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册说明
一、 《冶金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六册《金属结构件制作与安装工程》(以
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冶金局2000国冶发综字56号文确定的原
则,在原冶金部颁发的各项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冶金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同时选用了适合冶金建设工程常用的有关预算定额汇编而成。本定额是编制冶金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编制标底和报价的基础,也是编制冶金工业建设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二、 本定额适用于冶金工厂的生产车间和与之配套的辅助车间,附属生产设施的新建、扩建工程(包括技术改造)。 三、 本册其具体适用范围:
1、 冶金工艺金属结构、厂房金属结构的制作。 2、 冶金工艺金属结构、厂房金属结构的安装。 3、 冶金工艺金属结构、厂房金属结构的运输。
四、 本定额是以国家和有关工业部门发布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
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依据编制的。
1、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5-95 2、 钢结构制作安装施工规程 YB9254-95 3、 钢制焊接常压设备技术条件 JB2885-82
4、 金属焊接结构湿式气柜施工及验收规范 HGJ205-83 5、 钢制球形储罐 GB12337-90
6、 球形储罐施工工艺标准 SHJ512-90 7、 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94-98
8、 冶金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YB9243-92
9、 冶金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通用YBJ201-83 10、 11、 12、
冶金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炼铁YBJ208-85 冶金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焦化YBJ214-88 冶金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轧钢YB9249-93
13、 冶金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烧结YBJ213-88
五、 本定额是按冶金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和
合理的劳动组织进行制定的,除另有具体说明外,均不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本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六、 本定额是在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下进行编制的:
1、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正常。 3、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 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和其他用工,基本用工指为完成定额
项目内容的用工,其他用工指基本用工未包括的零星工序所需用
工,不分列工种和级别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2、“综合工日”的工日单价采用冶金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单价,
23.22元/工日。工日单价中包基本工资和工资性津贴等。 八、 关于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中主材所取定钢材是以甲类镇静钢三项保证(Q235)为标准,
球罐钢材则以15锰钒容(15MNVR)为标准。如实际使用的材质
与基价不符时,可另行计算材质价差。
2、材料消耗包括直接消耗在制作、安装工程内容的使用量和规定的损
耗量。 3、本定额的主要钢材消耗量是按轧钢厂常规定尺所确定的。
4、本定额材料单价均采用《冶金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十三册《材料
预算价格》取定。
5、用量很少,对定额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都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
元\"表示计入基价。 九、 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施工机械类型、规格、台班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
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定额不一致时,除章节另有说明外,均不作
调整。但构件规格、构件重量、高度超过本定额中的机械加工、吊装能力时,可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调整。
2、施工机械台班价格系按《冶金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十二册《冶金
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取定的。
十、 脚手架搭拆费:
1、球罐、气柜按安装人工费的10%;
2、容器按安装人工费的5%;
3、工艺金属结构按安装人工费的5%; 4、脚手架搭拆费中人工费占25%。
十一、 预、组装用螺栓,已包含在定额内。安装如用普通螺栓、高强螺栓
等连接材料,按设计用量及附表规定的损耗率计算,计入定额直接费
内。(螺栓安装用的人工已包含在定额中,不另计算。焊条及焊机作
相应核减。)
材料名称 单位 损耗率(%) 材料名称 单位 损耗率(%) 粗制带帽螺栓 套 4 铆钉 个 8 精制带帽螺栓 套 1 高强螺栓 套 2 精制带帽螺栓 套 1.5
十二、 拆除工程中,凡拆除后构件不再利用的,其费用按安装定额相应子
目基价的40%计算;如构件尚需利用,其费用则按安装定额相应子目
基价的60%计算。
十三、 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
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配合质量检查和施工地点范围内
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工器具的运输等。 十四、凡本说明未尽说明的,以各分册、各章节和附注为准。
第一章 冶金炉结构制作
一、 本章定额工程量计算:
高炉外壳、热风炉外壳、热风围管按净重计算,其余项目按施工详图计算工程量。
二、 本章定额中高炉结构的外壳、斜桥、热风炉、热风围管及炉顶框架等制作均已包括了预装或试拼装工作。
三、 本章定额中料仓漏斗梁是指料仓上部实腹式焊接梁;料仓内衬是指
漏斗的钢轨内衬。
四、 本章定额中焦炉结构部分,仅包括焦炉专用构件项目,其他构件可
套用冶金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基价的有关子目。 五、 轧钢加热炉结构包括了28m环型加热炉的底板、外环柱、水封刀、水封槽以及圈梁、拉杆的单体预装工作。
六、 轧钢加热炉结构仅包括炉体部分,炉体附属结构应套用有关定额子
目。
七、 高炉外壳、热风炉外壳制作的特殊胎具、运输架、吊耳、吊具等按
施工组织设计另计费用。 八、 炉壳框架是按箱形柱编制的,如柱形式为管形,则人工,辅材,机
械的费用另计。 九、 高炉卡具指高炉外壳、热风炉外壳组对时用的卡具。
第二章 冶金容器结构制作
一、 本章定额是以施工企业所属金属结构制造厂制作为基础编制的。 二、 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各种铸件、锻件、机加工件的制作与安装。
2、液面镜、窥视镜、花板、法兰的加工、焊缝探伤、退火热处理等。 3、槽罐塔本体法兰的组装。
4、各种型钢支撑圈及加固圈的煨制。
5、各种专用胎具的制作。 6、衬铅、衬胶。
7、如要求退火,退火费另计。
三、 本章定额中的计量单位(t)系指每台构件的净重。
四、 下列情况套用定额时,可按系数调整。
各种容器按压力≤1.6MPa考虑的,如压力大于1.6MPa时,应乘以
1.1的系数。
五、 不锈钢容器主材利用率见下表:
筒体(常压) 94% 筒体(压力) 93% 圆形平底盖 75% 伞型顶盖 70% 椭圆封头 60% 锥形封头 50% 管板 30% 折流板 31% 管箱隔板 88% 法兰<∮500 30% 法兰>∮500 55% 六、 塔类的划分:
直径在800mm以下,直径与长度的比应大于10; 直径在1600mm以下,直径与长度的比应大于8; 直径在3000mm以下,直径与长度的比应大于5;
直径在3000mm以上,直径与长度的比应大于4;
七、 直径5m及多层沉降槽按解体考虑,并套用解体槽罐。
第三章 冶金储气结构制作
一、 本章定额适用于低压湿式直升式、螺旋式气柜,干式气柜和储气球罐制作工程。
二、 湿式气柜制作:
(一) 工作内容不包括:
1、导轮、法兰及精制螺栓、配重块制作和加工。 2、组对、焊接用的临时平台铺设和拆除。 3、无损探伤检验。 4、防雷接地。 5、气柜防腐刷油。
6、基础及荷重预压试验。
三、 干式储气柜制作
(一) 工作内容不包括:
1、密封装置、手摇泵、螺杆泵、油水分离器、供油装置、各种闸阀、
柜容指示器的购置。 2、除锈、刷油。
3、铸件、锻件及法兰等金属加工件及拉杆、紧固件等。
四、 球罐制作:
(一) 工作内容不包括:
1、球板壳体的无损探伤。
2、球板的理化试验。
3、铸铁、锻件、法兰等金属加工件。 4、支柱、梯子、平台、拉杆。 5、工艺焊接试板的检验费。
6、其它:主材按15MNVR进入基价。
第四章 冶金贮运结构制作
一、 通廊结构制作定额包括桁架、檩条及支架等构件,如单独制作其中的
一种构件时,仍应套用该子目。 二、 通廊结构及漏斗的制作定额已包括预装配及试拼装工作。 三、 3t以上实腹漏斗梁套用高炉料仓漏斗梁制作子目。
第五章 冶金厂房金属结构制作
一、 本章定额中下列构件制作已考虑了按两节预装配或试拼装工作;如超
过两节,其加工费应增加3%。 1、 15t以上焊接实腹、空腹柱; 2、 屋架; 3、 屋架梁。
二、 环型单轨吊车梁的制作定额也适用于弧型单轨吊车梁。 三、 100mm以上的方钢轨道需要刨沟、刨槽时,另计加工费。
四、 走台指厂房内部和外部所有通行走台。
五、 工作台指生产操作用的平台,由型钢及钢板组成的操作平台套用轻型
工作台定额。工作台定额已包括平台支柱、梁及铺板。
六、 金属构件与混凝土构件连接用的长螺栓可套用弯钩螺栓单价。
七、 箱形构件包括箱形吊车梁、箱形屋架梁、24m以上的实腹吊车梁、屋
架梁。
八、 槽型屋面板定额适用于槽形墙板。 九、 钢管柱制作套用实腹钢柱制作。
十、 吊车轨道不包括下部垫板、轨道压板、鱼尾板的制作。
十一、 采用高强螺栓连接时,增加钻模制作及摩擦试件的检验费、喷砂除
锈费;另增加钻床1.245台班/t,人工1.245工日/t,连接件全部按
重量计。
十二、 本定额内容包括人工除锈及一遍防锈漆。
十三、 联合平台:是指两台或两台以上设备的平台互相联接组成的便于操
作检修使用的整体平台。
第六章 其他冶金工艺结构制作
一、 工作内容包括:放样、号料、切割、坡口、打头、卷圈、找圆、组对、点焊、焊接、刷底漆。 二、 烟道制作包括圆形、矩形,消耗量综合取定,不论断面大小均按本定
额执行。
三、 钢烟囱制作消耗综合取定,实际使用时在规定范围内直接套用,消耗
不作调整。
第七章 冶金炉结构安装
一、 下列各项定额包括的范围如下:
1、高炉三壳:包括炉壳、底板、支座、砖托。
2、高炉斜桥:支架、桁架及其横梁支撑与轨道。
3、高炉管道:包括热风直管、围管及其支梁、上升下降管。
4、高炉梯子平台:包括安装在高炉、热风炉、除尘器、洗涤塔及斜桥
上的梯子、平台、栏杆。
5、炉顶钢架:包括龙门框架、刚架、布料器小房、炉体框架。 6、其他工业炉类:包括加热炉、焙烧炉、还原炉、退火炉等。 7、其他工业窑等:包括隧道窑等
二、 定额不包括焊接前后的热处理。
三、 热风炉试压定额,可适用于高炉管道试压。
四、 高炉三壳安装的专用措施费,按施工组织设计,另计费用。
第八章 冶金容器结构安装
一、 本章定额适用范围:
1、容器类包括各种形状的空体、内带夹带的立、卧式容器,内有冷却、加热及其他装置的容器。
2、塔类包括各种结构型式的空塔、填料塔及其他结构与塔体组合整体
吊装的塔类设备安装。
二、 本章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指导二次灌浆。
2、内部简单附件(指填料塔内简单的淋洒、隔板等,容器内的冷却、热管等)检查、二次调整。
三、 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构件分段,分片到货的现场组对焊接。发生分片、分段可参照全统定额执行。
2、大于80t构件的水平运输,大于40t构件吊装就位的金属抱杆安拆、
水平移位及其台次使用费。
3、水压、气密试验。
4、起吊的吊耳,临时加固支撑架的制作;塔裙座的装拆,吊装加固措
施及各种胎具的制作。
四、 40t的容器采用人字架安装就位的配套索具、滑车的使用按下列规定
计取: 重量8~20t 2.65元/t; 重量21~40t 3.1元/t 五、 工程量计算
1、按设计图纸的重量,包括内件及附件重量。
2、本塔与外部结构组合整体吊装的设备重量包括本体、附件、吊耳、
内衬及随构件吊装的管线、梯子、平台等的重量,不包括安装后立
装的塔盘、填充物及其他附件。
第九章 冶金储气结构安装
一、 湿式柜
(一) 工作内容不包括:
防雷接地、导轮、容积指示器、障指碍示灯等设备附件的安装,吊装支架的制作安装,安装刷油用脚手架、X光焊缝检查、负荷试升、底板真空实验、水源管道铺设、基础荷重预压试验、组对、焊接用
的平台搭设及拆除,防腐。
二、 干式气柜
(一) 工作内容不包括: 1、电梯、油泵站的设备安装; 2、玻璃安装; 3、帆布缝制、安装;
4、柜底刷沥青;
5、混凝土配重、走道板的制作; 6、活塞注油; 7、柜体防腐。 三、 球罐安装
(一) 适用于设计压力等于和大于0.1MPa且不大于4MPa的橘瓣式、以支柱支撑的碳钢和合金钢制球罐组对安装工程。
(二) 本章定额包括了试压临时水管线的安装、拆除及材料摊销量。 (三) 本章定额中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支柱制作; 2、球皮预组装;
3、梯子、平台制作安装; 4、喷淋、消防装置的制作安装; 5、防火设施; 6、避雷设施;
7、球罐的无损探伤检验; 8、球罐防腐、保温、脱脂;
9、锻件、机加工件、外购件的制作或加工; 10、 预热和后热。
(四) 水压试验是按一台单独考虑,若两台以上同时试压,按每台试压基价乘以系数0.85。
(五) 球罐整体热处理、焊缝预热和后热可执行相应子目。
(六) 球罐组装胎具及球罐焊接防护棚定额内的钢材用量已将回收值从
定额内扣除,不再考虑摊销。
第十章 冶金储运结构安装
一、本章下列定额包括的范围: 1、漏斗:包括贮槽、漏斗。
2、通廊结构:包括支架、桁架及横梁、檩条、支撑。 二、漏斗板衬如需刷油时,其定额按解体漏斗定额执行。
三、漏斗衬板如为螺栓连接时,定额中可取消焊条及电焊机项目,电焊工的工日数改为安装工工日数。
四、操作台:包括工艺结构系统的工作平台,操作台及所属的平台柱、平台梁和平台板。
第十一章 冶金厂房结构安装
一、定额包括的内容:
1、屋架:包括屋架梁、托架、屋架。 2、天窗架:包括天窗、挡风架。
3、支撑:包括水平支撑、垂直支撑、柱间支撑、箱形支撑及拉杆螺栓。 4、檩条:包括型钢式、组合式檩条。 5、墙架:包括墙皮柱、墙皮梁。
6、钢屋面板:包括壁板、挡风板、遮雨板、钢屋面板、压型墙板。
7、瓦楞屋面板:是指波形瓦楞屋面。
8、制动梁:包括制动板、制动桁架、车挡。
9、走台、梯子:包括板式走台、蓖式走台、走台板、走台梁、钢盖板、踏步梯、爬梯、栏杆;重型工作台套联合平台子目。
10、单轨吊车梁:包括单轨吊车梁的横梁及其固定件。
11、钢门窗:包括钢大门、钢门框、钢窗、百叶窗(指金属结构制作的钢门窗)。 12、吊车轨道:包括重轨、轻轨、方钢轨道。
13、金属压型板、金属夹芯板及金属网架。
二、本章定额的安装人工是以焊接或普通螺栓连接为准。
三、井式、下沉式、横式天窗架安装,其人工、机械乘1.1系数。 四、吊车梁需拼装时,其人工、机械消耗乘以1.6系数。
五、在混凝土吊车梁上安装轨道和方钢轨时其人工乘1.2系数。 六、轨道、方钢轨道安装定额内未包括二次灌浆及附件制作。 七、柱、支架如为双肢或空腹时,乘以1.2系数。
八、安装用的螺栓等材料按设计用量及本册附录规定的损耗率计算,进入直接费。 九、厂房框架中的柱、梁需在现场拼接时,可套用钢柱拼接子目。
十、压型屋面板 YX92-336-675,δ=0.8mm;压型墙板 V-820,δ=0.6mm。 十一、金属夹芯板 H-75mm,δ=0.6mm;夹芯材料按聚苯乙烯考虑。
第十二章 其他冶金工艺结构安装 第十三章 金属结构件运输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金属结构件从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二、本章定额已考虑了10km以内的调车里程。 三、金属结构件分类: 类别 名称
一类构件
各类屋架,桁架、托架和9m以上实腹梁
二类构件
各类柱、桩、梁、板、支架和9m以下实腹梁
三类构件
平板、小型配套构件、檩条
四类构件
天窗架、挡风架、墙壁板、侧板、上下挡、钢平台、梯子、各种支撑等
四、本章定额的工作内容均包括:
设置一般支架(或垫楞木)、装车绑扎、运输、按规定位置卸车、支垫、稳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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