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或“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6月7日在凯迪大厦708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聘任刘成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终止对原子公司(五河、桐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对原子公司(五河、桐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相关公告已于2012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但在2012年11月23日召开的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审议。现因五河、桐城两项目未完成2012年度预定的利润指标,公司大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
将上述两家电厂回购,故公司拟不再对其进行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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