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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双向转诊标准

来源:筏尚旅游网


糖尿病 双向转诊标准

1. 上转至二级及以上医院的标准

( 1)初次发现血糖异常,病因和分型不明确者 . ( 2)儿童和年轻人(年龄< 25 岁)糖尿病患者。 ( 3)妊娠和哺乳期妇女血糖异常者

( 4)糖尿病急性并发症:严重低血糖或高血糖伴或不伴有意识障碍(糖尿病酮症: 疑似为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高血糖高渗综合征或乳酸

性酸中毒)

( 5)反复发生低血糖

( 6)血糖、血压、血脂长期治疗( 3-6 个月)不达标者

( 7)糖尿病慢性并发症(视网膜病变、肾病、神经病变、糖尿病足或周围血管病变) 的筛查、治疗方案的制定和疗效评估在社区处理有

困难者

( 8)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导致严重靶器官损害需要紧急救治者(急性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肾病导致的肾功能不全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导致的

严重视力下降 ; 糖尿病外周血管病变导致的间歇性跛行和缺血性症状;糖尿病足)

(9)血糖波动较大,基层处理困难或需要制定胰岛素控制方案者 (10)出现严重降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处理者

( 11)明确诊断、病情平稳的糖尿病患者每年应由专科医师进行一次

全面评估,对治疗方案进行评估

( 12)医生判断患者合并需上级医院处理的情况或疾病时 2. 下转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

( 1)初次发现血糖异常,已明确诊断和确定治疗方案且血糖控制

比较稳定

( 2)糖尿病急性并发症治疗后病情稳定

( 3)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已确诊、制定了治疗方案和疗效评估,且病情已得到稳定控制

(4)经调整治疗方案,血糖、血压和血脂控制达标:

1. 血糖达标:

FPG<7.0mmol/L ,餐后 2 小时血糖< 10.0mmol/L 2. 血压达标:<

140mmHg/80mmHg 3血.脂达标: LDL-C<< 2.6mmol/L ,或他汀类药物

已达到最大剂量或最大耐受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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