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妊娠不够28周前终止、胎儿体重不到1000g,尚未具有生活能力,因某种原因使其妊娠中断者,称为流产。流产发生在12周以前者称为早期流产;发生在12周至不足28周者称为晚期流产。
二、病因:流产的原因很多: 1、胚胎(或胎儿)因素 2、母体因素 3、外界因素 4、免疫因素 5、母儿血型不合 三、流产的种类和处理方法:1、先兆流产 2、难免流产 3、完全流产 4、不完全流产 5、感染性流产 6、过期流产 7、习惯性流产
(一)先兆流产 指妊娠28周前,先出现少量的阴道流血、继而出现下腹痛或腰痛,妇科检查宫口未开,胎膜完整,无妊娠物排出,子宫大小与孕周相符。 处理方法:1、卧床休息,禁止性生活,避免阴道检查。
2、给予必要的药物治疗,如镇静剂苯巴比妥、维生素E等,对黄体功能不全者给黄体酮。
3、给予心理安慰,告知配合治疗仍可继续妊娠,减轻焦虑。
4、密切观察病情,如腹痛加剧或阴道流血量多于月经量,表明病情加重,不宜继续保胎,必须及时处理。
(二)难免流产 即不可避免流产,一般多由先兆流产发展而来,此时,阴道流血增多,腹痛加剧。妇科检查宫颈口已扩张,有时可见胚胎组织或胎囊堵于宫颈口内。
处理方法:一经确诊,应促进宫内妊娠物及早排出,防止出血及感染。如是早期流产,应及早刮宫,并将刮出物送病检;如是晚期流产,因子宫较大,应在建立静脉通道、静脉滴注催产素的同时,行吸宫术或刮宫术。
(三)完全流产 指妊娠物已全部排出,阴道流血量减少,逐渐停止,腹痛消失,妇科检查时宫颈口关闭,子宫迅速复旧,子宫大小接近正常。
处理方法:一般不需特殊处理。排出物必须检查,确保胚囊及胚胎组织完全排出。 (四)不完全流产 指胎儿被排出,但胎盘还滞留子宫内,仍有阴道流血,腹痛。
处理方法:部分胚胎或胎盘已排出,部分仍残留在子宫内。可发生大流血以至休克。此时,应急送医院进行抢救及清宫术。
不完全流产未及时清宫,或者自行打胎未经消毒,都可引起子宫腔内感染。常有发绕、下腹痛、阴道流出脓血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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