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6月25日,本公司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10年6月18日以传真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年产6万吨新型功能性BOPET包装薄膜建设项目所需生产厂房取得方式的议案》
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万吨新型功能性BOPET包装薄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因其实施上述项目所需生产厂房需按相应的专业设备配套量身定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同意将该项目所需生产厂房的取得方式由租赁调整为自建,实施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金额不会发生变化。
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0-35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年产1.2万吨生态型食品用复合膜技改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万吨生态型食品用复合膜技改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了工艺流程的整体配套,同意将其实施地点由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璜山镇厂区调整为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实施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金额不会发生变化。
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0-36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经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7,069.81万元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0-37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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