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分公司名称:
郑 重 承 诺
本人 系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向登记机关提出分公司设立申请,并就如下内容郑重承诺:
1.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经营范围涉及照后审批事项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将及时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需要开展未经登记的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将在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后,及时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不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先行取得商务部门批准,未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3.分公司一经设立将自觉参加年度报告,依法主动公示信息,对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4.分公司一经设立将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觉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经营。
所从属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年 月 日
第1页,共7页
基本信息表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生产经营地 负责人姓名 (中文) 所从属公司名称 所从属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核 算 方 式 ③②① XX市 区(县) (门牌号) 省(区、市) 市 县 (门牌号) □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 经营范围 申请副本数 份 注:① 填写营业场所时请列明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XX市XX区XX路(街)XX号XX室”。
② 生产经营地用于核实税源,请如实填写详细地址;如不填写,视为与营业场所一致。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③“核算方式”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第2页,共7页
负责人任职证明
姓 名 (中文) 民 族 性 别 身份证件 类 型 移动电话 身份证件 号 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请正反面粘贴) 经公司决定,兹任命 为 (分公司名称)负责人。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第3页,共7页
营业场所证明
分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① XX市 区(县) (门牌号) 同意将上述地址提供给该企业使用。 产权人证明 ② 产权人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上述住所产权人为 ,房屋用途为 。 需 要 证 明 情 况 ③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 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① 请在“营业场所”一栏写清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XX市XX区XX路(街)XX号XX室”。
② 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在“产权人证明”一栏内加盖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产权人亲笔签字。同时需提交由产权人盖章或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③ 若住所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由有关部门在“需要证明情况”一栏盖章,视为对该房屋权属、用途合法性的确认。具体可出证的情况请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
第4页,共7页
财务负责人信息①
姓 名 移动电话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企业联系人信息
姓 名 移动电话 ②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分公司 公共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敬请留意:
① 财务负责人: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② 企业联系人:负责本企业与工商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转达工商部门对企业传达的信息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意见;向工商部门反映企业的需求或意见。联系人凭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联系人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联系人一经确认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发生变化的,可以在企业申办变更登记时向登记机关进行备案。
③ 以上各项为必填项,请据实填写。
第5页,共7页
核发营业执照情况
发照人员签字 发照日期 领执照情况 年 月 日 本人领取了执照正本一份,副本 份。 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一次性告知记录
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 号一次性告知单中的提示部分准备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被委托人: 受理人: 年 月 日
第6页,共7页
一次性告知记录
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 号一次性告知单中的提示部分准备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被委托人: 受理人: 年 月 日 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 号一次性告知单中的提示部分准备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被委托人: 受理人: 年 月 日
第7页,共7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