 在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 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参加与甲方相同或相似行业,给甲方造成竞争威胁的; 5) 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 乙方不胜任工作。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自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十日期满之日,本合同即解除,乙方应依甲方制度办理移交手续。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与乙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
4、 甲方由于濒临破产而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业务状况发生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经
提前三十日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在向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本合同即解除。乙方应依甲方制度办理移交手续。
5、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3款、第4款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
1)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2)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 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且按
甲方制度办理移交手续后,方能解除劳动合同;在乙方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起二个月内,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
7、 甲方与乙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五年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
或者由竟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同类业务。
8、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经乙方书面催要,仍拒不支付的。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严格依合同条款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本合同第九条规定
除外),均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二万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所造成损失的,违约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在甲方服务年限中所得总报酬的百分之五十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甲方还可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受损失的依据可以根据因乙方违约造成产品销售额减少的总数乘以单位数量产品的合理利润之积计算。
2、 如乙方违反本合第九条的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十万元,若违约金不足
以弥补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所造成损失的,违约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生效和争议的处理
1、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中未尽阐明事项,以甲方规章制度
约定为准。
2、 本劳动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报劳动行政管理部门。
3、 本合同第九条第1、4款,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4款的约定是的,不因本合
同的其他部分或全部的无效、解除或终止而的失去其法律效力。
4、 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
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直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条款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2、 本合同附件包括(以打√为准):
□ □
3、 合同未尽事宜或因特殊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单位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单位负责人 甲单位地址 方 通讯地址 固定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 姓名: (签章)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通讯地址 固定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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