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2007-58
项目名称:桂林市城市防洪排涝篦子园排涝泵站、半岛防洪堤 委 托 方:桂林市大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 服 务 方:广(乙方)
西 水 利 科 学 研 究 院 签订地点: 广西 .南宁
签订日期: 二○○七年八月
桂林市城市防洪排涝三期工程质量抽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桂林市城市防洪排涝篦子园排涝泵站、半岛防洪堤工程质量抽检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经
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经双方磋商同意,对桂林市城市防洪排涝工程质量抽检项目进行下列技术咨询服务内容:
1、本次主要对该项目工程的篦子园防洪排涝泵站、半岛防洪堤进行质量抽检,其中:篦子园泵站:芯样钻取及强度检测,共3组,半岛防洪堤:浆砌石检测,共3点。具体检测内容和数量详见附表。
2、通过现场检测,对检测数据及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分析评价,最终出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甲方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辅助性工作(包括检测工作所需的三相电源、搭架等)及配合一名技术人员进行协助;
2、甲方提供有关的设计图纸、数据、有关资料及委托要求;
3、乙方按照甲方的委托要求开展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工作;
4、检测成果双方共有,原始资料由乙方保存;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乙方在检测条件具备后进场,对桂林市城市防洪排涝三期工程进行质量抽检,现场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后30天内提交6份成果报告给甲方。
2、最终报告由乙方交甲方或甲方在乙方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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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收标准:
甲方组织有关专家按委托要求及提交报告进行验收。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
本次服务费用合计为陆仟伍佰玖拾柒元整(¥6597.00)(不包括检测过程中发生的开挖、修复及其它辅助工作等费用)。如检测内容有变化,则按实际项目计取费用(单价不变)。 (二)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在乙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给甲方前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陆份,正本贰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帐款结清后,无任何遗留问题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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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城市防洪排涝三期工程质量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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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 乙 方:
桂林市大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
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全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宁岗岭分理处
帐 号: 8027007399080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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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城市防洪排涝三期工程质量抽检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计算表
委托单位:桂林市大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桂林市城市防洪排涝三期工程质量抽检
收费依据:桂水电技字[1997]73号文、桂价房[1997]078文、计价格
[2002]10号文
单价编号 内容及名称 单位 数量 合计(元) 备注 (元) 一 二 三 四
篦子园防洪排涝泵站 泵房水泵层下游挡墙钻芯取样及强度检测 泵房水泵层下游底版钻芯取样及强度检测 拦污栅闸墩钻芯取样及强度检测 半岛防洪堤 浆砌石检测 技术工作费(一~二)×10% 合计 组 组 组 点 1 1 1 3 1826.00 1826.00 1826.00 173.00 1826.00 1826.00 1826.00 519.00 600.00 6597.00 第 4 页 共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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