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凡例
1.1. 概述
凡例的内容适用于各论和欧洲药典中的其它章节。
欧洲药典以英语和法语形式发行,欧洲药典委员会的签署国可将药典内容译成其它语言,但若发生争议,应以英语和法语版为权威。
在欧洲药典中,如无特殊规定,“药典”是指欧洲药典,官方缩写 Ph. Eur.也指欧洲药典。 文章中如果引用了各论中的标题和副标题意味着文章内容符合相关各论的要求。文章参考药典中各论内容时,以斜体的各论题目或相关数字表示。
制剂在有效期内必须性质稳定,明确的有效期或说明书应由权力机构批准。任何各论的物质也必须服从其使用期限。任何药品的有效期和有效期的计算由权力机构经稳定性研究的试验结果决定。
除凡例和各论中另有说明,各论中的说明为强制要求;除了特定的引用信息,如果各论引用总论中内容时,该总论要求为法定要求。
各论中描述的活性物质,赋形剂,药物制剂和其它项目都是人用和兽用的(除非明确不可使用)。药品项目必须符合各论的要求,否则不符合药典质量。但并不要求产品放行前,生产商要做各论中的每项试验以满足药典要求。生产商可通过原始数据,例如生产过程验证,和中间体控制,确保药品是否符合药典要求。公布的环境参数,权力机构可适当采信,但不排除故意满足药典要求的可能。
检测和试验方法应基于药典标准的官方方法。经权利机构允许可采用其它替代的分析方法以达到控制目的,并证明该方法是否能达到各论各标准。若出现争论或异议,应以药典方法为准。
药典各论中的某些物质有多个等级可满足各种需要,除各论中另有说明,要求适用于各等级。在一些各论中,特别是赋形剂,一系列相关的功能特性都有介绍,其中给出了一些特性的检测方法。
质量体系:
在适宜的质量体系架构下,产生有疑问的项目时,应以各论中的质量标准为法定标准。 通则:
各论中介绍的药物和制剂也应符合通则中的相关要求。交叉引用的通则在各论中不特别指出。 除非限定了适用条件,如规定适用于药典各论中的物质,通则的内容适用于各论定义范围内的所有药物和制剂。
通则中介绍的剂量形式适用于典型定义的所有制剂。对于特殊给药制剂的规定并不全面,其在各论中有增加的要求,这些要求也是权力机构强制实施的。
通则和各论是互补的。如果通则不适合某些特殊产品,那么在各论中有特别规定。 药典方法确认:
各论和通则中的检测方法已经根据适宜的科学实验和通行的分析验证确认。除各论和通则中另有规定外,药典中的分析方法不需要验证。
惯用术语:
“权力机构”是指对一些问题进行仲裁的国家、超国家、国际机构或授权组织。例如,国家药典委员会等。
“除证明和授权”是指该要求必须遵守,除非特殊情况下权力机构授权减免。 陈述中出现“应该(should)”是指此段描述作为信息提供或建议。
在某些各论或文章中出现了“合适的”和“适当的”用于描述一种试剂、微生物、检测方法等;
1
若各论中没有介绍适用性标准,适用性的论述应符合权力机构的要求。
药品:
(a) 指用于人或动物,起治疗或预防作用的化合物或多组分化合物。
(b) 指用于人或动物,通过发挥药理、免疫、代谢作用起恢复、纠正、调整生理机能的化
合物或多组分化合物。或用于医疗诊断的物质。
中药:
指以一种或多种草药或草药制剂为活性成分的药品。 活性成分:
指具有活性用作治疗的药物产品。例如:提供药理活性或直接用于诊断或影响身体构造及功能的物质。
赋形剂(辅料):
除活性成分外药物产品的其他构成成分。例如:辅助剂、稳定剂、防腐剂、稀释剂、抗氧化剂等均属于赋形剂。
可互换的方法:
一些章节中会出现这样的描述,此篇文章与JP或USP一致,这意味着一种药物或制剂采用JP或USP中的任意一种方法时,同样符合EP的要求。若出现争论或异议时,以EP为准。
法规参考:
各论和通则可能包含有权威部门颁布的参考文献,例如,欧盟发行的指南。这些参考可以给药典使用者提供信息。这些参考并不会改变相关文件的法律效力。 1.2. 适用于通则和各论的其他规定
取样量:
检验方法中取样量有限度时,该规定值为一近似值。实际取样量不得超过规定量的±10%,由实际称量值计算结果。对于无限度规定值的试验,限度依据相同条件下与对照品测试结果相比较而定,取规定量用于试验。使用规定量的试剂。
用精密度和准确度相当的仪器量取一定量的被测物。称重时,精密度为末位数字的正负0.5个单位(例如,0.25g是指0.245-0.255g)。体积测量时,如果小数点后的数字为零或末位数字为零时(例如10.0ml或0.50ml),体积用移液管、容量瓶或滴定管测量 ;否则,用量筒或刻度吸量管测定。使用微量移液管和微量注射器测量可精确到微升。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精确度不符合要求,称重或测量时可通过提高准确度来弥补。 仪器和程序:
玻璃量具应符合国际标准组织制定的A级标准。 除另有说明,分析过程在15-25℃条件下进行。
除另有说明外,用中性、无色、透明的平底同质试管进行对照试验;用内径为16mm的试管取规定量的液体试剂,若液体用量有调整可选用内径为其它规格的试管(2.1.5)。相同体积的溶液以白色或黑色为背景垂直方向进行对照试验,试验在漫射光条件下进行。
除有空白试验的情况下,用于试验的所有溶剂使用前应加入指示剂中和。 水浴:
除另有说明外,水浴是指在沸水中进行。若要求的温度在100℃以下或指定温度,可用其它的加热方法。
干燥或炽灼至恒重:
干燥或炽灼至恒重是指烘干或炽灼后,连续两次称重差异不超过0.5mg。根据残渣的性质和数量再次干燥或炽灼一定时间后进行第二次称量。
干燥是在干燥器或真空中进行,操作方法参见干燥失重(2.2.32)中所示。 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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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典中规定的分析方法和测试结果的可靠性依赖于所使用试剂的性质。试剂在总论4中有描述。一般情况下,试剂要求分析纯;对于某些试剂,正文中另有说明。
溶剂
溶剂如无特殊说明,“溶解”一般是指在水中溶解。
药典中规定用于分析操作或制备试剂的水,应符合各论中纯化水(0008)的要求,被内毒素或微生物污染后不得使用。蒸馏水是指纯化水经蒸馏后制得。
除另有特殊说明,\"乙醇ethanol\"是指无水乙醇,\"酒精alcohol\"是指96%的乙醇。其它的“乙醇\"或\"酒精\"的稀溶液用乙醇(C2H5O)的体积百分比表示。
含量的表达:
在定义的内容中,百分比有以下两个含义:
%(g/g) 表示100g溶液中含有溶质若干克; %(ml/ml) 表示100ml溶液中含有溶质若干毫升; ppm 表示溶质的含量为百万分之几。 温度
如分析操作中所规定的温度无具体描述,通常使用的术语的含义如下所示: -冷冻:-15℃以下 -冷藏:2-8℃ -阴凉:8-15℃ -室温:15-25℃ 1.3. 总论
用于制作包材的原料在总论3.1中有描述。“原料(Materials)”作为统称,特别是塑料材质,每种产品都包含一系列不同主要成分和添加物。原料的测试方法和限度依赖于它的配方,所以说明书的序言应包含适宜的原料配方。配方不同的原料检测方法不同,检测方法应符合权力机构的规定。
总论3.2中描述的包材规格适用于一般的分类,但考虑到包材规格的可变性,只要满足权力机构的要求,其它规格也可使用。
药典各论中使用的包材可选用总论3.2中介绍的类型。各论中药物剂量形式中,在“定义/产品(Definition/Production)”项下可能规定使用的包材规格;有些各论中会在“贮藏(Storage)”项下指出建议使用的包材规格。 1.4 各论 标题
在各自版本中各论标题是用英语或法语写的,副标题是拉丁文。 相对原子质量和相对分子质量
相对原子质量(Ar)或相对分子质量(Mr)在每篇各论开头的位置写出。相对原子质量、相对分子质量、分子结构式并不包括在物料的分析标准中。 CAS登记号
各论中包含了CAS登记号这一信息。合适的情况下,为用户获得有效信息提供便捷途径。CAS登记号是美国化学协会注册商标。 定义
在“定义”项下的说明是物料、制剂、或各论其他部分文字的官方释义。 含量
有含量规定时,由分析方法下的描述决定。 中药
中药的各论中,在“定义”部分而非正文部分,药物是以完整药材或粉末形式进行描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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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药材和粉末两种形式都有描述。
生产
在“生产(Production)”项下的描述中,对生产过程中有特殊要求的有提出注意,但不包括必要的普遍要求。除非另有规定,对于生产商来说这些描述是强制性的规定。例如,涉及到原料、生产过程、验证和控制、中间体测试、由生产者参与的最终实验、以及批次的选择或优先放行批次的选择。这些描述不需要通过单独的分析最终产物样品来证实。主管当局会建立相应的规定,比如检查生产商提供的数据,审查生产商或检测相应的样品。
“生产”项下未描述的部分并不意味着对相关特性不做要求。 疫苗株和疫苗成分的选择
各论中“生产”项下的说明也适用于疫苗株和疫苗成分的特性。除另有规定外,验证这些特性的检验方法需要提供适合的参考信息。通过主管当局批准后,其他检测方法就不需要验证,和各论中的方法进行比对即可。
性质
在“性质”项下的描述无严格意义上的解释和要求。 溶解度
“性质“项下对于溶解度的描述包括以下几种定义,且温度要控制在15℃~25℃。
描述词汇 极易溶解 易溶 溶解 略溶 微溶 极微溶解 几乎不溶 每克溶质所需溶剂的近似体积(ml) ≤1 1~10 10~30 30~100 100~1000 1000~10000 ≥10000
“部分溶解”是指混合物中部分成分溶解。“混溶”是指液体与指定溶剂可以任意比例互溶。 鉴别
目的:
鉴别项下的试验不能完全确认化学结构或药品成分;在确保认可的情况下,这些试验可用来确认标签的描述。
第一和第二鉴别:
某些各论中细分出了“第一鉴别”和”“第二鉴别”。“第一鉴别”的试验在任何情况下都可采用。若该产品完全可以追溯,且可以证明该产品完全符合各论中其它的规定,则可以采用第二鉴别。
各论第一鉴别项下中给出的两个或多个鉴别试验,它们是等效的并且各自不相关联。在各论的“检查“项下通常包含一个或多个交叉引用,用来简化鉴别或检查项下的检验工作。例如:对映异构体的检查,在鉴别项下引用了旋光度检查项下的内容,以此证明是否有对映异构体存在。
中药粉末
中药的各论中包含粉末特征图,这些图的完整描述在相关鉴别项下。 检查
目的:
该要求并未对所有杂质进行记述。例如:未进行规定检查的未知杂质通常情况下和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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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药学实践要求下都是允许存在的,这些也可参见在“杂质“项。
计算:
当测试结果需要以干燥品或无水物计算时,或用其他特定指标计算时,干燥失重、水分或其他指标的测试方法参见相关各论中的叙述。干燥物或无水物等是在结果后用圆括号附加说明。
限量:
限量规定是基于常规分析实验数据之上;还要考虑常规分析的误差,生产工艺和产品的波动,可接受的变坏的程度。各论中要求的“限量”项必须检查。
对于有数值的限量,除非另有规定,检测结果首先是对重要数字进行四舍五入的处理。限量无论是用百分比还是绝对值表示,数值的最后一位为有效位(例如140表示3位有效数值)。要舍弃的数字如果等于或超过了一个半单位就增加一位,如果少于一个半单位则不改变。
杂质限度的表示
该项实验给出了允许存在的近似成分杂质或总杂质。接受与否的标准取决于结果符不符合该实验。除非另有规定,如果该处未对已知杂质对照品进行叙述,该内容在各论的对照品溶液准备项下集中详述。
中药
对于中药而言,计算酸不溶性灰分,总灰分,浸出物,醇溶性浸出物,水分,挥发油和含量测定无需特别进行干燥 ,除非各论中另有说明。
当量
药典给出“当量”只是为了在各论中要求时用于计算。 培养基
各论和通则中记载的培养基应满足其使用目的。然而培养基的组成,特别是生物来源都不相同,因而为了达到最佳的使用效果有必要调整一些配比,常见的有: -蛋白胨和肉或酵母膏,需要注明其营养特性 -缓冲物质
-胆盐,胆汁提取物,脱氧物和有色物质,取决于其选择性成分 -抗体,取决于其活性 储存
“储存”项下的信息和建议并不是药典的要求,但权力机构可能会对特殊储存条件做出规定。。 药典中记述的储存方式是用来预防污染和变质的。当需要某种特殊储存条件时,应该包括“容器类型(参照通则1.3部分)”和“温度”,并记载在各论中。
以下是各论中对储存条件表述的解释。
“密闭”是指产品储存在一个密闭的容器中(3.2)。当容器敞放在潮湿的环境中时需要注意。如有必要保持低水分时可在容器中直接放入干燥剂,但要避免与产品直接接触。
“避光”保存是指产品既可以储存在由能足够吸收光线的材料容器中来保证产品在光的影响下不变质,也可以储存在外部富有遮盖物的容器中,或可以储存在一个完全不透光的地方。 标签
通常情况下,药品的标签应获得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批准。“标签”项下的说明并不一定很全面,而且药典规定这些说明中必须注明是否符合各论的标准。其他要求也可写在标签中。当“标签”在药典中使用时,这些标签就可能会在容器,包装,随包装的传单和检验结果报告单中出现,决定权归主管当局。 警告
如不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各论中记载的物料和药典中某些特殊的试剂可能会对身体造成伤害。良好质量控制实验室的相应规则条款随时都应引起注意。各论中提出注意特殊危险意味着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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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没有出现该种警告就意味着没有危险存在。 杂质
各论中可能给出了已知杂质或未知的可能存在杂质的检查方法(参照章节5.10:药用物料杂质的控制)。杂质是用一个字母或字母表的形式表示。当缺失了某个字母时,代表以该字母表示的杂质在各论的更新和修订中已被删除。 赋形剂的功能特性
各论中有关于赋形剂的功能特性的章节。关于用来测定这些特性和耐受性的检查都不是强制性要求,而是给出有关赋形剂使用的信息(参见凡例1.1部分)。 对照品
某些各论中对对照品(化学对照品,生物标准品和标准图谱)的使用有要求(参照章节5.12:对照品)。
欧洲药典委员会建立了官方的对照品,检验时可单独授权使用。这些对照品来自欧洲医学与保健质量局(EDQM)。有关对照品的信息和有效期可以在EDQM的网站上查得。
1.5 缩写和符号
A A1percent 1cmAr [α]20 D bp BRP CRS d20 20 λ HRS IU
吸光度 百分吸光度 相对原子质量 比旋度 沸点
生物标准品 化学对照品 相对密度 波长 中药对照品 国际单位
M MR mp n20 D
Ph.Eur.U. ppm R RF Rst RV
摩尔浓度 相对分子质量 熔点 折射率
欧洲药典单位
百万分之一(mg/kg)
章节“4.试剂”中物质或溶液的规定 比移值(参照章节2.2.46) 相对比移值,
即色谱法中样品比移值与标准品比移值的比值 容量分析用基准物质(参照章节4.2.1)
各论中免疫球蛋白,免疫血清和疫苗使用的缩写
LD50 MLD
L+/10 dose L+ dose lr/100 dose Lp/10 dose Lo/10 dose Lf dose CCID 50
EID50
用统计学方法统计并按指定方法给与剂量,在给药期内导致50%的实验动物死亡 最小致死量
实验条件下给与最小的毒素剂量并混合0.1IU抗毒素,在给药期内按指定方法可观察到实验动物的死亡
实验条件下给与最小的毒素剂量并混合1IU抗毒素,在给药期内按指定方法可观察到实验动物的死亡
实验条件下给与最小的毒素剂量并混合0.01IU抗毒素,注射到皮下在给药期内可观察到皮下特征性反应
实验条件下给与最小的毒素剂量并混合0.1IU抗毒素,在给药期内按指定方法可观察到实验动物产生麻痹现象
实验条件下给与最大的毒素剂量并混合0.1IU抗毒素,在给药期内按指定方法可观察到实验动物不会产生中毒现象
使用1IU的抗毒素会在短时间内使毒素产生絮凝现象
用统计学方法统计并给与剂量,可导致新培养的细胞50%发生感染 用统计学方法统计并给与剂量,可导致接种的受精卵50%发生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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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50 PD 50 ED 50 PFU SPF 用统计学方法统计并给与剂量,可导致接种疫苗的动物50%发生感染
实验条件下用统计学方法统计并注射疫苗,可使50%的动物不受微生物和毒素的感染 实验条件下用统计学方法统计并注射疫苗抗原,可减少动物50%的抗体 疱斑形成单位或噬菌斑形成单位 无特定病原体
微生物公司
ATCC C.I.P IMI I.P 美国培养物标本储藏中心,美国弗吉尼亚州20110-2209,马纳萨斯大学大道10801号 Collection de Bacteries de 1’Institut Pasteur B.P.52,25 rue du Docte Roux 75724 Pairs Cedex 15 , 法国 国际真菌研究所,英国萨里TW209TY,贝克汉姆巷 Collection Nationale de Culture de Microorganismes(C.N.C.M) Institut Pasteur 25,rue du Docteur Roux 国家工业标准和海洋细菌有限公司,英国阿伯丁AB2 1RY,圣马恰尔道23号 国家病原真菌标本所,伦敦卫生和热带医学院,英国伦敦WC1E 1HT,科佩尔街 国家文化标本所,公共卫生中心实验室,英国伦敦NW9 5HT科林代尔大道 国家酵母标本所,AFRC食物研究所,英国诺维奇NR4 7UA,克林巷 国家技术评估研究所生物资源中心生物技术系,日本千叶县2-5-8,292-0818 血清研究所,丹麦哥本哈根Amager 大道80号 NCIMB NCPF NCTC NCYC NITE S.S.I 1.6 药典中使用的国际制度单位(SI)和其他等价单位 国际制度单位
国际制度单位由3种单位组成,分别是基本单位,导出单位和辅助单位。基本单位及其定义参照表1.6-1。
根据相应数量的代数关系导出单位一般和基本单位联合使用。其中一些导出单位有特殊的名称和符号。欧洲药典中使用的国际制度单位参照表1.6-2。
国际制度以外的一些重要的和广泛使用的单位参照表1.6-3。
表1.6-4表示的是国际制度单位中十进制倍数和约数名称和符号的前缀。 备注
1. 药典中,摄氏温度是用符号t表示。定义式为:t=T-T T 0 , 0=273.15K。摄氏温度或摄氏
度都是用符号℃表示。摄氏度和开尔文的单位是一样的。 2. 药典中使用的浓度或含量表示在通则中有表述。 3. 弧长等于半径的弧,其所对的圆心角为1弧度。
-2
4. 药典中,离心条件下可产生相应的重力加速度:g=9.80665m·s
5. 药典中有一些符号式没有单位的,如相对密度(2.2.5),吸光度(2.2.25),百分吸光度
(2.2.25)和折射率(2.2.6) 6. 酶活性用微卡他定义,在指定的条件下,每秒钟转化1微摩尔的底物的酶量(例如水解)
(如水解作用)。
表1.6-1-国际制度基本单位
参量 名称
单位 符号 名称 符号 7
定义 长度 质量 时间 电流 l m t I 米 千克 秒 安培 M Kg s A 米是指在光在真空中间隔1/299792458秒时穿过路径的长度 千克同国际质量标准的单位是一样的 秒是在两种超精细铯133原子基态之间通过辐射转变持续到9192631770结束 安培是指两条忽略圆形横截面、类似直线的无限长导体产生的恒定-7电流,真空下1米的距离可能会在导体之间每米产生2×10牛大小的力。 开尔文是摄氏温度的1/27316,是水温的3倍。 摩尔是指基本实体多达碳原子-12 0.012千克的物质的量。 坎德拉是指给定方向用频率为0×10 赫兹的单色光对物体辐射产生的发光强度,能量大小为1/683瓦特每球面度。 12摄氏度 物质的量 发光强度 T n IV 开尔文 K 摩尔 Mol 坎德拉 cd 当使用摩尔时,必要注明基本的实体和可能的原子,分子,离子,电子,其他颗粒或特定群体的某种粒子。
表1.6.-2-欧洲药典中使用的国际制度单位和其他等价单位
参量 名称 波数 波长 面积 体积 符号 V λ A,S V 名称 米分之一 微米,纳米 平方米 立方米 符号 1/m μm,nm 2m 3m 单位 国际制度基本单位 国际制度其他单位 m-6-910m,10m 2m 3 m-1 国际制度其他单位的转换 3-6 1ml=1cm=10 频率 密度 速度 力 压力 粘度 运动粘度 V ρ V F P η V 赫兹 千克每立方米 米每秒 牛顿 帕斯卡 帕斯卡秒 平方米每秒 Hz kg/ m m/s N Pa Pa·s 2m/s 3s-1 -3 -2N·m -2 N·s·m 3Pa·s·m-1 ·kg-1N·m·s·kg 1g/ml=1g/cm=10kg·m -2-51dyne=1g·cm·s=10N 1kp=9.80665N 2-1-11dyne/cm=10Pa=10 -2N·m 1atm=101325Pa=101.325kPa 51bar=10Pa=0.1MPa 1mmHg=133.322387Pa 1Torr=133.322368Pa 1psi=6.4757kPa -11P=10Pa.s=10-1 N·s·m-2 1cp=1m Pa.s 1St= cm2·s-1=10-4 m2·s-1 33-3 kg·m -1m·s -2m·kg·s -1-2m·kg·s -1-1m·kg·s 2-1m·s 8
能 辐射通量 吸收量(辐射能) W P D 焦耳 瓦 格雷 J W Gy m·kg·s 2-3m·kg·s 2-2m·s 2-2N·m -1N·m·s,-1J·s -1J·kg 1erg=1cm g·s -71dyne·cm=10J 1cal=4.1868J -1 1erg/s=1dyne·cm·s-7-7-1-710W=10N·m·s=10 -1J·s -21rad=10Gy 2-2电压 电阻 电量 U R Q 伏 欧姆 库伦 V Ω C m·kg·s·A2-3-2m·kg·s·A A·s2-3-1 W·A -1V·A 放射活性 浓度 密度 A C ρ 贝克 摩尔每立方米 千克每立方米 Bq mol/ m 3kg/ m 3s mol· m -3kg· m -3-1 1Ci=37·10Bq=37·10 s 1mol/l=1M=1mol/dm=10-3mol· m 3-31g/l=1g/dm=1kg· m 3399-1表1.6.-3-国际制度单位
参量 名称 时间 分 小时 天数 单位 符号 min h d 1min=60s 1h=60min=3600s 1d=24h=800s 国际制度单位换算 平面角 体积 质量 旋转频率 系数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2369121518度 升 吨 转每分 前缀 exa peta tera giga mega kilo hector deca 符号 E P T G M k h da ° l T r/min 系数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8-15-12-9-6-3-2-11°=(π/180)rad 1l=1dm=10m 1t=10kg 1r/min=(1/60)s 前缀 deci centi milli micro nano pico femto atto 符号 d c m µ n p f a -133-33表1.6.-4.-十进制倍数和约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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