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司“勇于创新、实现共赢”的经营理念,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汇聚全体员工智慧,营造浓郁发明创造气氛,提高个人创新能力和企业创新水平,降本增效,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以创新赢先机,以创新求发展.特制定创新激励奖励制度。
一、 评选范围
本公司全体员工
二、 奖项设立
本制度分设科技创新奖、 管理创新奖、合理化建议奖、公司交办的其他特殊性事宜奖.其中:
1. 科技创新奖、管理创新奖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具体付诸实施. 2. 合理化建议重在建议,具体是否采纳并实施由公司研究决定。 3. 公司交办的其他特殊性事宜,承接部门或个人必须具体付诸实施. (一)
科技创新奖
指在产品研发、工艺改进、设备改良、安全环保、物流配送,检测方法过程等方面运用新材料、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进行研究与开发所产生的成果;小改小革、小发明、小创新等技术攻关活动所产生的成果。以及相关科技项目、各级技术中心申报、专利申报、科技论文发表、公司内部技术创新与改进等具体创新内容包括:
1. 在新产品研发、现有产品的工艺改进和品种改良、原材料替代品研发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
2. 设备、工具的技术改良、改造; 3. 检测方法、计量仪器的改进; 4.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技术的改进; 5. 物资贮藏、运输技术的改进;
6. 对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产程序等的改进; 7. 计算机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8. 为企业申请专利提供技术方案或完成设计; 9. 科技论文发表; 10. (二)
其他科技创新.
管理创新奖
1 / 4
主要面向管理人员(组长以上级别).指运用现代管理的科学理论,借鉴行业内外企业成功的管理经验,在公司改革、企业文化与企业制度建设、管理运作模式与方法、营销方式等方面产生实际效用的管理创新成果。 (三)
合理化建议奖
面向全体员工,目的在于鼓励广大员工向企业献计献策,其范围涵盖技术创新奖和管理创新奖的所有项目,以及公司整体运作过程中不合理运作方式,制度等范围。已单独申报科技创新奖和管理创新奖的项目,不再申报合理化建议奖。 (四)
公司交办的其他特殊性事宜奖
根据承接部门或个人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量,公司给予相应的奖励,并将其纳入员工绩效考核。
三、 创新项目评选标准
(一)创新性
创新项目应符合现代管理、科学技术原理,具有企业内部原创性或在原有基础上有改进、提高和发展,优于原来的方法、手段、结构、功能、技术等。
(二)效益性
创新项目应结合公司实际,体现客观需要,实施成本合理,经过一定时间、范围的实施应用,具有提升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工作效能和竞争实力等作用,产生经济效益。
(三)推广性
创新项目应符合行业发展方向,项目转化程度高,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具有示范效应、借鉴作用和推广价值.
四、 创新奖的申报与评审
(一)评审机构
公司成立“创新项目评审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创新项目的奖励评定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俊泉
成 员:各部门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2 / 4
1. 科技创新奖和管理创新奖项目采用“先申报立项(随时),再批准实施,后集中评审\"
的程序.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人应于10日内进行项目总结,填报“创新项目成果申报表”,并提报相关资料或完成口述录入。
2. 合理化建议奖采用“随时申报、随时受理、及时考察、集中评审”的评选程序.
五、 表彰和奖励
1. 当选的每名员工将荣获公司颁发荣誉证书。
2. 现金与证书奖励,并且作为员工加薪或晋升优先条件。 3. 获奖的员工将在年度员工大会上进行公开表彰 (一)创新奖励等级、金额 1。科技创新奖和管理创新奖
奖励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2。合理化建议奖
奖项 合理化建议奖 奖项 特殊性事宜奖 奖励金额(元) 500以上,视情况而定 奖励金额(元) 500以上,视情况而定 奖励金额(元) 10000 5000 3000 1000500 3.公司交办的其他特殊性事宜奖 六、 罚则
(一)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者,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创新奖者,一经发现,撤销奖励,追回奖金,予以通报批评,并按奖金金额的50%进行罚款。
(二)申报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或协助他人骗取创新奖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七、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创新激励奖励项目申报表格
3 / 4
项目名称 项 目 概 况 □科技创新奖 □管理创新奖 □合理化建议奖 □公司交办的其他特殊性事宜奖 所在部门 入职时间 项目申请奖项 起止时间 申请人姓名 姓名 项目 主要 成员 工作具休分工 A、 内容简介 B、 预期成果 C、 前景分析 所在部门综合意见 公司总经理审 批 考核评 选小组 意见 4 / 4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