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管理规定
1.目 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投入使用、转序和出厂。
2. 范 围
适用于采购和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控制处理。
3. 职 责
3.1品质部
3.1.1负责不合格品标识、判定、记录
3.1.2不合格品原因分析、处理
3.2生产部
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评审及处置
4. 管量规定
4.1. 不合格品的分类:
4.1.1.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不合格品分为三类:
a) 原辅材料。
b) 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
c) 成品。
4.2. 不合格品的鉴别:
4.2.1. 质检员按标准对不合格品进行鉴别判定并作好记录,与合格品隔离,发现批量不合格品要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或措施。
4.3. 不合格品的标识。
4.3.1. 品质部负责提供不合格品标识的方法及内容。
4.3.2. 各生产车间、仓库根据不合格品标识的方法及内容对已检验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并分别隔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架)”内。
4.3.3. 质检员要做好不合格品的抽查工作,并予以真实记录。
4.4. 不合格品评审。
4.4.1. 技术部和品质部共同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重大批量不合格品由管理者代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审。
4.4.2. 评审结果可分为:
a) 返工品:经返工可达到规定要求的。
b) 让步接收和降级品:某些项目虽不符合规定要求,但不影响使用的。
c) 废品:有较严重缺陷,无法作上述两项处理,应报废的。
4.4.3. 纠正及预防措施:对不合格品由责任部门纠正,由技术部验证,以使产品达到要求。
4.5. 不合格品的处理。
4.5.1. 原辅材料不合格品的处理:
a) 进厂的原辅材料不合格的由采购部与分承包方联系退货,如分承包方要求,而且不合格项目对本公司产品无明显影响的,也可做出让步接收。
4.5.2. 成品不合格品的处理
a) 成品、半成品不合格品可返工达到规定要求的,由车间返工后重新检验,不可返工的做报废处理。
b) 返工品经车间返工后由质检员重新检验判定。
4.6. 不合格品的处置由品质部会同技术部、采购部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对测量和试验结果作出决定。重大不合格品由管理者代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审和处置。
4.6.1. 对那些虽不符合规定要求,但不影响使用的,由技术部和品质部与采购部商议,在客户能接受的情况下作降级处理,其包装和标志与合格品明显区别并分开堆放。成品废品堆放废品架上,作报废处理。
4.7. 不合格品记录的控制:
4.7.1. 所有的不合格品记录由品质部负责保管,以保证产品的追溯性。
5. 相关文件
5.1. 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6.1. 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单
6.2. 质量异议登记表
6.3. 氧化工序不良品统计
6.4. 铝合金挤压用圆铸锭检验报告单
6.5.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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