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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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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青岛大剧院工程 气焊气割作业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鲁GG—004 青岛青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2007.5.27 交底内容:气焊、气割作业 一、基本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焊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3.气焊(割)作业人员要穿灵便的耐火工作服,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戴护目镜;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5.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串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6.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二、氧气瓶乙炔瓶安全使用要求: 1.氧气瓶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易燃易爆分别存放,氧气瓶库应与高温、明火保持10米以上距离; 2.储存高压氧气瓶时应拧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并固定; 3.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运输时应立放并固定。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调运高压气瓶; 4.氧气阀不得粘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 5.氧气瓶禁止在强烈日光下暴晒,夏天露天作业应搭设防晒罩、棚; 6.氧气瓶与焊炬、割炬及其他明火的距离应大于10米,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 7.现场乙炔瓶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应放在储存间单独存放,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5米,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乙炔瓶、氧气瓶不得平放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签 字 栏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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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青岛大剧院工程 气焊气割作业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鲁GG—004 青岛青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2007.5.27 交底内容:气焊、气割作业 8.储存乙炔瓶时,乙炔瓶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氯气、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间储存; 9.储存间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志; 10.应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装卸时动作应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汽车运输时乙炔瓶应妥善固定; 11.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乙炔表面不得超过40摄氏度等。乙炔瓶不得平放 三、作业时的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2.作业前办理用火审批手续,清除作业区及下方易燃物,配备专人进行监视看火,配备灭火器材,停止作业时应切断气源,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焊(割)炬使用完后,不得放在可燃物上; 3.禁止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工作; 4.作业后应将氧气、乙炔瓶的减压器卸下拧上气瓶安全帽; 5.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悬挂橡皮管及割焊炬; 6.在未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并未经过审批的情况下严禁焊、割装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及受力构件; 7.气焊(割)作业时,不能使用泄露、磨损及老化的软管及接头; 8.发现减压阀软管、流量计冻结时,禁止用火烤,更不允许用氧气去吹乙炔管道; 9.橡皮管要专用,乙炔管和氧气管分别为红色和蓝色,不能对调使用; 10.使用焊、割炬前,必须检查射吸情况,射吸不正常时,必须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11.焊(割)炬点火前应检查各连接处和气阀的严密性,不得漏气,整个系统不得漏气、堵塞,软管不得泄露、磨损和老化,发现问题修好后再用; 12.禁止在氧气阀门和乙炔阀门同时开启时使用手或其他物体堵住焊(割)嘴; 13.焊(割)嘴不得过分受热,温度过高时应放入水中冷却。焊(割)炬及气体通路不得沾有油脂。 签 字 栏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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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青岛大剧院工程 吊装信号工指挥作业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鲁GG—004 青岛青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2007.5.28 交底内容:信号指挥作业 1.从事信号指挥的工作人员,必须责任心强、能适应高处作业,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信号工应当能够掌握并熟悉运用旗语、哨语和手势、对讲机四种指挥方法; 3.信号工要在每天上岗前先检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证吊索具安全有效并对其安全技术状况负责; 4.信号指挥时必须精神集中,保证挂钩人员和吊物下方人员以及起重设备的作业安全,保证所吊运的物件材料堆放整齐、稳妥及起、落吊全过程的安全; 5.信号工在上岗时必须穿戴整齐信号工专业指挥工作服,并要正确戴好安全帽,站在高处危险部位(临边、悬空等)时必须正确系挂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岗; 6.在吊装异形构件时,信号工必须首先弄清楚构件重量再进行起吊; 7.信号工要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坚持“十不吊的规定”,即: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②信号不清楚不准吊;③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④吊物上站人不准吊;⑤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⑥斜拉斜牵物不准吊;⑦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⑧小零散物料无容器不准吊;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8.群塔作业时,信号工必须了解防碰撞措施,作业指挥时要注意避让,防止碰撞。 签 字 栏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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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青岛大剧院工程 手持电动工具操作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鲁GG—004 青岛青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2007.5.28 交底内容:手持电动工具操作 1.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使用砂轮的机具,其转速一般在10000r/min以上,因此,对砂轮的质量和安装有严格要 求使用前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问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3.手持电动工具转速高,振动大,作业时与人体直接接触,所以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4.采用工程塑料为机壳的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防止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5.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为保证手持电动工具的正常使用,在手持电动工具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6.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7.严禁超载使用。为防止机具故障达到延长使用寿命的目的,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问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手持电动工具依靠操作人员的手来控制,如果在运转过程中撒手,机具失去控制,会破坏工件、损坏机具,甚至造成伤害人身。所以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0.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术杠加压; (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同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签 字 栏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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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青岛大剧院工程 手持电动工具操作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鲁GG—004 青岛青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2007.5.28 交底内容:手持电动工具操作 11.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2)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2.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2)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3.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2)作业时不得甩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14.为了防止射钉射钉误发射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使用射钉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口对准人; (2)击发时。应将射钉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3)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之前,射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5.使用拉铆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咀免影响铆接质量; (2)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以免造成机件损伤; (3)为避免失去调节精度、影响操作,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签 字 栏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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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青岛大剧院工程 履带式起重机操作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鲁GG—004 青岛青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2007.5.27 交底内容:履带式起重机操作 1.起重机自重大,接地压力高,作业时重心变化大,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淘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为保证起重机的正常使用,在起重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3.起重机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应参照内燃机操作安全交底启动内燃机。 4.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作业时,俯仰变幅的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当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防止起重臂后倾造成重大事故。 6.起重机的变幅机构一般采用蜗杆减速器和自动常闭带式制动器,这种制动器仅能起到辅助作用,如果操作中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即换档,由于起重臂下降的惯性超过了辅助制动器的摩擦力,将造成起重臂失控摔坏的事故。所以,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7.起吊载荷接近满负荷时,其安全系数相应降低,操作中稍有疏忽,就会发生超载,在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VIA.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井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吼上动作。 签 字 栏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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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青岛大剧院工程 履带式起重机操作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鲁GG—004 青岛青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2007.5.27 交底内容:履带式起重机操作 8.起重吊装作业不得有丝毫差错,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防止吊钩冒顶。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固定,仍应脚踩在制动踏板上,一旦发生险情时可及时控制,以保 吊装作业的安全可靠。 9.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为了使载荷的合理分配和双机动作的同步,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配合协调,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的起吊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为防止超载,在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 10.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由于机身晃动,起重臂随之俯仰,幅度也不断变化,所吊重物也因惯性而摆动,形成斜吊,因此,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便于操作员观察和控制,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ram。并应栓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11.起重机在不平的地面上急转弯,容易造成倾翻事故。所以,起重机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当转弯半 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弯;当路面凹凸不平时,不得转弯。 12.起重机上下坡时,起重机的重心和起重臂的幅度随坡度而变化,因此,起重机上下坡道对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仲角适当放大。下坡空挡滑行将失去控制造成事故,严禁下坡空挡滑行。 签 字 栏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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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青岛大剧院工程 履带式起重机操作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鲁GG—004 青岛青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2007.5.27 交底内容:履带式起重机操作 13.为了减少迎风面,降低起重机受到的风压,作业后,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应关停内燃机,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各制动器加保险固定,操纵室和机棚应关门加锁。 14.起重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自行转移时,应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动轮应在后面,机身、起重臂、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并应加保险固定。每行驶500~1000m时,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15.起重机通过桥梁、水坝、排水沟等构筑物时,必须先查明允许载荷后再通过。必要时应对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通过铁路、地下水管、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并不得在上面转弯。 16.用火车或平板拖车运输起重机时,所用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5°;起重机装上车后,应将回转、行走、变幅等机构制动,并采用三角术楔紧履带两端,再牢固绑扎;后部配重用枕木垫实,不得使吊钩悬空摆动。 签 字 栏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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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青岛大剧院工程 轮胎式起重机操作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鲁GG—004 青岛青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2007.5.27 交底内容:轮胎式起重机操作 l.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井应与淘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为保证起重机的正常使用,在起重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3.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参照内燃机安全操作交底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台液压泵,待压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4.轮式起重机完全依靠支腿来保持它的稳定性和机身的水平状态,所以在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术,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庞先收紧稳定器。 5.如果在作业过程搬动支腿操纵闷,将使支腿失去作用而造成机械倾翻事故。所以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6.起重臂的工作幅度是由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决定的,不同幅度有不同的额定起重量,作业时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7.汽车式起重机一般采用箱型伸缩式起重臂,它是双作用液压缸通过控制闯、选择阀和分配阀等液压控制装置使起重臂按规定程序伸出或缩回,以保证起重臂的结构强度符合额定起重量的需求。在伸臂 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8.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说明液压系统存在故障,必须进行调消 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9.各种长度的起重臂都有规定的仰角,如果仰角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签 字 栏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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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青岛大剧院工程 轮胎式起重机操作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鲁GG—004 青岛青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2007.5.27 交底内容:轮胎式起重机操作 10.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其液压系统是通过取力器以获得内燃机的动力。其操纵杆一般设在汽车驾驶室内,因此,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要封闭,室内不得有人,以防误动操作杆,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ll.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防造成起升机构超载受损。或导致起重机倾翻事故。 12.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3~Pg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13.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使起重机恢复稳定。以免造成起重机倾翻事故,不船使用紧急制动,下降中严禁制动。 14.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5.起重机在满载或接近满载时,稳定性的安全系数相应降低,如果同时进行两种动作,容易造成超载而发生事故。所以,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6.起重机带载回转时,重物因惯性造成偏离与吊钩的垂直度而大幅度晃动,使起重机处于不稳定状态,容易发生事故。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17.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签 字 栏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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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青岛大剧院工程 轮胎式起重机操作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鲁GG—004 青岛青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2007.5.27 交底内容:轮胎式起重机操作 18.为在再一次行驶时起重机的装置不移动、不旋转等,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19.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内燃机水温在80℃~90℃时,润滑性能较好,温度过低便润滑油粘度增大,流动性能变差,如高速运转,将增加机件磨损。行驶时水温应在80\"C~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20.行驶时应保持中逮,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1.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签 字 栏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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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内容:电焊作业 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焊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追逐打闹,禁止窜岗,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4.电焊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使用头罩或手持面罩,穿干燥工作服,绝缘鞋,用耐火防护手套,耐火的护腿套、套袖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高挂低用。 6.进入作业地点后,熟悉作业环境,检查设备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汇报,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7.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结构钢筋等金属物代替导线。 8.焊接电缆横过通道时必须采取穿管,埋入地下或架空等保护措施。 9.雨雪天气、六级以上大风开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过后应消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10、电焊机必须使用二次降压空载保护装置,电源进线处电线长度不得大于5米、出线处电线长度不得大于30米,进出接线柱要有完好防护罩,电焊机必须使用一箱、一闸、一漏、一机、。(电焊机必须设单独开关箱) 青岛大剧院工程 电焊作业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鲁GG—004 青岛青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2007.5.28 签 字 栏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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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内容:电焊作业 11.作业时如遇到以下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a.改变电焊机接头; b.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c.转移工作地点搬运焊机时; d.焊机发生故障需要进行检修时; e.更换保险装置时; f.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操作现场时; 12.焊工高处作业时: a.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件上; b.高处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点下方5米处设护栏专人监护,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接火盘; c.线缆应用电绝缘材料捆绑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搭在背上或踩在脚下作业。焊钳不得夹在腋下,更换焊条不要赤手操作; 13.焊工必须站在稳定的操作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 14.在狭小空间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绝缘垫,作业时间不能过长,应俩人轮流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监护人随时注意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是否正确等情况,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身体出汗,衣服潮湿时,严禁将身体靠在金属及工件上,以防触电; 15.电焊机及金属防护笼(罩)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 16.一、二次导线绝缘必须很好,接线正确,焊把线与焊机连接牢固可靠。接线处防护罩齐全,焊钳手柄绝缘良好,并且双线到位; 17.严禁在起吊部件的过程中,边吊边焊; 18.作业完毕必须及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青岛大剧院工程 电焊作业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鲁GG—004 青岛青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2007.5.28 签 字 栏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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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青岛大剧院工程 钢结构施工作业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鲁GG—004 青岛青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2007.5.29 交底内容:钢结构施工作业 1、格栅钢结构施工前要编制合理的施工方案,制定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2、钢结构安装前应计算吊装构件数量、单件重量和安装就位标高等,以配备相应能力的吊车和运输机械; 3、起重设备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停放地点应平坦。如经计算起重设备所处地面地耐力不满足吊装要求时应采用铺铁板等加固措施; 4、严禁超负荷吊装。操作时避免斜吊,同时不得起吊重量不明的构件; 5、吊装是施工区地面设置围栏或者警示标志,专人负责监视; 6、专业信号工指挥,信号明确,大风雨雪天气停止施工; 7、构件安装就位后应随即校正固定,如不能很快固定应设缆风绳,防止造成失稳; 8、钢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用撬杠撬动或者移动位置,如需重新校正时必须重新起吊; 9、对已经就位的构件,必须完成临时或者最后固定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10、对搬运构件等噪声较大的活动应避开夜间施工;施工现场夜间照明采用定向灯罩,避免影响周围社区;焊接等产生强光源的施工活动在夜间施工时必须采取围护措施 11.起重吊装所用之钢丝绳,不准触及有电线路和电焊搭铁线或与坚硬物体磨擦。 12.遵守有关起重吊装的“十不吊”中的有关规定 13.吊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危险点须设专人监护。 14.在钢结构吊装时,为防止人员、物料和工具坠落或飞出造成安全事故,需铺设安全网。安全平网设置在梁面上2m处。当楼层高度小于4.5m时,安全平网可隔层设置。安全平网要求在建筑平面内满铺。安全竖网铺设在建筑物外围,防止人和物飞出造成安全事故。竖网铺设的高度一般为两节的高度。 签 字 栏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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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青岛大剧院工程 钢结构施工作业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鲁GG—004 青岛青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2007.5.29 交底内容:钢结构施工作业 15.在柱、梁安装后面未设置浇筑楼板用的压型钢板时,为了便于柱子螺栓等施工的方便,需在钢梁上铺设适当数量的走道板。 16.吊索具在使用前必须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禁止使用; 17.吊装作业由专职信号工指挥,超高吊装要有清晰可视的旗语或笛声及对讲机指挥,在视线盲区要设两人指挥起重作业; 18.吊物在起吊离地0.3m时检查索具,确定安全后方可起吊,并严禁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19.构件起吊时,构件上严禁站人或放零散未装容器的构件; 20.在构件下方和起重大臂扭转区内,不得有人员停留走动; 21.在构件就位时应拉住缆绳,协助就位,此时人员应站在构件两侧; 22.构件就位后,应采用安装焊柱或焊接方式固定,不可采用临时码放,搁置的方式,防止高空坠落及意外,必须在就位后立刻焊接牢固; 23.构件在未经校正、焊牢或固定之前,不准松绳脱钩。 24.起吊笨重物件时,不可中途长时间悬吊、停滞。 25.吊装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统一的信号。 26.高空作业人员上班前不得喝酒,在高空不得开玩笑。 27.高空作业穿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鞋、高跟鞋、塑料底鞋和带钉的鞋。 28.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29.拆卸千斤绳时,下方不应站人。 30.使用撬棒等工具,用力要均匀、要慢、支点要稳固,防止撬滑发生事故。 签 字 栏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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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青岛大剧院工程 钢结构施工作业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鲁GG—004 青岛青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2007.5.29 交底内容:钢结构施工作业 31、高处作业施工人员要衣着灵便,禁止穿硬底带钉易滑的鞋; 32、严禁在高空抛弃物料和工具,防止高空落物伤人,底部要挂安全平网; 33、高空用的梯子、吊篮、临时操作平台应绑扎牢固,跳板应铺平绑扎,严禁出现探头板; 34、操作各种施工机械及电动工具的人员,应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35、对于建筑垃圾及时进行清理,严禁抛撒; 36.施工人员应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技能,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教育,不适应高空作业的病症,不能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进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扣。登高(2m以上)作业时必须系挂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禁止穿拖鞋或塑料底鞋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37.电气焊作业,要持有操作证、用火证并清理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氧气、乙炔两瓶间距工作点距离应符合规范,焊机双线应到位,配备合格有效的消防器材,设专人看护。焊机拆装由专业电工完成,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焊机必须接地良好,必须使用二次空载保护开关、做到一机一闸、 38.禁止带电操作,线路禁止带负荷接断电; 39.登高作业必须佩戴工具袋,穿防滑鞋,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得随意放在钢梁上或易失落的地方,如有手操工具(如手锤、扳手、撬棍等)须穿上安全绳,防止失落伤人; 40.现场作业人员禁止吸烟、追逐打闹。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7.非专职人员不得从事电工作业,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敷设,并做好绝缘措施,严防刮、砸、碰线缆 48.钢结构作业使用电器设备,要作到人走机停拉闸断电,方能不留隐患。 49、压型钢板必须边铺边固定、及时封闭洞口、设防扶栏并作明显标志、当天未铺设完的极材用麻绳捆扎牢靠、多余的下脚材料必须清理完、防止风吹落伤人, 签 字 栏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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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青岛大剧院工程 钢结构施工作业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鲁GG—004 青岛青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2007.5.29 交底内容:钢结构施工作业 50.为了便于接柱施工,在接柱处要设操作平台,平台周边应有操作人员的护身圈或护拦装置。平台固定在下节柱的顶部。 51.需在刚安装的钢梁上设置存放电焊机、空压机、氧气瓶、乙炔瓶等设备用的平台,放置距离应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52.为便于施工登高,吊装柱子前要先将登高钢梯固定在钢柱上,为便于进行柱梁节点紧固高强螺栓和焊接,需在柱梁节点下方安装挂篮脚手。 43.施工用的电动机械和设备均须接地或接零并实行二级漏电保护,绝对不允许使用破损的电线和电缆,严防设备漏电。施工用电器设备和机械的电缆,须集中在一起,并随楼层的施工而逐节升高。每层楼面须分别设置配电箱,供每层楼面施工用电需要。 44.高空施工,当风速达到15m/s时,所有工作均须停止。 45.大锤、手锤的木把应质地坚实、安装牢固。打锤时禁止戴手套。二人打锤严禁相对站立。 46.多人抬材料和工件时要有专人指挥,精力集中,行动一致,互相照应,轻抬轻放,以免伤人,并应将道路清理好。 47.使用各种机械,要先进行各部检查,试运转正常,方可正式使用。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机械的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 48.电焊工作地点5m以内不得有易燃、易爆材料。 49.为防止触电必须遵守有关电气安全规程。 50.施工时还应该注意防火,提供必要的灭火设备和消防监护人员。 51.使用气焊、电焊时边上无监护人不得进行操作。 52.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签 字 栏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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