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申请
某个阶段工作按规定完成后,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填写设计评审申请报告,报总设计师审批:设计项目可以是全系统,也可以是分系统;可以是整机,也可以是部件或零件。
二、评审准备
在申请的同时,设计者或设计部门应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并向评审组提供主要设计资料,其中包括: ①设计总结(阶段工作报告)。该总结要用数据说话,对影响成败和存有疑虑的问题要列出清单; ②评审项目技术报告; ③经审查签署的试验报告和相关的原始资料; ④样品(模型、初样机或正样机)。 上述资料(除样品外)应提前送评审组主要成员审阅,以便其准备评审意见。
三、组织评审。 一般情况下由总设计师负责组织评审组,全系统的设计评审则按权限由上级领导人负责组织。评审组成员必须是知识和经验均较丰富的专家,包括同行专家,用户代表,标准化、可靠性、价值工程、质量保证等有关业务部门代表,以及协作单位代表等。直接设计者不参加评审组,但应参加评审工作。评审组组长由总设计师担任,必要时也可由总质量师担任。设计评审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一是看准备工作进行得如何,二是看评审组成员的资格和水平如何。如果上述两条不理想,那么很可能提不出质疑、意见和建议,或者仅仅局限在一般的差错上,不能使设计水平有显著的提高。
四、召开评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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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由设计者报告设计情况及主要技术难点; ②评审员对设计进行评论,提出质疑、建议和意见; ③由设计者对评审者提出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解答,一时不能解答的,允许会后解答; ④由评审组组长或其指定的评审员填写评审报告,经评审组通过后报总设计师或上级领导人,并由设计部门或质量保证部门存档。
五、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按设计和开发阶段转报的批准权限进行审批,一般由总设计师或上级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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