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24.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法 享受生活护理费。 25.农民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 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选择长期待遇 的支付方式。 26.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 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得主动提出 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27.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 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 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8.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 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 29.用人 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 工伤职工的1 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 付。 30.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也有 权享受工伤待遇。 31.用人单位应依法实行国家规 定的工时制度。 32.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 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农民工依法享有休假权利。 34.农民工有权参加基本医疗保 险:农民工有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农 民工有权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应 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生育保险。● (魏权) 全面推进农民工十项维权机制 人国总工会将重点推进十项维权 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 L机制建设.实现对农民工的主动 险和生育保险。积极推动建立有利于 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全力捍卫 农民工参加的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并与现行办法相衔接的养老保险制 十项维权机制建设是:源头入会 度。工会将推动在各级人大、政协中有 机制、双向维权机制、就业培训机制、 定比例的农民工代表:协调有关部 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社会保障促进机 门和用人单位在农民工入党、入团、评 制、群众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帮扶关爱 选劳模、职务晋升以及评定技术职称 机制、民主权利保障机制、用工诚信评 等方面,享受与城镇职工一视同仁的 价机制、法律援助机制。 待遇:推动在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 各级工会将积极协助劳动保障部 大会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农民工代表 门开展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 全国所有地市以上工会都要建立法律 划”.努力争取到2008年底,加入工会 援助机构,2007年全国县市级工会建 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 立法律援助机构要达到70%。 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目前,我国农民工工会会员总数 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在小 达到4100万人.入会数和建会率均创 型企业和同行业企业集群地区,推行 历史新高。仅2007年,全国新增农民 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制度。力争用 工会员要达到1000万人以上,力争用 5年时间实现集体合同对农民工的全 3年时间实现农民工组建工会和入会 覆盖。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 的全覆盖。● 需求.工会将监督用人单位及时为农 (吴雄英)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