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勤 管 理 制 度
一、每日上、下班必须打卡考勤,不打卡、漏打卡不记入考勤;特殊情况需当天上报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并上报行政人事;
二、上班打卡时间:需在穿好制服后入岗前打卡,不得未穿制服时提前打卡;
下班打卡时间:需在未换制服前打卡,如有监控记录不按规定执行将按A类过失处理;
三、迟到:员工按规定上班点后20分钟内进入工作岗位者为迟到,凡20分钟后进入工作岗位者为旷工(20分钟-4小时之内算半天旷工,4小时以上算全天旷工);
四、早退:按规定下班点前20分钟离岗下班者为早退,超过20分钟离岗下班的为旷工(20分钟-4小时之内算半天旷工,4小时以上算全天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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