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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学(中医)培养方案-首都医科大学

来源:筏尚旅游网
首都医科大学

内科学(中医)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有关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对本学科的最新进展和发展趋势有深入的理解,熟悉并了解相关学科的重要理论和技术。

3.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创造性地研究和解决本学科中的有关理论和实际问题。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4.胜任本学科高校讲师和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所承担的教学及科研任务。

5.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二、学科简介

以中医理论体系为指导,以病理生理学为基础,以辨证论治为核心,研究中医内科系统常见病、疑难病与急危重症。包括中医内科系统的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病机、病理生理及诊断治疗的研究;中医内科临床各科重大疾病、疑难病症的病因病机、病理生理及诊断治疗的研究;中医内科的急危重症的病因病机、病理生理及诊断治疗的研究。

三、培养对象:见招生相关规定 四、学科方向

1.中医心血管系统疾病与急危重症的病因、病机、诊断和治疗的研究; 2.中医呼吸系统疾病的病因、病机、诊断和治疗的研究; 3.中医消化系统疾病的病因、病机、诊断和治疗的研究; 4.中医泌尿系统疾病的病因、病机、诊断和治疗的研究;

5.中医营养代谢疾病、内分泌疾病及风湿类疾病的病因、病机、诊断和治疗的研究; 6.中西医结合肿瘤病的因、病机、诊断和治疗的研究。 五、学习年限及安排

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二年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入学后直接进入学系(教研室)、科室进行科研能力训练及学位论文工作;安排一个学期的教学或临床训练工作。 第一学年末(第二学期)之前进行开题报告与开题考核。 六、学习过程学分要求

研究生学习实行学分制,为使博士生确实能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博士生应加强课程学习,博士生课程学习学分要求为7.0学分;学位论文答辩前应修满25.0学分。 开题报告与开题考核:2.0学分 学术讲座:至少10.0学分

其中本人作报告至少占4.0学分,包括学位论文中期汇报1.0学分

学术讲座具体规定见《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学术讲座的实施意见》。

研究生凡是参加学术讲座或作学术报告,均应将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题目及时间填入《论文工作进展表》中的《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中,并由主办单位或主讲人签字或盖章证明,或有相应学术会议的邀请函,在答辩前交各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认可学分。 教学工作或临床工作:1.0学分

科研训练与考核:5.0学分(其中包括医学研究中的生物安全防护学习与考核0.5学分) 七、课程学习

研究生所选修课程,均应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评定。必修课及必选课70分及格,选修课60分及格。 1.公共必修课:共5.0学分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36学时,2.0学分 外语(英语):72学时,3.0学分 2.必选课:至少2门,至少2.0学分 生命科学理论课程一门:1.0学分 选课表选择课程一门:1.0学时 3.选修课:不要求

生命科学理论课程,由导师与研究生根据研究方向,从以下几门课程中选择: 细胞生物学研究进展 18学时 1.0学分 分子生物学研究进展 18学时 1.0学分 神经科学研究进展 18学时 1.0学分 医学免疫学研究进展 18学时 1.0学分

实验技术课程或专业基础课由导师与研究生根据研究方向,从以下几门课程中选择: 消化生理学 32学时 1.5学分

分子生物学实验技术 46学时 2.5学分 实验动物学(理论) 25学时 1.0学分 中医内科学临床研究进展 54学时 2.5学分 八、实践培养

1.校本部各基础学科的研究生要安排一定时间的教学工作,各学系(教研室)按低年讲师的要求安排一轮教学任务。学时数(10-30学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

2.各临床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应结合本人的科研课题安排半年左右的临床实践工作。 九、学术培养 1.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是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的主要学习任务,是培养博士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博士生在学位论文工作中必须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科学作风。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应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应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应能反映作者在相关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深入系统的专门知识。 2.论文工作过程管理

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前,首先需完成“医学研究中的生物安全防护”课程的学习,并参加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学位论文工作。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加强论文工作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开题、中期及课题结题报告制度,在论文工作中,各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系(教研室)、科室、导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关。 (1)选题

博士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明确科研方向,收集资料,进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 (2)开题报告与开题考核

研究生确定研究课题后,写出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并于第二学期末之前进行开题考核。考核专家小组就研究课题的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以及是否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等方面进行评议,同时指出研究课题中的不足之处或有待完善的部分,研究生听取意见后,进一步补充修改。进行开题考核时应有详细记录,并填写相应表格。开题考核及开题报告内容的具体要求见“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开题考核及加强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的实施办法”、“首都医科大学关于规范研究生开题报告内容的通知”。 (3)论文工作的中期汇报检查

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应在课题研究完成某一阶段后,应在学校范围内汇报本阶段课题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等,与会者提出相应意见或建议,以利于论文研究工作顺利进行。此项工作应有详细记录。 (4)论文工作结题报告

课题工作完成,在撰写论文之前,应向所在学系(教研室)、研究室、科室汇报本课题完成的基本情况,与

会者应对本课题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完整性、科学性、创新性进行评议,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补充与完善等意见,对论文的撰写等提出建议,以保证论文的质量。所有这些都应有详细记录。 (5)实验记录

课题研究的实验记录按《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记录》中的要求认真进行填写。

以上论文工作过程管理中各阶段报告均应填写在《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论文工作进展表》中。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经各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3.学位论文的撰写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本人独立完成。如果博士生学习阶段的科研工作系本人在硕士学位学习阶段科研工作的继续和深入,其硕士学位论文的成果可在博士学位论文中引用,但应在此阶段有创造性成果。 博士学位论文应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一篇)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论文完成后要进行同行专家评议,评议通过后,再进行论文答辩。论文字数要求5万字左右,中英文摘要1000字(词)左右。学位论文撰写的具体要求见“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印制的有关规定”。 4.发表论文要求

发表论文的具体要求参见《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修订)》。 5.科研能力考核

导师指导小组成员或考核小组从学位论文中期汇报、结题报告、实验数据记录、独立完成科研工作的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考核。 十、学位评定与授予

医学(理学、工学)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在完成全部培养要求,即课程考试合格,科研能力考核合格,修满全部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后,可向所在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导师、本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见“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的规定”。 十一、培养方式与方法

医学(理学、工学)博士科学学位的研究生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结合课题需要学习有关课程(见课程学习部分)以提高其基础理论及实验水平。

入学二年内完成课程学习,入学四个月内由导师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博士生本人的特点,制定其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工作的预期目标及进度、教学或临床实践等做出安排。培养计划需经学系(教研室)、科室审批后执行。

入学后直接入学系(教研室)、科室进行科研能力训练及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同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专业与专业外语的学习。

指导方式:采取导师指导为主,导师与导师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导师指导小组成员可聘请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3-5名组成。具体要求见“首都医科大学关于聘请

导师及导师指导小组成员的暂行规定”。

研究生的培养方式要灵活多样,充分发挥指导教师,指导小组及学生的积极性,不断加强对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的培养,更适应新形势下对人才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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