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
1 总则
1.1 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总结xx省高速公路路基施工多年来积累的实践经验,近一步规范路基施工的各项工序操作,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实现全省路基施工标准化,克服质量通病,促进高速公路路基施工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在现行标准、规范的基础上编写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xx省高速公路项目路基工程施工。
1.2 编制依据
1.2.1 交通部公路路基设计、施工规范及验收等相关标准。
1.2.2 省高指提出的“一流的材料,一流的设备,一流的工艺,一流的管理”四个一流要求及其颁布施行的有关施工管理、技术文件。 1.2.3 本行业国内通行的先进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
1.3 章节划分
本指南共分15章,分为总则、施工准备、挖方路基施工、填方路基施工、特殊地区路基处理、防护工程、挡土墙、预应力锚索(杆)工程、路基排水、涵洞通道、路基整修、监测工程、取弃土场的整治、植树绿化、安全文明施工。
2 施工准备
2.1 场地规划
2.1.1 承包人进场后应立即进行现场勘测,收集气象、水文及地质等资料,了解现场施工材料供应和交通等施工条件,并写出调查报告,供项目部施工决策和进行施工场地计划。 2.1.2 施工现场布置
(1)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显著的位置悬挂安全文明生产、质量管理、廉政建设等标牌标语:
1)工程简介牌:对主要工点(如单一工点土石方量在10万方以上)的工程量、地质情况、施工方案、分阶段的工期计划等作一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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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质量保证牌:明确对该项工程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3)施工场地布置牌:采用电脑绘制,对施工现场的布置采用图示方式表达,注明位置、面积、功能。
4)创优规划标识牌:主要明确该工程的创优目标及创优措施。 5)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牌:主要明确施工各工序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廉政监督牌:主要明确施工廉政制度、廉政领导小组、廉政监督小组和廉政监督电话。 7) 工程负责人标识牌:载明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质检、分项工程负责人及监督电话和其它联系方式。
8)各种标识牌按矩形定制,采用白底蓝字。其中安全质量保证牌和廉政监督牌按1.5m×3m,其余按1.2m×2m定做。
(2)现场机械设备布置有序,必要时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尺寸参照0.6m×0.8m,白底黑字。
(3)现场各种防火、防高空坠落、安全帽等安全标示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制作,悬挂于工地醒目位置。
(4)现场的周转材料、半成品材料的堆放严格按照有关材料堆放的规定进行,并按照0.4m×0.25m牌面,采用白底黑字,分材料规格、计量单位、材料来源、炉号(批号)、质量状况进行标识。
2.2 三通一平建设
2.1 施工便道、便桥 (1)技术质量要求
1) 施工便道了解宽度不小于4.5m,路面宽度不小于3.5m,曲线或地形复杂地段应适当加宽。视地形条件和视距要求,不大于400m设置一处错车道。错车道了解宽度不小于6.5m,路面宽度不小于5.5m,长度不小于20m。
2) 便道土质路基地段基层不小于20cm厚的片(碎)石垫层,其面层为5cm的泥结碎石面层。挖方石质地段路基表面用泥结碎石找平。 3)便道的两侧应设置边沟和排水沟。
4)便道急弯、陡坡地段设置安全护拦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岔路口设置方向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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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便桥应满足载重和排洪要求,汽车便桥桥面宽度不小于3.5m,设置防护栏杆和超限标牌。
(2)施工期间应指定专人(队)负责对施工便道(便桥)的日常检查和养护、洒水,做到雨天不泥泞,晴天少粉尘。
(3)各施工便道从起点依序编号,设便道标识牌于路口处,标示牌按照0.8m×0.6m尺寸制作,蓝底白字,标明便道序号、方向(通往××)、陡弯段里程、注意安全驾驶等内容。
(4)利用地方道路作为施工便道,承包人应提前与有关部门签订好协议,待工程完工后按照协议进行补偿或修复,签订协议时业主做为见证人会签,移交地方管理。
(5)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将施工便道及便桥予以拆除。当地部门要求保留时,要与相关部门签订好协议,并作为交工资料移交业主保管,否则应予以复耕或对河道进行清理。 2.2.2 施工临时用电
(1)承包人向业主申请用电应包括以下内容:临时用电负荷的计算;临时
用电线路的平面布置图;临时用电安全使用方案;临时用电的安全组织机构。 (2)引入工地的电力线路的架设和变压器的安装应严格按照电力施工的有关规范和要求进行施工。
(3)项目部应配有专职电工若干名,负责与地方供电部门的协调联系,对本标段施工用电进行统一管理,以及对各种用电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4)各工点的配电箱一律采用铁制,分大小两种,大型配电箱尺寸不小于1.0m×0.8m×0.2m,内设各个分线闸刀、漏电保护器、电表等相关设备,必须建立配电房封闭管理,坚持一机一闸用电。小型配电箱采用当地电力部门统一农用配电箱。变压器和配电箱等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所有动力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和放雷措施。 2.2.3 施工临时用水
(1)承包人进场后15天内应完成对施工现场(周围)的水源进行调查和相应的水质检测。
(2)根据项目工程的大小计算项目的生产、生活及消防等用水量,合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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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施工用水计划。
(3)有条件时应独立安设用水专线或打井,与居民生活用水分开。 (4)设置足够的蓄水池,蓄水池应加盖并有安全警示标,防止人员进入。 2.2.4 施工场地平整
(1)施工场地平整主要有生活区、拌和场、堆料场、预制场、加工场、弃土场等,场地平整的机械应先期进场,以便完成征地后立即开展平整压实工作。 (2)施工场地平整工作应一次到位,做好防排水设施,以免影响场地和后续工作工作。所有清表、弃方应规范堆弃,不得影响周围环境。
(3)租用地方场地作为施工临时场地,承包人应提前与有关部门签订好协议,待工程完工后按照协议进行补偿或修复,签订协议时业主做为见证人会签,移交地方地方管理。当地部门要求保留时,要与相关部门签订好协议,并作为交工资料移交业主保管,否则应予以复耕清理等。
2.3 驻地建设
2.3.1 承包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45天以内必须完成驻地建设 2.3.2 项目经理部 (1)项目经理部应有适当的办公场所,其会议室应能容纳至少30人开会的需要,内贴工程简介、组织机构框图、线路平纵面图、桥梁立面图、平面图和断面图、进度图、质量目标、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廉政制度、晴雨表、总体工期安排网络图等。会议室还应有1m2左右的写字板。 (2)项目经理机构设置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设置应符合业主有关项目机构设置的要求,确保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等各项目标得以顺利实现。项目部各机构门前悬挂岗位牌,其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一律上墙,主要包括:
1)项目经理室:施工总体形象进度图、年度计划进度曲线和实际对比图、项目经理职责等。
2)工程技术部门:各个结构物的施工形象进度图、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及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网络图等。
3)安全质量监控部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各级安全质量人员的岗位职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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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物资设备部门:材料物资的进货、检验、发放流程图、设备管理的动态图等。
5)计划财务部门:计量形象进度图、年度计划进度曲线等。 (3)项目部应做好以下规章制度的建立:
1)施工计划管理制度:确保合同工期的顺利实现。
2)技术管理制度:技术责任制、设计文件审查制、技术交底制等。 3)工程成本管理制度:保证工程投资的顺利进行。 4)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进行,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教育及事故处理报告制、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验收制等。 5)物资采购与发放制度:保证建设物资的顺利供应。 6)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4)项目部主要人员的有关要求
1)项目部主要人员的资历、数量应与投标承诺相一致。项目经理、总工、试验室主任等主要管理人员应保持稳定,若需要更换,应按规定程序报业主批准。 2)项目管理人员上班时间必须佩带统一的胸牌,质检和安全管理人员应佩带红袖标,特殊工种人员须持证上岗。
3)项目部应设有专职资料档案员,资料员必须要由工程类技术员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各种技术资料应填写规范,及时准确,手续完备,分类清晰,查阅方便,文件资料的编制整理应符合交通部有关竣工文件的编制办法的要求。2.3.3 工地实验室
(1) 实验室的周边场所、通道均应进行硬化。
(2) 仪器设备在中标后30天内必须全部到位到位,4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标定和临时资质申请。
(3) 实验室各室面积:力学室不小于30m2,土工室不小于小于20m2,水泥室不小于20m2,,养护室不小于30m2,建材室不小于30m2,办公室不小于15 m2。(4) 实验室所有从事试验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并保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
(5) 试验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实验室工作岗位责任制、试验检测工作程序、试验仪器设备操作规定、试验仪器的定期标定、保养、维修制度、实验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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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卫生管理制度、试验资料管理的台账制度、标准养护室的管理检测制度、取样要求和样品管理制度、试验报告表格填写要求等)上墙。
(6) 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各种试验资料应记录完整,真实有效,严禁造假。 2.3.4 档案资料室
(1)档案资料室应不小于20m2,所有档案资料易保存在专用金属柜内,专人负责收发。
(2)从事档案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人数3,—5人。 (3)档案资料室应能防潮防潮、防火、通风,配备消防设备。 2.3.5 工地临时房 (1)临时生产生活用房应认真选址(避开滑坡、冲沟、泛洪等险地)、合理规划、布局有序,生产和生活用房应分开搭设。
(2)房屋搭设稳固,室内外地面采用不小于5cm厚的C15砼硬化。 (3)工房不提倡搭通铺,一室不得超过8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m2。 (4)做好安全用电和防火工作,按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台风季节,应做好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
(5)做好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进行集中合理处置,保证周围环境整洁卫生。
2.4 测量放线
2.4.1 基本要求
(1)承包人应检查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工程原测设的永久性标志桩及测设资料,并将遗失的标志桩在接管工地14天之内通知监理工程师,然后由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测设资料和测量标志,在28天内将复测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 (2)经过复核,对持有异议的导线控制点,承包人应及时提交书面报告给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确认最终解决办法;对持有异议的基准点,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列有勘误标高修正表,由监理工程师确定正确标高。 (3)承包人应将施工中所有控制桩以及监理工程师认为对放样和检验用的标桩,进行加固保护,并对水准点、三角网点等处树立易于识别的标志。 (4)所有导线复测、中线复测、水准点复测和增设水准点、横断面复测和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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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等工作,测量精度应符合交通部颁布实施的《公路路线勘测规程》的要求。 2.4.2 导线复测
(1)当原测中线主要控制桩由导线控制时,承包人应根据设计提供资料J计算复核导线控制点,根据地面提供的控制桩做好检查复测工作。
(2)导线复测应采用光电测距或其它满足测量精度的仪器,仪器使用前应进行标定、检验校正,仪器标定、校正报告复印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3)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进行加密,保证在道路施工全过程中,方便施工放样。
(4)导线迄止点测定结果应与设计提供的测定资料相比较。
(5)导线复测时,必须与相临施工段落进行联测,确认导线控制点闭合。 2.4.3 中线复测
(1)路基开工前应采用坐标法全面检查恢复道路中心桩,并采取一定保护措施,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
(2)恢复中线时应注意与结构物中心、相临施工段的中线闭合,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监理工程师协调确定解决办法。
(3)如发现设计中线长度丈量错误或需局部改线时,应做断链处理,并在设计图表的相应部位注明断链距离和桩号。 2.4.4 水准点复测
(1)使用监理工程师所交付的水准点,应首先进行相互之间查对复核,并尽可能地与国家水准点闭合,超出容许误查范围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报有关部门。 (2)水准点间距不宜大于1km,在人工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地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地段宜设临时水准点。临时设置的水准点必须坚固稳定,测设距离应以测高不加转点为原则,一般平原区不大于200m,山岭区或丘陵区为100m。
(3)临时水准点和因与施工有影响需移动的水准点,其标高应与原水准点闭合,精度应满足要求。 2.4.5 断面复测
(1)横断面测量应采用水准仪――皮尺法、横断面仪法、全站仪法或经纬仪视距法;测量纵方向为线路前进方向,横向为直线段应与中线垂直,曲线段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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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点的切线垂直。
(2)横断面测量应逐桩施测,断面布置数量及横向测点应与设计对应。 (3)横断面的施测宽度应满足路基及排水设施的要求。在横断面施测中应反映地形、地物、地质的变化,并标出相关水位、建筑物、土石分界等位置。
2.5 场地清理
2.5.1 一般要求
(1)承包人应按设计图纸进行用地放样,确定现场工作界线,保护所有监理工程师指定的要保留的植物及构造物。
(2)场地清理拆除及回填压实后,承包人应重测地面标高及横断面,并将填挖方断面及土石方调配方案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做为路基施工计量基础。 (3)承包人应按工作量大小,适当划分段落组织实施,清理和拆除工作完成后,应由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承包人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5.2 清理场地
(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应在清表前砍伐或移植,砍伐的树木应堆放在路基用地之外,并妥善处理。对于路堑路段的边坡坡顶至截水沟范围的原生植被应予以保留。
(2)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地面以下至少100~300mm内的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应予以清除,并且有序集中地堆放在弃土场内,供土地复耕和绿化使用。场地清理完成后,应全面进行填前碾压,使其压实度达到规定要求。
(3)路基用地范围及取土场范围内的树根应全部挖除,并将路基范围内的坑穴填平夯实。
(4)路基跨越河、塘、湖、海地段,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修筑围堰,排除不适宜材料,并按设计图纸要求工艺进行填前处理。 2.5.3 拆除与挖掘
(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旧桥梁、旧涵洞、旧路面和其它障碍物等予以拆除,对正在使用的道路设施及构造物,应在对其正常使用做出妥善安排之后,才能拆除。
(2)原有结构物的地下部分,其挖除深度和范围应符合设计图纸或监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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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要求。拆除原有结构物或障碍物需要进行爆破或其它作业可能损伤新结构物时,必须在新工程动工之前完成。
(3)所有指定为可利用的材料,都应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有序堆置于指定区域。对于废弃材料,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妥善处理。对于因拆除施工造成的坑穴,必须回填并夯实。
2.6 拌和站、预制场
2.6.1 基本要求
(1)所有砂浆拌和设备必须配备自动计量装置。
(2)所有砼拌和机必须配备自动计量装置,个别交通运输无法到达的部位,若采用强制式拌和机,必须得到项目业主的书面批准。 (3)拌和场及预制场建设参见桥梁施工标准化指南。
3 挖方路基施工
3.1 土质路堑开挖
3.1.1 施工前提条件
(1)现场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已建立,明确了工区施工负责人。
(2)详细复查设计文件所确定的路堑地段的工程地质资料及路堑边坡,根据其工程地质资料及路堑边坡,根据其工程地质情况、工程量的大小和工期复查施工组织设计,核实(或编制)调整土石方调运图表。
(3)路基测量放样已完成了,已设置桩标明轮廓,并经监理工程师复核批准。 (4)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清表等工作已完成。
(5)设计图纸及文件已审核,提出的问题已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并对技术员及班组进行了详细的技术交底。
(6)对沿线拟利用土质已进行检测试验。
(7)截水沟、排水沟等临时的排水设施已做好,并应通至桥涵或沟渠树立排出。
(8)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已得到批复,施工现场的劳动力、施工机械满足施工进度及质量的要求。
3.1.2 施工工序 (见图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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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清理 土方挖运 排水 沉降、稳定观测 压实度检查 平整压实 复测 边坡修整 排水系统施工 图3.1.2 土质路堑开挖一般施工流程 3.1.3 施工技术与工艺
(1)严格按照设计坡度施工,若边坡实际土质与设计勘探地质资料不符,特别是土质较设计松散时,应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修改设计的意见,经批准后实施。 (2)高路堑边坡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分级进行,开挖坡面一次性成形,且应开挖一级防护一级,防止边坡失稳产生滑坍等高边坡灾害,对有可能产生滑坍等边坡应先施作锚固工程等进行加固,方可进行下级边坡开挖。严禁掏洞取土,严禁采用爆破施工。
(3)在高路堑边坡地段一般山体含水量大,在渗水量大的部位应及时有针对性地按设计要求施打排水平孔。为确保高路堑地段路基稳定应在边沟底设置复式渗沟,防止山体水神入路基,产生隐患。
(4)开挖面高度每3~4m在挖掘机作业高度范围内应对开挖坡面进行一次,按设计坡率、线型,采用机械进行,同时应采用全站仪对已开挖边坡进行一次复核,以确保开挖坡面不欠挖不超挖,才可继续施工。
(5)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应配备坡比架、卷尺等随时对开挖边坡进行检查,以指导机械操作员。
(6)如果在指定设置弃土场的地方不能满足堆积弃方数量时,应停止开挖,重新选择弃土位置并相应修改施工方案、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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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沿溪及山坡不能横向弃置废方的开挖路段,应选择可行的措施,防止造成废方侵占良田、河道,损害民房及用地范围以外的其它构造物。
(8)因气候条件挖出的土方,无法按照本指南的要求用于填筑路基时,应停止开挖,直到气候条件转好。路基开挖时,如遇特殊土质时,是否改良利用或废弃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9)土方路堑开挖时,若短而深的路堑,可采用横挖法施工;若较长的路堑,可采用纵挖法施工;若路线纵向长度和挖深超过20米的路堑,宜采用混合式开挖法。
(10)土方路堑开挖时,应设不少于3%的纵向排水坡,待按此施工贯通之后,应自线位较低处起纵向整修路槽。
(11)修筑路拱、整修边坡、整平路基面时,应采用机械作业,人工配合。 3.1.4 施工质量 (1)路基表面平整,边线直顺,曲线圆滑。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曲线圆滑。
(2)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的位置适当,外形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
(3)实测项目质量要求参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 - 2004)
3.2 石质路堑开挖
3.2.1 施工前提条件 (1)参见3.1.1款。
(2)爆破器材的存放地点、数量、警卫、收发、安全等措施,已按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要求落实,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并且经地方相关部门批准。
(3)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已批复,施组文件应含设备(须配备潜扎钻)投入、人员配备、爆破方案及炮位、炮孔深度、炮位直径、装药结构设计等。 3.2.2 爆破法施工工序见图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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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审批
监理检查
警 戒
网络布置
处理危石
平整路槽 边沟开挖 清 运 整修边坡 起 爆 防护警戒 装药填塞 钻 孔 爆破组织设计 图3.2.2 石方爆破开挖一般流程图
3.2.3 施工技术与工艺
(1)凡是石质边坡均要采用光面爆破技术,降低爆破对边坡稳定性的影响,视山体稳定性、裂隙发育程度确定是否取消圬工砌体防护工程。
(2)开挖拉槽应自拉槽的两端中部首先起爆,形成整个临空面,然后采用深孔梯段爆破,向拉槽中部推进,拉槽施工必须采用竖孔爆破方式,严禁采用平孔爆破的方式施工。在距设计坡面3~5米范围内必须采用光面爆破。对于不做圬工砌体防护工程的边坡可取消台阶,按第一级台阶的坡率一坡到底。光面爆破要求竖孔炮眼的间距不大于1m。
(3)爆破法开挖的路段,如空中有缆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高度;还应调查地下有无管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埋设深度;同时应调查开挖边界线外的建筑物结构类型,完好程度、距开挖界距离,然后制订爆破方案,必须确保空中缆线、地下管线和施工区边界处建筑物的安全。
(4)根据设计的炮位、直径和孔深打眼,原则上应使用潜孔钻钻孔,当工程量小,工期允许时,可采用人工打眼,但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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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光爆后,应清刷边坡,从开挖线往下分级清刷边坡,下挖2~3m时,应对新开挖边坡刷坡,对于软质岩石边坡可用人工或机械清刷,对于坚石和次坚石,可使用炮眼法、裸露药包法爆破,边坡上不得有松石、危石,松动部分的岩石,必须清除。对于探头孤石,在评价其稳定性后应或考虑景观设置或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后,确保安全时可考虑予以保留。如因过量超挖,应用浆砌片石衬砌超挖的坑槽。
(6)石质路堑路床顶面宜使用密集小型排炮施工,炮眼底标高宜低于设计标高10~15cm,装药时宜在孔底留5~10cm空眼,装药量按松动爆破计算。 (7)石质路床有裂隙水时,应采用渗沟连通,渗沟宽不宜小于30cm,渗沟底略低于坑洼底,坡度不宜小于6%,使可能出现的裂隙水或地表水由浅坑洼渗入深坑洼,并与边沟边接。如渗沟低于边沟则应在路肩下设纵向渗沟,沟底应低于深坑洼至少10cm,宽不宜小于60cm;纵向渗沟由填方路段引出。渗沟应填碎石,并与路床同时碾压到规定的要求。 (8)石方路堑的路槽底面标高,应符合图纸要求,如过高应辅以人工凿平,过低应以开挖的石屑或碎石填平并碾压密实稳固,严禁用土整平。 3.2.4 施工质量
(1)上边坡不得有松石,路基边线直顺,曲线圆滑。
(2)竖孔炮眼残留率不低于85%,对于中硬质岩石,凸出于设计边线的石块,其凸出尺寸不应大于20cm,超爆凹进部分尺寸也不应大于20cm。对于软质岩石,凸出及凹进尺寸均不应大于10cm。
(3)实项目质量要求参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80/-2004)
3.3 挖方路基非适用材料的处理
(1)路基挖方至完工断面后,如仍留有非适用材料,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宽度和深度继续挖除,用批准的材料回填,并压实到规范规定的压实度。在回填前,应测量必要的断面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2)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许可,在暴露出的挖方是适用材料和非适用材料相混杂的地方,应把适用材料独立地挖出来,以供填方使用,且不得被非适用材料污染。已污染的材料应按弃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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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填方区挖除低于原地表面的非适用材料时,其挖除深度及范围应由监理工程师确定。在挖除前,应测量必要的断面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4)凡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在路基挖方或填方区内挖除的非适用材料,适用于草皮种植的表土应储存于指定地点,否则应按弃方要求处理。
4 填方路基施工 4.1 填土路基
4.1.1 施工前提条件
(1)施工前做好伐树、除根和表层土处理、回填,回填土应用原地土或砂性土回填,并按规定进行压实。
(2)当基底为自然地面坡面,且自然地面坡度较大(≥1:5)时,将坡面做成台阶形式,一般台阶宽度不小于2m。而且台阶顶面做成向堤内倾斜4%~6%的坡度。
(3)对于处于水田、山坳路段,应首先开挖纵横向排水沟,疏平地表水。对于有地下水露头处应视出水量情况,设置永久性排水设施。
(4)当开挖纵横向排水沟自然排水有困难的路段,应设集水坑,采取人工强制排水。
(5)土基开挖的纵横向排水沟均采用透水性材料回填夯实。
(6)做好原地面临时排水设施,并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排走的雨水等,不得冲入农田和引起路基冲刷。
(7)应将地基表层碾压密实,基底压实度不得小于90%。
(8)路堤填料应优先选用级配较好的砾类土、砂类土等粗粒土作为填料,不得使用淤泥、沼泽土、冻土、有机土、含草皮土、生活垃圾、含有树根和腐朽物质的土。对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土,不得作为94、96区填料。当粗颗粒含量大于50%,且CBR指标大于3时,可直接作为路基93区填料,当粗颗粒土含量小于50%,用湿法制作试件,CBR指标大于3时,可通过专题研究,根据室内试验和现场试验路铺筑,确定碾压参数,可考虑作为路基93区填料。 (9)路基填方材料,应经野外取土试验,符合下表4.1.1的规定时,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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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土路基填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表 表4.1.1
项目分类 路面地面以下深度(cm) 填方路基 路床(0—30) 路床(30—80) 上路堤(80—150) 下路堤(>150) 零填及挖方 路床(0—30) 路基
(10)做好路基填土试验段工作,并总结试验结果。现场试验应进行到能有效地使该种填料达到规定的压实度为止,试验时应记录压实设备的类型、最佳组合方式;碾压的含水量及碾压速度、遍数、工序;每层材料的松铺厚度、材料的含水量等,试验结果报经批准后,可作为该种填料施工时控制的依据。 (11)平地机等机械设备已备好,填土路基开工报告经批准。 (12)进行现场施工测量放样工作,用白灰撒好边线。 4.1.2 施工工序见图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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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料最小强度 (CBR) 填料最大粒径 (CM) 8 5 4 3 8 5 10 10 15 15 10 10 路床(30—80)
路堤基底碾压
填方、推土机推平
含水量检测 平地机分层整平 振动式压路机碾压(分层) 承包人质量自检(压实度) 填报质量检验报告单 监理抽检 进行下道工序 图4.1.2 填土路基施工流程图
4.1.3 施工技术
(1)土方路堤应分层填筑压实,用透水性不良的土填筑路堤时,应控制其含水量在最佳压实含水量±2%之内。
(2)土方路堤,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分层最大松铺厚度不应超过30cm,填筑在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最小压实厚度不应小于10cm。 (3)路堤填土宽度每侧应宽于填层设计宽度30cm,压实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最后削坡。
(4)填筑路堤宜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法施工。即按横断面全宽分成水平层次逐层向上填筑,如原地面不平,应由最低处分层填起,每填一层,经过压实符合规定要求之后,再填上一层。
(5)横坡陡峻地段的半填半挖路基,必须在山坡上从填方坡脚向上挖成向内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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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灰打格并挂线
斜的台阶,台阶宽度不应小于2m。其中挖方一侧,在行车范围之内的宽度不足一个行车道宽度时,则应挖够一个行车道宽度,其上路床范围之内的原状土 应予以挖除,并按上路床填方的要求施工。
(6)不同性质的土应分层、分段填筑,不得混填,每种填料层累计总厚不宜小于0.5m。
(7)零填挖路床及路堑0~80cm范围内如为土质,应全部翻松后再压实,并应先进行地表土试验检测,如原状土不符合路床要求(参见表4.1.1)时,应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按程序进行变更处理。如为石质参见石质路堑要求。 (8)高填方路堤受水浸淹部分,应采用水稳定性高及渗水性好的填料,其边坡比应符合图纸要求。
(9)高填路堤必须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观测方法按第十三章有关内容处理。 4.1.4 施工工艺
(1)路基每层填料铺设前,下一层底面必须石灰打格,并且挂线,以控制施工层铺厚度。 (2)若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两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则先填地段应按1:1分层留台阶。若两个地段同时填,则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m。
(3)机械作业时,应根据工地地形、路基横断面形状和土方调配图等,合理地规定机械运行路线。土方集中工点,应有全面、详细的机械运行作业图。 (4)压路机进行路基压实作业行驶速度在4km/h以内为宜,压实路线,直线段宜先两侧后中间,小半径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纵向进退式进行;横向街头,对振动压路机重叠0.4~0.5m,对三轮压路机重叠轮宽的1/2,前后相邻两区段宜纵向重叠1.0~1.5m,使路基各点都得到压实,避免土基产生不均匀沉陷。 4.1.5 施工质量 参见3.1.4,3.2.4
4.2 填石路堤
4.2.1 施工前提条件
(1)填石路堤不适用于路床区。特殊情况下须通过专题研究后,方可予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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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膨胀性岩石,易溶性岩石、崩解性岩石和盐化岩石不得用于路堤填筑。 (3)土石混填路堤不适用于路基填筑。特殊情况下须通过专题研究后,方可予以使用。
(4)填石路堤基底处理同4.1.1(1)、(2)、(3)、(4)。
(5)配备大功率推土机及重型压实机具(压路机静重应在25T以上,最大激振力在40T以上),做好填石路堤的试验段工作,根据试验段总结确定填筑厚度、压实工艺以及质量控制标准。压实质量标准见表4.2.1-1
路面底面以下深度(cm) 摊铺 厚度 (mm) 最大 粒径 (mm) 小于层厚2/3 小于层厚2/3 小于层厚2/3 小于层厚2/3 小于层厚 小于层厚 的的的的压实干 容重 (kn/m3) 由试验确定 由试验确定 由试验确定 由试验确定 由试验确定 由试验确定 孔隙 率(%) ≤23 ≤25 ≤23 ≤25 ≤20 ≤22 石质 分区 硬质 石料 上路堤 下路堤 上路堤 下路堤 80~150 ≤400 >150 ≤400 中硬 石料 80~150 ≤400 >150 ≤400 软质 上路堤 石料 下路堤 80~150 ≤400 >150 ≤400 表4.2.1-1 石料压实质量控制标准表
(6)填石路基开工报告(含试验段总结)得到批准。 (7)进行施工测量放样工作,用白灰洒好边线。 施工工序见图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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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基底碾压 上料、推土机推平 重型压路机分层碾压
人工用细石块、石屑找平不平处
试验检测 填报质量检验报告单
监理检查
进行下道工序 图4.2.2 填石路基施工流程图
4.2.3 施工技术
(1)用大型推土机按其松铺厚度摊平,个别不平处人工找平,在整修过程中发现有超粒径的石块应予以剔除,做倒粗颗粒分布均匀,避免出现粗颗粒集中现象。 (2)填石路堤应进行边坡码砌,边坡码砌石料强度要求不低于30Mpa,码砌石块最小尺寸不小于30cm,石块须规则,填高小于5m的填石路堤,边坡码砌厚度不小于1m;填高5~12m的填石路堤,边坡码砌厚度不小于1.5m;填石大于12m的填石路堤,边坡码砌厚度不小于2m。
(3)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分层摊铺厚度及最大粒径见表4.2.1-1。最后一层碎石料粒径应小于15cm,其中小于0.05mm的细料含量不应小于30%,当上层为细粒土时,应设置土工布作为隔离层。
(4)填石路堤的填料如其岩性相差较大,特别是岩是强度相差较大时,应将不同岩性的填料分层或分段填筑。 4.2.4 施工工艺
(1)填石路堤逐层填筑时,应安排好石料运输路线,专人指挥,按水平分层,先低后高,先两侧后中央上料,并用大功率推土机摊平。个别不平处应配合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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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石屑找平。
(2)当石块级配较差、料径较大、填层较厚、石块间隙较大时,可在每层表面的空隙里扫入石渣、石屑、中粗砂,再以压力将砂冲入下部,反复数次,使空隙填满。
(3)人工铺填石料时,应先铺填大块石料,大面向下,小面向上,摆平放稳再用小石块找平,石屑塞缝、最后压实。
(4)填石路堤压实前应先两侧(即靠路肩部分)后中间,压实路线对于轮碾应纵向互相平行,反复碾压。行与行之间应重叠40~50cm,前后相临区段应重叠1.0~1.5m。 4.2.5 施工质量
(1)参见3.1.4,3.2.4。
(2)填石路堤的质量检测应采用施工参数与压实质量检测联合控制。压实质量可以采用压实沉降差或孔隙率进行检测,采用压实沉降差:20T以上振动压路机压实两遍无轮迹,可判定为密实。采用孔隙率检测应用水袋法进行,指标见表4.2.1—1。其余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3 填挖交界(纵横)地段路基
4.3.1 施工前提条件
(1)填挖交界地段清表及原地面处理工作要求同4.1.1节的有关要求。 (2)挖方区为土质时,应优先采用渗水性好的材料填筑。 (3)有关的试验报告及开工报告得到批准。 4.3.2 施工工序见图4.3.2
基底清表处理 挖台阶 填方、摊铺整平 振动压路机碾压(分层) 进行下道工序 图4.3.2 填挖交界处施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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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施工技术
(1)认真清理半填断面的原地面,将半填断面原地面表面翻松80cm并回填压实,压实度不小于96%,每层挖成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2m,再进行分层填筑。 (2)填筑时,必须从低出往高处分层摊铺碾压,特别要注意填、挖交界处的拼接,碾压要做到密实无拼痕。
(3)半填半挖路段的开挖,必须待下半填断面的原地面处理好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开挖上挖方断面。对挖方中非适用材料必须废弃,严禁填在半填断面内。 (4)若图纸对半填半挖路基采用土工合成材料加筋时,则土工材料的设置部位、层数和材料规格、质量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 4.3.4 施工工艺
如属填土路堤,应符合4.1.4节有关要求;如属填石路堤,应符合4.2.4节有关要求。
4.3.5 施工质量:参见3.1.4。3.2.4。 4.4 结构物处回填 4.4.1 施工前提条件
(1)结构物达到图纸或规范规定的强度,隐蔽工程验收合格。
(2)符合要求的回填材料已准备。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应采用内摩擦角较大的砾(角砾)类土和砂类土填筑。当采用非透水性土时,应在土中增加外掺剂如石灰、水泥等,并应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 (3)回填所需的小型夯实机械已准备好。 4.4.2 施工工序见图4.9.2
隐蔽工程验收
分层、对称上料
分层压实
下一工序 图4.9.2 结构物处回填施工流程图
4.4.3 施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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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桥涵填土的范围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执行。
(2)结构物的填土应分层填筑,严禁向坑内倾倒,每层松铺厚度不宜超过150mm,与路堤交界处应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1米。
(3)台背填土的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拱桥台背填土宜在主拱圈安装或砌筑以前完成;梁式桥的轻型桥台台背填土,宜在梁体安装完成后,涵洞应在盖板安装或浇筑后,在两侧平衡地进行;柱、肋式桥台台背填土,宜在台帽施工前,柱、肋侧对称、平衡地进行。
(4)涵洞顶面填土压实厚度大于50cm,方可通过重型机械和汽车。 4.4.4 施工工艺
(1)结构物回填前应在台背用油漆画好每一层的松铺厚度标志线,分层回填压实。
(2)涵洞缺口填土,应在两侧对称均匀分层回填压实。如适用机械回填,则涵台胸腔部分及检查井周围应先用小型压实机械压实后,方可用机械进行大面积回填。
(3)填土过程中,应防止水的侵害,回填结束后,顶部应及时封闭。 (4)在涵洞两侧缺口填土未完成前,不得进行涵顶标高以上的填方施工。 4.4.5 施工质量
(1)结构物处的压实度要求从填方基底或涵顶部至路床顶面均为96%,要求点点合格,试验检测频率参见《福建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办法》。
4.5 冲击增强补压
4.5.1 施工前提条件
(1)冲碾路段要求路基填土高度大于2m,填土平面长或宽大于等于80m,且冲击碾压深度2m内无涵洞或其它构造物。砂性土及含水量高的粘性土不适宜冲击增强碾压。
(2)常规压实已完成并通过检测,统计每段路的填筑高度、层次。 (3)测点布置:按每20m一个横断面,每一个横断面布置3个测点,分别是路基中线、距离左、右外侧边线(含加宽部分)1米处,并测出所布每个测点的高程。测点布置图如下: 路线前进方向
● ● ● 左边线 ● ● ● 中线 ● ● ● 右边线
(4)冲碾试验段工作已完成,试验段成果已得到批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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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施工工序见图4.10.2 收集填筑材料,布设测点
检测测点高程
冲击碾压规定遍数
洒水整平碾压 图4.5.2 冲击式压路机施工流程图
4.5.3 施工技术
(1)冲击碾压不得代替常规压实,路基冲击碾压前必须经检验(压实度、平整度)合格,并进行高程检测。
(2)冲击碾压不得代替常规压实,路基冲击碾压前必须经检验(压实度、平整度)合格,并进行高程检测。路基96区(挖方段为石方的路段除外)顶面倒数第二层顶面全线冲击碾压一次。
(3)对填方路基,冲碾后应对表层30cm厚范围内进行重新洒水整平碾压,压实度应符合要求。 4.5.4 施工工艺
(1)冲击式压路机最大瞬间冲击功率不小于25KJ,轮重为16T,动力不小于400马力,行走时速不小于12KM.
(2)冲碾时应注意避免对涵洞或其它构造物的损坏。
5 特殊地区路基处理
5.1 软土地基处理
5.1.1 施工前提条件
(1)现场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已建立,明确了工区施工负责人。
(2)设计图纸及文件已审核,提除的问题已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并对班组和技术员进行了详细的技术交底。
(3)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已完成。
(4)已取得有关软土地基处理试验路段的资料和总结报告。 (5)沉降所需的观测和测试仪具已落实到位。
(6)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已得到批复,施工现场的劳动力、施工机械满足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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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的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及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已得到批准。 5.1.2 施工工序见图5.1.2 施工准备
测量放样
监理验收 软基处理 铺设土工布及砂垫层 沉降观测 路基填筑 等载预压、沉降 观测、分析 卸料、整平 工序交验 图5.1.2 软土地基施工流程图 5.1.3 施工技术与工艺 (1)挖除换填、抛石挤淤
1)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在原地面的一定深度和范围内的淤泥挖除,换填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填筑压实等同于土方压实。
2)抛石挤淤应按设计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片石强度不低于20Mpa,从路堤中部向两侧对称地抛填,使泥沼或软土向两侧挤出。待抛石填出水面后,应用较小石块填塞垫平、压实,并在其上铺设反虑层。 (2)垫层
1)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在清理的基底上分层铺筑符合要求的透水性材料,分层铺筑松厚不得超过200mm,并逐层压实。宽度路基边角不少于0.5m,两侧端以片石干砌防护。
2)施工中应避免砂或砂砾受到污染。如监理工程师认为有严重污染,应换料重填。 (3)袋装砂井
1)在钻机上刻有明显的进尺标志,以控制砂井钻设深度,并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测许可。砂井的钻设深度不得小于设计深度。
2)钻机上应设置人工操作的机械平衡装置,保证钻机的平衡度和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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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井的垂直度偏差应控制在1.5%以内。
3)钻入管径通常比砂井直径大10mm,用套筒、清水、压缩空气作为进行钻孔的介质;不允许适用其它化学钻探液剂。
4)管径应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确定。当砂井直径小于10cm时,应用下端封闭的填满砂的土工布管,每个布管应延伸到钻孔的全部深度。土工布管在放入钻孔以前应先装满砂。砂填管应在拔出钻管或套管前,通过他们来填放;如果砂填管的安放在无外套的的砂井眼中,钻井产生的泥土将用清水冲洗出来,并用能达到钻底部的刚性测杆测其深度。在砂填管和外套管或孔壁之间所有空隙应用砂子填充。
5)袋装砂井的顶部应伸入到砂垫层或砂砾层中不少于100cm。
6)袋装砂井的平面位置、长度、灌砂量均应如实作出施工记录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塑料排水板
1)施工前应将塑料排水板堆放在现场,并加以覆盖,以防暴露在空气中老化。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图纸指出的位置、深度和间距设置。板的顶部应伸入砂垫层或砂砾层至少300mm,使其与垫层贯通,保证排水良好。
2)塑料排水板在插入地基的过程中应保证板不扭曲,透水膜不破和不被污染。板的底部应有可靠的锚固措施,以免在抽出保护套管时将其带出。
3)塑料排水板插好后应及时将暴露在垫层的多余部分切断,并予以保护,以防因打桩机移动、车辆的近出或下雨时受到损坏而降低排水效果。 4)塑料排水板不得搭接。
5)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或更换排水板。 (5)铺设土工布
1)土工布的质量应符合图纸或规范的要求。铺设土工布应按图纸施工,在平整的下承层上全断面铺设。铺设时,土工布应拉直平顺,紧贴下承层。其重叠、缝合和锚固应符合图纸要求,土工布搭接应在现场由人工或机械缝合。在填料高度不足1m时机械不应在路幅内掉头。
2)施工过程中土工布不应出现任何损坏,否则,应予更换重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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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反压护道
1)施工前应对路堤两侧地面进行清理。
2)反压护道与相连的路堤同时填筑。填料应符合图纸要求。填筑时应分层,层松铺厚度不大于30cm,逐层压实,压实度不低于90%。 (7)碎石桩
1)提前21d提供用于工程的碎石材料样品、施工设备、施工方法、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2)开工前,应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地点和根数设置试验桩。试桩时,应记录桩的贯入时间和深度、水压、压入碎石量、振动亚密电流、振冲器流振时间等,以确定桩体在密实状态下的各项指标,作为设置碎石桩的控制指标。
3)试验桩设置完毕后,应对其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和荷载试验,以检验施工设备和方法是否符合要求。否则,应改装或更换设备,改变施工方法,直至符合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
4)碎石桩施工时,应按试桩结果严格控制水压和电流;分批加入碎石,切实注意振密挤实效果,防止发生“断桩”或“颈缩桩”。碎石桩桩设置完毕后,其顶部应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铺设砂砾垫层。
5)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取补救措施或更换碎石桩。
6)碎石桩的平面位置、长度、压入碎石量均应如实做出施工记录(旁站监理也应做同步施工记录)爆经监理工程师审批,未获批准,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7)碎石桩的检测参见《公路工程基桩动测技术规程》(JTG/TF81-01-2004) (8)路堤填土及等载预压和超载预压
1)对于等载预压与超载预压土方,应分层填筑,逐层压实至要求的压实度。等载预压或超载预压土方的顶部应平整,并设2.5%~3%横坡。
2)等载预压和超载预压路段,在预压期内当预压标高低于设计标高10cm,应立即补至设计要求的施工预压标高,直至预压期结束。 (9)沉降与稳定观测
1)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沉降观测和稳定性观测,并根据观测结果对路堤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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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速率和预压期作必要调整。
2)沉降和稳定观测点设在同一横断面上,并且保护好测点。 3)具体参见第十三章监测工程施工。 5.1.4 施工质量
(1)实测项目参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
(2)土工合成材料应拉直平顺,紧贴下承层,铺垫无皱折,固定处无松动。 (3)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下沉时,不得出现扭结、断裂等现象,其间距均匀。
5.2 河、塘、湖(库)、海地区路基施工
5.2.1 施工前提条件
(1)现场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已建立,明确了工区施工负责人。
(2)设计图纸及文件已审核,提出的问题已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并对技术员及班组进行了详细的技术交底。
(3)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已得到批复,施工现场的劳动力、施工机械满足施工进度及质量要求。 5.2.2 施工工序见图5.2.2 查清水文地质 填常水位以下路堤水稳定好的填料 填常水位以上路堤
边坡加固防护
图5.2.2 河、塘、湖(库)、海地区路基施工流程图
5.2.3 施工技术与工艺
(1)填料与取土:宜设置集中取土场。常水位以下路堤的施工材料,宜选用矿渣、块石、砾石等水稳定性良好的材料,其粒径不宜大于30cm。
(2)受水位涨落影响的部分,也宜选用水稳定性好的材料,如具有天然级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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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砂砾、卵石、粗(中)砂,石质坚硬不宜风化的片、碎石等。
(3)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文件并根据水流对路基破坏作用的性质、程度进行防护和加固施工。当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与设计防护形式不符,应提请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变更设计。防护方式一般可采用植物防护、石砌防护、砼板防护、石笼、抛石、挡土墙等措施或综合采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措施。
(4)山区沿河路基,应针对水流冲刷情况进行加固和防护,施工期间注意防洪,防洪工程宜在洪水期前完成;穿越地质不良陡峻沟谷时,还应查清有无泥石流影响,并相应采取排导,拦截措施。 5.2.3 施工质量
(1)必须确保路基稳定,路基施工已充分考虑地质、水文,洪水等对路基的破坏。
(2)路基施工的各项实测项目符《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
5.3 滑坡地段路基施工
5.3.1 施工前提条件
(1)设计图纸及文件已审核,提出的问题已得到有关部门的回复并对现场技术人员及班组进行了详细的技术交底。
(2)滑坡的性质和原因及地质情况已查明。 (3)滑坡地段的动态监测网已建立,并有专人负责。
(4)滑坡地段的地表水系统已作好,没有场地积水和漫流等情况。 (5)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已建立,明确了工区负责人。
(6)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已得到批复,施工现场的劳动力、机械设备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及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已得到批准。 5.3.2 施工工序见图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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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面 地下 排 水 治理滑坡的工程措施 动态监测 准备工作 减重、反压 支挡工程 滑带土改良 夯填裂缝 5.3.3 施工技术与工艺
(1)滑坡处理前,禁止滑坡体上增加荷载。
(2)结合滑坡地段的自然排水沟及永久性排水工程,施作临时排水工程;把滑坡体内的水疏通到自然沟与桥涵处排出,不使地表水下渗进入滑体,加剧了滑坡的产生。
(3)根据滑坡处治设计图、滑坡地段的实际地质地形情况及该滑坡地段上的结构物工程,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案与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处治。滑坡处治应遵守以下原则:先应急工程,后永久工程;尽量选择旱季施工;并应作好地面排水系统,不使场地积水和漫流;场地堆料和弃土及排水不应影响滑坡的稳定性;支挡工程的施工应从滑坡两侧开始向主轴靠进,并应跳槽开挖,随挖随支挡,使工程尽快发挥作用;切忌在滑坡前缘大拉槽,不加支挡大放坡,加剧滑坡的滑动;特别注意施工中的验槽,若滑动面位置与设计有出入,应及时提醒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变更设计;加强施工过程中滑坡的动态监测,保证施工安全;抗滑桩等的施工应连续浇灌,不留接缝;一旦出现接缝,应作特别处理,不能造成薄弱截面,特别是在滑动面附近。滑坡处治中采用具体的工程措施如抗滑桩、锚索框架梁、锚杆等,其施工技术与工艺详见相应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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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施工 图5.3.2 滑坡地段路基施工流程图
(4)及时对滑坡范围内的排水系统和路基排水系统进行完善;及时清理和疏通排水沟,破损处要及时修补,防止地表水集中灌入滑体。 (5)通过监测掌握滑坡动态,监测要求参见第十三章。 (6)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普通路基施工技术与工艺。 5.3.4 施工质量
(1)保证滑体地段的路基不再产生滑动,使滑坡地段的工程长期有效地工作,确保公路运营安全。
(2)实测项目参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
6 路基防护
6.1 铺种草皮防护
6.1.1 施工前提条件
(1)铺种草皮防护适用于稳定的、宜于草木生长的土边坡。
(2)结构物尺寸、形状和基础标高与工程所处位置的图纸设计实际要求相符,设计图纸存在的问题已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 (3)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等技术资料已报批,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已完成。 (4)在需要施工的区域内,已按图纸要求对基面或坡面整修完毕。 (5)施工所需各种材料已进场,相关配合比已确定和批准。
(6)已明确现场各部位的施工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各班组成员、机械设备已到位,且设备状况良好。
(7)已设置施工控制基线和施工水平点,施工放样已完成。 6.1.2 施工工序
整理坡面 准备草皮 铺草皮 前期养护 网格框架浆砌 6.1.3 施工技术
1)清除坡面所有石块及其它一切杂物,翻耕20~30mm,若土质不良,则需改良,增施有机肥,耙平坡面,形成草皮生长床,铺草皮前拍实坡面,并洒水湿润坡面。对网格骨架、土工格室绿化防护,应首先完成浆砌圬工施工。
2)应建立绿化材料供应基地,实现因地制宜,确保种苗的适应性和规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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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草皮生产基地起草皮前一天需浇水,起取草皮应切成30*30cm大小的方块,或宽30cm,长2m的长条形,草皮块厚度为2~3cm。为保证土壤和草皮不破条形草皮可卷成地毯卷,装车运输。损,起出的草皮放在用30×30cm的胶合板制成的托板上,装车运至施工地,长
3)铺草皮应选择适宜季节,把运来的草皮块顺次平铺于坡面上,草皮块与块之间应保留5mm的间隙填入细土。铺好的草皮在每块草皮的四角用尖桩固定,尖桩应于坡面垂直,露出草皮表面表面不超过2cm,尖桩为木质或竹质,长20~30cm,粗1~2m,草皮应铺过坡顶肩部100cm或铺至天沟。草皮铺好每告一段落,要用木锤将草皮全面拍打一遍,以使草皮与坡面密贴。
4)草皮从铺装到适应坡面环境健壮生长期间都需要及时进行洒水,每次洒水量以保持土壤湿润为原则,每日洒水次数视土壤湿度而定,同时要加强病虫害防止,及时施肥补苗,直至出苗成坪。 6.1.4 施工质量
(1)边坡的坡度、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锥、护坡填土压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2)坡面植被覆盖率应大于93%,病虫害发生率小于20%,绿颜色应大于85%,根系应纵横交错,大量根系扎入岩层裂隙。
(3)其余参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6.2 喷播草籽防护
6.2.1 施工前提条件
(1)适用于易风化的岩石边坡和不利于草类生长的坡面。 (2)参见6.1.1(2)、(3)、(4)、(5)、(6)、(7) 6.2.2 施工工序
整理坡面 准备草皮 铺草皮 前期养护 网格框架浆砌 6.2.3 施工技术
1)人工整平坡面,清除所有的岩石、碎泥块、植物和垃圾,用改良土置换不利于草种生长的坡面,厚度不小于50~75mm,并用水润湿让坡面自然沉降至稳定。对网格骨架、土工格室绿化防护,应首先完成浆砌圬工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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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适宜种草的季节,将采用的草籽与木纤维、保水剂、粘合剂、肥料、水等物按设计比例拌和,通过喷播机均匀喷射于坡面。
3)为使草种免受雨水冲失,实现保湿保温的目的,应加盖无纺布或稻草、秸秆编制席,促进草种的发芽生长。
4)洒水养护用高压喷雾器使养护水成雾状均匀地湿润坡面,并保证无高压射流水冲击坡面形成径流,养护时间加强病虫害防止,根据植物生长需要及时施肥,对稀疏无草区进行补种。 6.2.4 施工质量参见6.1.4
6.3 三维网防护
6.3.1 施工前提条件
(1)适用于易风化的岩石和不利于草类生长的4~5阶路堑边坡及2阶以内的路堤边坡。
(2)参见6.1.1(2)、(3)、(4)、(5)、(6)、(7) 6.3.2 施工工序及施工技术 (1)路堑边坡 1)施工工序
坡表处理 挂网 固定 填土 喷播 揭膜 2)施工技术
a. 对坡表处理,应做到坡面倾斜一致,平整且稳定,将坡面不稳定的石块或杂物清除。
b.三维网在破相延伸80~100cm固定后,埋入截水沟或土中至少50cm,然后自上而下平铺至坡底,相邻网与网间搭接宽度不少于20cm,网紧贴坡面,无褶折和悬空现象。
c.固定钉应做成“U” 型钉,固定时,钉应与网紧贴坡面。
d.应选用清表的耕植土填入三维网内,填土厚度一般不小于7cm,填土后坡面应平整,无网包外露、悬空和空包现象。
e.在填好的土的坡面喷播符合要求的草籽,喷播后,应用无纺土覆盖好。 f.喷播后应加强管理,每天须定期喷水,在幼苗长出5cm以后,揭去土工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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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路堤边坡 1)施工工序
2)施工技术及工艺 坡表处理 回填土 挂网 固定 揭膜 回填土 喷播 a. 对坡表处理,应做到坡面倾斜一致,平整且稳定,将坡面不稳定的石块或杂物清除。
b.刷坡表面覆盖耕植土,人工修平并拍实坡面耕植土。 c.固定钉应做成“U” 型钉,固定时,钉应与网紧贴坡面。 d.洒水车均匀洒水,确保水透入坡土层不小于5cm。
e.在填好的土的坡面喷播符合要求的草籽,喷播后,向土工网表面抛洒不小于1cm厚的细粒耕植土,轻耙土,确保土和草种能漏入土工网及其下的空隙中,用洒水车均匀洒水,并用无纺土覆盖好。
f.喷播后应加强管理,每天须定期喷水,定期施肥,在幼苗长出5cm以后,揭去土工布。
6.3.3 施工质量见6.1.4
6.4 浆砌片(块)石或混凝土预制块防护
6.4.1 施工前提条件
(1)适用于易风化的岩石边坡和不利于草类生长的坡面。 (2)参见6.1.1(2)、(3)、(4)、(5)、(6)、(7) 6.4.2 施工工序 6.4.3 施工技术及工艺
1)路堤边坡防护在完成刷坡后由上往下分级砌筑施工,路堑边坡防护的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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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坡面 施工放样 材料准备 浆砌施工 养生维护 砂浆配合比
筑应在每级边坡完成后由下往上砌筑施工;
2)对软弱地基段落,路堤边坡浆砌片(块)石会或预制块施工必须在路基稳定沉实后砌筑。
3)浆砌护坡砌筑前,须将坡面整平、拍实,不得有凹凸现象或在低洼处用小石子垫平等情况,形成护坡厚度不均等弊端。
4)砌筑石料表面应干净、无风化、裂缝和其他缺陷。片石的厚度要求不应小于150mm,镶面石料应具有较平整表面;块石应大致方正,上下面大致平行,石料厚度不应小于200~300mm;砌筑时应平铺卧砌,石料的大面朝下,坡脚坡顶等外露面应选用较大的石块,并加以修整。
5)混凝土预制块应集中统一预制,护坡逐段成型后进行安装。
6)每个段落施工的浆砌砌体砂浆应集中用砂浆拌和机拌和,随拌随用,保持适宜的和易性和流动性;
7)砌筑时砂浆应饱满密实,采用坐浆挤密施工,接缝交错、坡面平整、勾缝严密、养护及时;骨架衔接处应处于同一高度,骨架底部及顶部和两侧范围内,应用浆砌片石或预制块镶边加固。
8)路堤边坡铺砌时,铺砌的砂砾垫层材料,粒径一般不大于50mm,含泥量不宜超过5%,垫层应与铺砌层配合铺砌,随铺随砌;铺砌时应分段施工,按图纸要求设置伸缩缝沉降缝,并做好泄水孔。
9)护坡中下部应设置泄水孔,以排泄护坡背面的积水和减少渗透压力,泄水孔的孔径一般为10厘米的圆形孔,间距为2~3米,梅花形布设,泄水孔后应设反滤层,在反滤层与土面交界处垫以土工布一层,以利于泄水孔排水顺畅;
10)骨架防护砌筑完成后,应及时种草或铺种草皮,骨架流水面应与草皮表面平顺。 6.4.4 施工质量
1)使用的砂浆必须有配合比和强度试验,石质强度或混凝土预制块必须符合设计及技术规范要求;
2)设置的砂垫层应符合设计要求;
3)边坡的坡度、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锥、护坡填土压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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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锥、护坡基础埋置深度、尺寸及地基应符合设计要求; 5)锥、护坡质量检验标准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6)砌筑时,砌块要错缝,浆砌采用座浆挤密,嵌缝后砂浆饱满,无空洞现象;
7)勾缝平顺,缝宽均匀,牢固和美观,无脱落现象。
6.5 护面墙防护 6.5.1 施工前提条件
(1)适用于各种土质边坡及易风化剥落的岩石边坡。 (2)参见6.1.1(2)、(3)、(4)、(5)、(6)、(7) 6.5.2 施工工艺同6.4.3浆砌施工 6.5.3 施工技术
1)坡面应平整密实,线型顺适,局部有凹陷处,应挖台阶后用与墙身相同的圬工找平,不可回填土石或干砌片石,施工时,应立杆挂线或样板控制,并经常复核,以保持线型舒适,砌体平整;
2)墙身应坚固可靠,当地基软弱时,应采取加深、加强措施或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变更处理;
3)墙面及两端要砌筑平顺,强背与坡面密切结合,墙顶与边坡间缝隙应封严,局部边坡镶砌时,应砌入坡面,表面与周边平顺衔接,墙背后应设反滤层。
4)砌体石质应坚硬,严禁使用风化石,浆砌砌体砂浆必须紧密,错缝,严禁通缝叠砌贴砌和浮塞;
5)砌筑时砂浆应饱满密实,采用座浆挤密施工,养生及时,砌体勾缝牢固、美观。
6)浆砌砌体砂浆应集中用砂浆拌和机拌和,严禁人工拌和且随拌随用,保持适宜的和易性和流动性;
7)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缝,间隙2厘米,用沥青麻絮填塞,为排水所设置的泄水孔(隔2~3米设一处)位置应有利于泄水流向路侧边沟和排水沟,并保持顺畅,当有潜水露出且边坡流水较多的地方,应引水并适当加密泄水孔。 6.5.4 施工质量见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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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挡土墙
7.1 浆砌片(块)石挡土墙、砼挡土墙
7.1.1 施工前提条件
(1)熟悉图纸设计文件,已做好现场材料,特别是填料的核查工作(质量和数量),填料质量就严格符合设计要求; (2)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已批复;
(3)根据现场情况、设计文件和工期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复;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施工措施已建立;
(4)临时道路、临时设施、预制场和工地仓库已修建完成,施工用电、电焊机、安装、钢筋加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等)已配备完成;
(5)加筋材料、钢筋、水泥、砂、石、防腐材料、反滤材料等已进场,材料的有关性能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和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回返要求;
(6)施工机械(包括加筋土工程用碾压、混凝土搅拌机、挖掘机、电焊机、安装、钢筋加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等)已配备完成;
(7)工地现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已到位,且配备合理;
(8)完成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
(9)中线、水平测量和横断面复测进行,施工基线和施工水准点已设置完成,并已按规定和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测量。 7.1.2 施工工序见图7.1.2 图7.1.2 浆砌片(块)石挡土墙、混凝土挡土墙施工工艺流程图 施工准备 测量放样 基坑开挖处理 基础施工 其他附属工程 墙身施工 7.1.3 施工工艺及技术 (1)基坑开挖和检验
基坑开挖应进行详细的测量定位并标出开挖线,坑壁的暴露时间不超过20天,基坑开挖完成后,采用轻便触探仪进行基坑承载力检测,当达到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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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承载力要求时,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若不能达到设计基坑承载力要求时,应上报监理工程师,通过变更设计程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挡土墙基础
1)挡土墙的基础,应按设计的要求埋入地面以下足够的深度,对山坡挡土墙,墙址部埋入深度和襟边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前,应做好场地临时排水,对土质基坑应保持干燥,雨天施工坑内积水应随时排除,对受水浸泡的基坑土应全部予以清除,并以好土回填(或以砂、砾石夯填)至设计标高;
2)墙基础直接置于天然地基上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同意后,方可开始砌筑,当有渗透水,应及时排除;在岩体或土质松软、有水地段,应选择旱季分段集中施工;
3)墙基础采用倾斜地基时,应按设计倾斜挖凿,不得用填补法筑成斜面; 4)当墙基础设置在岩石的横坡上时,应清除表面风化层,并做成台阶形,台阶的高度比不得大于2:1,台阶宽度要求不应小于0.5m;沿墙长度方向有纵坡时,应沿纵按图纸要求作成台阶。
(3)挡土墙墙身
1)浆砌片(块)石挡土墙砌筑时必须两面立杆或样板挂线,外面线应顺直整齐,逐层收坡,内外线可大致适顺,在砌筑过程中应经常校正线杆,以保证砌体各不分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2)砌筑墙身时,如基底为基岩或混凝土基础,应先将表面加以清洗、湿润,座浆砌筑,砌筑工作中中断后再进行砌筑时,应将砌层表面加以清扫和湿润;
3)砌体应分层座浆砌筑,砌筑上层时,不应振动下一层,不得在已砌好的砌体上抛掷、滚动、反转和敲击石块。砌筑完后,应进行勾缝;
4)挡土墙应分段砌筑,工作段的位置宜在伸缩缝或沉降缝之处,各段水平缝应一致,分段挡土墙时,相邻段的高差不宜超过1.2m;
5)挡土墙在砌筑过程中,必须随时掌握砌至一定高度后,按设计要求的尺寸位置设置泄水孔,并在进水孔墙背作好反滤防渗隔水设施,第一排泄水孔应高于边沟底0.3m设置,浸水挡土墙应用砂、砾回填,最低一排泄水孔应高出常水位0.3m;
6)砌体石块应相互咬接,砌缝砂浆饱满,砌缝宽度一般不大于3cm(浆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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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石),上下层错缝(竖缝)距离不小于8cm,并应尽量使每层石料顶面自身形成一个较平整的水平面,或通过适当的调整,每隔70~120cm找平一次,作为一个较平整的水平层;砌石时一般应按平面上先砌角石,再砌面石,最后砌填腹石的顺序进行,其空隙必须用砂浆挤填密实,严禁通缝、叠砌、贴砌和浮塞;
7)砌体出地面后,浆砌强度容许,即可及时回填,回填,回填材料应尽量采用粗粒料,如砾石、碎石或矿渣,不用或少用细砂、粉土、或软塑型粘土,不允许夹有木屑、树根、杂草等;严禁用淤泥、腐植土、膨胀土。
8)混凝土挡土墙的浇筑应符合图纸和规范要求。 7.1.4 施工质量
(1)砌体表面平整,砌缝完好、无开裂现象;勾缝平顺、无脱落 现象,泄水孔坡度向外,无堵塞现象;沉降缝整齐垂直,上下贯通。 (2)混凝土的表面应平整,表面的蜂窝麻面不得超过该面积的0.5%,深度不超过8mm。
(3)位于弯道处的挡土墙应平顺、圆滑、美观。 (4)实测项目参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7.2 加筋土挡土墙
7.2.1 施工的前提条件参见7.1.1 7.2.2 施工工序见图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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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筋材料检查验收 加筋材料的下料 调整、补充 检查附属工程 至顶面板标高 附属工程施工 现浇帽石 调整面板和补压 检查面板和压实度 竣工验收 料摊铺、压实 检查加筋材料 铺设加筋材料 检查面板 调整面板 安装面板 基础工程及构件预制 面板预制 图7.2.2 加筋挡土墙施工流程图
7.2.3 加筋挡土墙施工技术与工艺
(1)墙面板和筋带的堆放及运输过程中应侧面竖向堆放或平放,应防止角隅处碰损,平放堆放时,其高度不宜超过5层板,且板间应用垫木支垫。面板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搬轻放。 (2)基础施工
1)开挖基坑应严格按图纸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分段进行,控制好基础位置和垫层基底设计标高,对基底按分段整平压实,检测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同意后,进行下一道工序;
2)垫层材料应分层填筑,分层夯实,垫层厚度及压实要求应符合图纸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3)砌筑浆砌片石基础或浇筑混凝土基础时,必须分段进行,对浇筑混凝土和浆砌片石的施工工艺应符合规范要求,浆砌片石顶面用水泥砂浆予以整平,符合施工标高,基础施工时,应按图纸要求设置沉降缝,用沥青木版填塞,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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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小于80mm; (3)安装板面
1)当基础施工后强度、标高、尺寸符合图纸要求,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预制的墙面板质量符合图纸规定时,便可进行安装工作;
2)在清洁的条形基础顶面上,准确划出面板的外缘线,曲线部分应加密控制点;
3)按图纸要求的垂度、坡度挂线安装,安装缝宜小于10mm;
4)安装时用低强度砂浆砌筑调平,同层相邻面水平误差不大于10mm,轴线偏差每20延米不大于10mm;
5)面板安装可人工或机械吊装就位,安装时单块面板倾斜度一般可内倾1/100~1/200,作为填料压实面板外倾的预留度;
6)当填料为粘性土时,宜在面板后不小于0.5m范围内填沙砾材料,在筋带近旁的填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不含有锋利的碎粒石; 7)墙面板的安装方法、措施、要求等应按规定进行。 (4)铺设筋带 1)铺设筋带应与墙面板成垂直,上下筋带位置应错开,按图纸所示进行; 2)铺设筋带的层面应平整,并在一个水平标高上;
3)聚丙烯土工带与墙面板的拉环连接,不得直接接触,应有间隔处理,连接后用拉具拉直拉紧;
4)钢筋混凝土带与面板拉环的连接,以及每节钢筋混凝土带之间的钢筋连接,可采用焊接、扣环或螺栓连接,平埔及拉直在填筑的平面上,其焊接方式和焊接长度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5)外露钢筋的防锈处理及土工带与拉环的间隔处理应符合规定要求; 6)严禁车辆或行人扰动筋带。 (5)填筑和碾压
1)碾压前应进行压实试验。根据碾压机械和填料的性质,确定填料分层摊铺厚度和碾压遍数,以指导施工。压实时,应随时检查含水量是否满足压实要求;
2)卸料时机具与面板距离不应小于1.5m,机具不得在未覆盖填料的筋带上行驶,并不得扰动下层筋带;
3)可采用人工摊铺或机械摊铺,摊铺厚度应一致,表面平整并设不小于3%横坡;用机械摊铺时,摊铺机械距面板不应小于1.5m,机械运行方向应与筋带垂直,并不得在未覆盖填料的筋带上行驶或停车;距面板1.5m的范围内,应用人工摊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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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筋土工程的填料应严格分层碾压,碾压时一般应先轻后重,严禁适用羊足碾,压路机不得在未经压实的填料上急剧改变方向运行和急刹车; 5)压实作业应先从筋带中部开始,逐步碾压至筋带尾部再碾压靠近面板部位。压实机械距面板不得小于1.0m。 (6)墙面封顶
1)顶面墙面板安装后,所形成纵向高低不平,应用砂浆找平,严格注意控制设计标高及位置偏差;
2)找平砂浆经养生达到一定强度,即可现浇帽石,并将预制的栏杆固定在正确的位置上,浇筑在帽石中,按设计每隔5m设一泄水管。 (7)防水和排水
1)加筋土工程施工应先完成场地排水,以保证正常的施工;
2)加筋土工程区域出现层间水、裂隙水、涌泉等时,应先修筑排水构造物再作加筋土工程施工;
3)加筋土工程施工的反滤层、透水层、防水层等防排水设施,应按设计要求与加筋体施工同步进行。 7.2.4 施工质量
(1)预制面板表面平整光洁,线条顺直美观不得有破损翘曲、掉角、啃边等现象。
(2)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0.5%,砼表面非受力裂缝宽度不得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不得超过0.1mm。
(3)墙面顺直直顺,线型顺适,板缝,伸缩缝贯通垂直。 (4)露在面板外的锚头应封闭、牢固,整齐美观。 (5)实测项目参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7.3 锚杆挡土墙
7.3.1 施工前提条件参见7.1.1 7.3.2 施工工序见图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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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力、材料、机具准备 钻机就位 钻孔 场地平整 立柱、挡土板预制 定位放线 清孔 开挖基坑 运至工地 锚杆安放 锚杆组装 浇筑基础 立柱吊装就位必要时加临时支撑 一次注浆 安装挡土板 二或多次注浆 墙背回填 成锚 附属工程施工 7.3.3 施工技术与工艺
(1)锚杆挡土墙施工前,应进行场地的清理,平整夯实,场内注意排水畅通,锚孔孔位正确,并经监理工程师检验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2)锚杆挡土墙的施工,应由有经验的施工人员主持,掌握锚孔处地质和水文情况,钻孔设备完好,施工时作好记录;
(3)锚孔轴线应准确,孔位直径及锚孔深不应小于图纸规定。孔口位置允许偏差为+50mm,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应小于3%的孔长,孔深允许偏差为+200mm;相邻锚孔间距应符合图纸规定;
(4)锚孔钻孔时,不应损伤岩体结构,以避免岩层裂隙扩大,造成坍塌和灌浆困难;
(5)锚孔成孔后,应将孔内岩粉碎屑等杂物排除干净,保持孔内干燥及孔壁干净粗糙;
(6)为增加锚杆的抗拔能力,在钻孔过程中,可将锚固部分或锚孔底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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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药量爆破成葫芦状;
(7)锚杆挡土墙不宜在雨天施工,锚孔钻孔、放置锚杆、锚孔灌浆各工序应连续完成,以一根桩、一个孔为工作单元。锚杆放入锚孔后,应检查灌浆孔及排气孔是否顺畅、完好;
(8)锚孔的灌浆工艺影响锚固能力,灌浆前应用水冲洗孔壁,清除孔中碎渣岩粉。灌浆时在孔口深0.5m范围内先用1:3水泥砂浆封闭。灌浆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排气孔不被堵塞,待灌满浆,抽出灌浆管,封闭排气孔及灌浆孔; (9)锚孔灌浆应符合图纸要求,采用抗拔30MPa以上水泥砂浆,水泥砂浆配比应经试验确定,细集料粒径不宜大于2mm。为加快进度提高砂浆强度,可适当掺加外加剂,掺加品种和数量应经试验确定;
(10)为判定锚杆能否满足图纸要求,应进行锚杆确认试验。锚杆极限抗拔力试验数量不少于锚杆总数量的5%,且不得少于3根,应在灌浆后水泥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试验中若变位量不断增加,直到2h后仍不稳定,即认为该锚杆已被破坏;或变位过大,超过图纸规定控制的变位值,或者极限抗拔力小于图纸规定值,也可认为锚杆已被破坏。试验可适用YC-60型穿心千斤顶或其他适应的设备;
(11)立柱、挡土板及锚杆按图纸要求安置完毕,墙背应即进行回填填料宜选择砂类土、碎砾石土,严禁使用腐植土和树皮、草根等杂物,并按图纸要求的压实度进行碾压和夯实。墙背回填时,应特别注意不得将锚杆钢筋压弯造成立柱、挡土板的损坏;
(12)墙背回填时,应按图纸规定的位置和要求设置防、排水设施。 7.3.4 施工质量参见7.2.4。
8 预应力锚索(杆)工程
8.1 施工前提条件
(1)锚固工程计划设计图、边坡岩土性质等资料齐全。
(2)施工场地、临时便道已修建完成,施工用水、用电已到位。
(3)已根据现场的情况、设计文件和工期要求,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已指定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已建立。 (4)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已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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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地现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已到位,配备合理。
(6)施工所需机械设备、测量仪器、检测仪器已进场。
(7)施工用材料已进场,并且材料有关性能指标均已达到设计要求和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要求。
(8)现场各种施工标志牌(工程概况、安全标示、操作规程、材料标示等)已制作完成。
(9)已对边坡进行中线、水平、横断面的复测,并已在边坡上按设计图纸确定预应力锚索(杆)的位置。 8.2 施工工序
(1)锚索(杆)是施工的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造孔、锚索(杆)制作与安装、砼结构钢筋制安、注浆、锚索(杆)张拉锁定、验收、封锚等七个环节; (2)预应力锚索(杆)施工基本工序见图8.2 场地整平、搭设工作平台 测量定位 安装钻机 成孔 高压劈裂压浆 锚固段压浆 制安锚索(杆) 清孔并风干钻 浇筑砼梁垫墩、安装锚具 锚索(杆)张拉锁定 检验 自由段封孔压浆 拆除施工平台 封锚 注:上图为使用自由段无套管的预应力筋时采用二次注浆的基本施工工序,若采用自由段带套管的预应力筋时,宜在锚固段长度和自由段长度内采取同步一次性全段注浆,并且,高压劈裂压浆仅限于设计要求提高地层锚固力或其他特殊要求采用
8.3 施工技术及工艺 (1)施工准备
1)设计锚索(杆)规程坡面开挖成形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尽快布置锚索(杆)工程施工作业,待锚索(杆)工程施工完毕并产生加固作用后,方可进行下级边坡开挖与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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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作业开始之前,应进行预应力锚索(杆)的基本试验,并完成预应力锚索(杆)试验报告,提交给有关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待试验报告批准并经设计锚固参数确认或调整后,方可进行预应力锚索(杆)工程施工作业。锚索(杆)实验孔的具体位置应由监理和设计代表现场确定,使试验孔可反映工程孔锚固地层实际情况。试验孔自由段不注浆,锚固段与自由段之间设置止浆袋,锚固段外侧应设排气管,排气管伸入锚固段内5~10cm,其注浆方法和充满标准与工程孔相同。
3)施工场地整理及搭设工作平台时,应对已施工完成的坡面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测量后确定预应力锚索(杆)的位置;在安装钻机时,应按照施工设计图采用全站仪进行测量放线确定孔位以及锚孔方位角(或拉线尺量配合测角仪定位),并作出标记。 (2)造孔
1)锚孔测放:根据具体工点锚固工程施工设计图要求,将锚孔位置准确测放在坡面上,孔位在坡面上纵横误差不得超过±50mm.如遇既有刷方坡面不平顺或特殊困难场地时,需经设计监理单位认可,在确保坡体稳定和结构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定位精度或调整锚孔定位。
2)钻孔设备:钻孔机具的选择,应该根据锚固地层的类别、锚孔孔径、锚孔深度、以及施工场地条件来选择钻孔设备。锚孔钻造应采用潜孔钻机或锚杆钻机冲击成孔,未经设计允许不得采用地质钻机成孔。在岩层破碎或松软饱水等易于塌缩孔和卡钻埋钻的地层中应采用跟管钻进技术。
3)钻机就位:锚孔钻进施工,应搭设满足相应承载能力和稳固条件的脚手架,根据坡面测放孔位准确安装固定钻机,并严格认真进行机位调整,确保锚孔开钻就位纵横误差不得超过±50mm,高程误差不得超过±100mm,钻孔倾角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倾角允许误差为±1.0
。
,方位允许误差±2.0。
。
4)钻进方式:锚孔钻进应采用无水干钻,禁止开水钻进,以确保锚固工程施工不至于恶化边坡岩土工程地质条件和保证孔壁的粘结性能。钻孔速度应根据钻机性能和锚固地层严格控制,防止钻孔扭曲和变径,造成下锚困难或其他意外事故。 5)钻进过程:钻进过程中应对每个孔的地层变化,钻进状态(钻压、钻速)、地下水及一些特殊情况作好现场施工记录。如遇塌孔缩孔等不良钻进现象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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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停钻,及时进行固壁灌浆处理(灌浆压力0.1~0.2MPa),待水泥砂浆初凝后,重新扫空钻进。
6)孔径孔深:钻孔孔径、孔深要求不得小于设计值。为确保锚孔直径,要求实际使用钻头直径不得小于设计孔径。为确保锚孔深度,要求实际钻孔深度大于设计深度0.2m。
7)锚孔清理:钻进达到设计深度之后,不能立即停钻,要求稳钻1~2分钟,防止孔底尖灭,达不到设计孔径。钻孔孔壁不得有沉渣及水体粘滞,必须清理干净,在钻孔完成后,原则要求使用高压空气(风压0.2~0.4MPa)将孔内岩粉及水体全部清除出孔外,以免降低水泥砂浆与孔壁岩土体的粘结强度。除相对坚硬完整之岩体锚固外,不宜采用高压水冲洗。若遇锚孔中有承压水流出,待水压、水量变小后方可下安锚筋与注浆,必要时在周围适当部位设置排水孔处理。如果设计要求处理锚孔内部积聚水体,一般采用灌浆封堵二次钻进等方法处理。 8)锚孔检验:锚孔成造结束后,须经现场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孔径、孔深检查一般采用设计孔径钻头和标准钻杆在现场监理旁站的条件下验孔,要求验孔过程中钻头平顺推进,不产生冲击或抖动,钻具验送长度满足设计锚孔深度,退钻要求顺畅,用高压风吹验不存明显飞贱尘渣及水体现象。同时要求复查锚孔孔位、倾角和方位,全部锚孔施工分项工作合格后,即可认为锚孔钻造检验合格(锚孔底部的偏斜应满足设计要求,可用钻孔测斜仪控制和检测). (3)锚索(杆)制作与安装
1)锚筋体材料:在边坡锚固工程中,锚筋材料一般有预应力锚索、预应力锚杆和非预应力锚杆等几种。预应力锚索宜选用钢绞线或高强钢丝,一般适用于预应力值较大和锚固较深的工程情况。预应力锚杆宜选用高强精轧螺纹钢筋,当预应力值较小或锚固深度较小时,可采用Ⅱ级或Ⅲ级钢筋。非预应力锚杆宜选用满足设计强度要求的Ⅱ级钢筋。对因锚固地层松散破碎而导致成孔困难的情况,宜采用自钻式锚杆即杆体材料一次性钻进植入,内空反压注浆。自钻式锚杆可以设计为预应力和非预应力两种。
2)锚筋体组装:锚筋体的组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当采用锚杆(钢筋)作为锚筋体时,锚杆组装前钢筋应平直,并经除油和除锈处理合格。锚杆接头应采用专用锚杆连接接头或其他保证强度和质量要求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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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如采用焊接的搭接接头,焊接长度为30d,但不得小于500mm,并排锚杆钢筋的连接也应采用焊接。精轧螺纹钢筋杆体一律不得采用焊接。沿锚杆体轴线方向每隔1.0~2.0m,应设置一个对中支架,必要时设排气管,并与锚杆体绑扎牢固。锚杆体自由段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塑料套管,与锚固段联接处应用铅丝绑牢和封炸严实,并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处理。
②当采用钢绞线或高强钢丝作锚筋体时锚索编束前,要确保每根钢绞线或高强钢丝顺直,不扭不叉,排列均匀,严格按照设计尺寸下料,每股长度误差不大于±50mm。钢绞线要求采用机械切割,严禁采用电弧切割,并经除油和除锈处理合格,对有死弯、机械损伤及锈坑材料应剔除。钢绞线或高强钢丝应按设计要求平直编排,沿锚索体轴线方向自由段每1.5~2.0m设置一个隔离支架,锚固段每1.0~1.5m设置一个隔离支架,并在锚固段两隔离支架之间中部设一道紧箍环,采用16号铁丝绕制,不得少于2圈,保证锚索体保护层厚度部小于20mm。锚索编束(包括注浆管)应捆扎牢固,捆扎材料不宜用镀锌材料。锚索体自由段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塑料套管,与锚固段相交处的塑料管管口应密封并用铅丝绑架。同时,要求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处理。若采用压力分散型锚索或其他荷载分散型锚索,应严格按照设计相关要求下料和编制。
③在锚索体完成隔离支架和紧箍环的组装之后,应在锚索体底端接装导向帽,以便下锚顺利。导向帽尺寸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制作,尺寸制作误差为±5mm,接装定位误差为±20mm.导向帽宜采用铁丝绑接牢固,不宜采用焊接。
④当采用二次补充注浆的锚筋体组装时,应同时装放二次注浆管和止浆密封装置。止浆装置应设在自由段和锚固段的分界处,并具有良好可靠的密封性能。宜用密封袋作止浆密封装置,密封袋两端应牢固地绑扎在锚筋体上。当采用高压劈裂注浆提高地层锚固力时,要求以浆体强度控制开始劈注时间(一次浆体强度为5MPa),并注意二次注浆管之锚固段内设花孔和封塞。
⑤压力分散型锚索之锚固段钢质承载板与挤压套之间要求采用对拉栓接固定措施,所有钢质材料外露部分表面要求涂刷防锈漆保护。锚固段与自由段所设架线环间距为1米,最大不得超过1.5米。架线环材料强度不低于浆体强度。压力分散型预应力锚索内锚头所使用挤压套要求进行现场挤压抽样试验,一般抽样数量为1~2%,并要求试验荷载不小于200KN;外锚头所用锚具也必须进行抽样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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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抽样数量为3~5%,并满足相关技术指标。对于压力分散型锚索,各单元锚索应有明确可靠标记,以便采用差异分步张拉。
3)锚筋体防腐:锚筋体自由段的防腐与隔离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做。当前锚筋体防腐与隔离一般采用首先刷防锈油漆,然后涂脱水黄油,最后外套塑套管处理。刷防锈油漆要刷盖均匀,不见黑底,待油漆干结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涂脱水黄油要求完全覆盖和填充锚筋材料与外环层之间的空间。外套塑料管之内端,即自由段与锚固段分界处,应缠绕胶布进行固结和密塞处理,缠绕长度伸入两侧不得小于100mm,以防止注浆时浆液进入。(对锚筋体的防腐宜采用无粘结预应力筋和压力分散型锚头等新技术,提高自由段的防腐等级,改善锚固段的工作状态。)
4)隔离支架:隔离支架应由钢质、塑料或其他对锚筋无损害的材料制作,不得使用木质隔离支架。
5)塑料套管:塑料套管的材质、规格和型号应满足设计要求,具有足够强度,保证其在加工和安装过程中不致损坏。尽量避免剪断和接头,如有接头应绑接牢固并作封闭处理,确保不产生拉脱和破损现象。塑料套管内径宜大于股外径5~10mm,确保穿套顺利、编束方便和防止张拉胀裂。塑料套管应具有抗水性和化学稳定性,与水泥砂浆和防腐剂接触无不良反映。
6)注浆管:注浆管应满足设计要求,具有足够强度,保证在注浆施工过程中注浆顺利,不堵塞、爆管或破损拉断。一次注浆管捆扎在锚筋体中轴部位,注浆管头部距锚体末端宜为50~100mm。若采用二次注浆,须另置注浆管。二次补充注浆管捆扎在防腐塑料套管外侧,二次高压注浆管与一次注浆管仪器捆扎或采用同一管路,管口要求用胶布封堵严实,并按设计要求预留花管孔眼和安放止浆装置。 7)锚筋体长度长度:锚筋体长度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制作,锚固段长度制作允许误差为±50mm,自由段长度满足设计要求外,应充分考虑张拉设备和施工工艺要求,一般预留长度超长1.0~1.5m。
8)锚筋体检验:在锚筋体制作完成后,应进行外观检验和锚筋体各部件检查。锚筋应除油除锈处理,无油污和锈斑,筋股顺直完好,无死弯硬折或严重碰割损伤。锚筋筋股的排列分布与编束绑架应符合设计要求,筋股顺直,不扭不叉,互不贴接,排列均匀,绑架牢固。锚筋自由段防锈漆、防腐油和各项缠绕密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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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设计要求,防锈漆刷盖均匀,不见黑底;防腐油完全覆盖和填充锚筋材料与外环层之间的空间;缠绕密封牢固严实。锚筋自由段塑料套管、注浆套管、隔离(对中)支架、紧箍环、以及导向尖壳绑扎捆架应符合设计要求,塑料套管绑扎稳固密塞,具有足够强度,外观完好,无破损修补痕迹;注浆管安装位置正确,捆扎匀称,松紧适度;隔离(对中)支架、紧箍环、以及导向尖壳等分布均匀、定位准确,绑扎结实稳固。并且,应按锚筋体长度和规格型号进行编号挂牌,使用前须经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
9)锚筋体的储存、运输与吊装:锚筋体的储存、运输与吊装应因地制宜拟定方案。组装完成的锚筋体应顺直地分开摆放在通风干燥处,露天储存或制作时,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并应采用覆盖措施。水平运输时,各支点间距不得大于2m,锚筋体的弯转半径不宜太小,以不改变和损伤钢筋体结构为限。垂直运输时,除主吊点外,其他吊点应使锚筋体快速、安全脱钩。在运输和吊装过程中,应细心操作,不得损伤锚筋体及其防护介质和组成部分。
10)锚筋体安装:锚筋体入房锚孔前,应检查锚筋体制作质量,确保锚筋体组装满足设计要求,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锚孔内及孔外周围杂物要求清除干净。锚筋体长度应与设计锚孔深度相符,毛鸡你应无明显弯曲、扭转现象,锚筋防护介质无损伤,凡有损伤的必须修复。入孔安放锚筋体时,应防止锚筋难题挤压、弯曲或扭转,锚筋体入孔倾角和方位应与锚孔的倾角和方位一致,要求平顺推送,严禁抖动、扭转和串动,防止中途散束和卡阻。锚筋体入孔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锚筋体安装完成后,不得随意敲击,不得悬持重物。
(4)注浆施工。锚孔钻造完成后,应及时安装锚固体并进行锚孔注浆,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
1)注浆设备:注浆设备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的注浆材料、注浆方式和注浆压力,并结合实际锚固地层情况,综合确定选用相应注浆设备。
2)注浆材料:注浆材料应按设计要求确定,一般宜选用灰砂比1:1~1:2的水泥砂浆或水灰比0.4!0.45的纯水泥浆,必要时可以加入一定量的外加剂或掺加挤。
3)原材料要求:水泥宜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必要时采用抗硫酸盐水泥,不得使用高铝水泥。细骨料应选用粒径小于2mm的中细沙;砂的含泥量按重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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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大于3%;砂中所含云母、有机质、硫化物及硫酸盐等有害物质的含量,按重量计不宜大于1%。拌和水中不应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物质,不得使用污水;永久性锚固工程不得使用PH值小于4.0的酸性水和硫酸盐含量按SO-24计算超过水重1%的水。必要时,水泥浆中可加入控制泌水或延缓凝结等外加剂,但必须符合产品标准;水泥浆中氯化物的总含量不得超过水泥重量的1%;除二次高压注浆(劈裂注浆)和自由段二次注浆(补充注浆)外,一般不宜采用膨胀剂。
4) 注浆设备:注浆准备工作除严格认真备制原材料配比和必要设备外,在注浆作业开始和中途停止较长时间再作业时,宜用水或水泥浆润滑注浆泵及注浆管路。
5)注浆浆液:注浆浆液应严格按照配合比搅拌均匀,随搅随用,浆液应在初凝前应完,并严防石块、杂物混入浆液。注浆浆体强度不应低于20MPa。 6)注浆结束:锚孔灌浆作业一般宜为孔底返浆方式注浆,直至锚孔孔口溢出浆液或排气管停止排气时,方可停止注浆。注浆结束后,应将注浆管、注浆枪和注浆套管清洗干净。
7)注浆记录与试验:注浆作业过程应做好注浆记录,按附表2整理。同时,每批次注浆都应进行浆体强度试验,且不得小于两组,保证满足设计浆体强度要求。
8)一次常压注浆:一次常压注浆分为锚固段注浆和全段一次性注浆两种注浆方式,一般常采用全段一次性注浆。
9)二次补充注浆:二次补充注浆适用于一次常压锚固注浆的情况,即在预应力张拉锁定工序完成之后,对锚固体的自由段进行补充充填注浆。其优点可使施加预应力尽量传递至锚固段,但其施工工艺和工序相对复杂,非设计特殊情况,一般不予采用。
10)二次高压注浆(劈裂注浆):根据设计要求,为提高锚固段的抗拔能力,宜采用二次高压注浆,即劈裂注浆。二次高压注浆的注浆材料宜选用水灰比0.45~0.5的纯水泥砂浆。一次常压注浆作业从孔底开始,直至孔口溢出浆液,即全段一次性注浆;一次常压注浆结束后,应将注浆管、注浆枪和注浆套管清洗干净,对止浆密缝装置的注浆应待孔口溢出浆液后进行,注浆压力不宜低于2.5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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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锚固体的二次高压注浆应在一次注浆形成的水泥结石体强度达到5.0MPa进行,注浆压力、注浆数量和注浆时间可根据锚固体的体积及锚固地层情况确定,并分段一次由下至上进行。 (5)张拉锁定
1)张拉锁定设备:锚筋的张拉必须采用专用设备,并在张拉作业前对张拉机具设备进行标定,锚筋锁定工作应采用符合技术要求的机具。对锚杆的张拉锁定,根据设计要求,亦可使用简易张拉方式和相应锁定器具。 2)锚筋张拉:锚筋张拉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锚斜托台座的承压面应平整,并于锚筋的轴线方向垂直。
②锚具安装应与锚垫板和千斤顶密贴对中,千斤顶轴线与锚孔及锚筋体轴线在一条直线上,不得弯压或偏压锚头,确保承载均匀同轴,必要时用钢质垫片调整满足。
③锚固体与台座砼强度均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时,方可进行张拉。(如为抽验锚孔,应在设计强度的条件下,待验收试验结束后进行)。
④锚筋张拉应按一定程序进行,锚筋张拉顺序,还应考虑临近锚孔的相互影响。 ⑤锚筋正式张拉之前,应取0.1~0.2倍设计张拉力值对锚筋进行1~2次预张拉,确保锚固体各部分接触密贴,锚筋体顺布平直。
⑥永久锚固张拉控制应力不应超过其极限应力值的0.6倍,临时锚筋张拉控制应力不应超过其极限应力值的0.65倍。
3)锚筋张拉程序:锚筋张拉程序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作业,常用张拉作业顺序和技术要求如下:
①边坡锚固工程之锚筋张拉宜采用超张拉,超张拉力值为设计拉力值的1.1~1.2倍。锚筋张拉力值宜分两次张拉作业施加,第一次张拉作业力值为设计张拉力值的一半,第二次张拉作业直至超张拉力值。每次张拉宜分为5~6级进行,除第一次张拉需要稳定30分钟外,其余每级张拉持荷稳定时间为5分钟,并分别机滤每级荷载对应锚筋体的伸长量,并作好记录。张拉时锚筋体受力要均匀,发现异常情况应分析原因,并及时处理解决。若为压力分散型预应力锚索或荷载分散型预应力锚索,应按照设计张拉要求对各单元锚索在同等荷载条件下因自由段长度不等而引起的弹性伸长差得以补偿后,再同时张拉各单元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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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对同一结构单元上的锚筋张拉原则要求同步进行,确保结构受力均匀,避免局部变化和相互影响.如果因施工设备和结构条件限制,亦应结合上述两次张拉作业,根据结构单元受力特点与规律,按照合理的方式进行循环张拉。 ③如采用循环张拉,在第一次张拉作业时,宜按照先左右后中间,先上下后中间和先对角后中间的作业原则进行,结合具体结构单元受力特点和锚孔布置情况,合理拟定张拉方案,报请设计和监理部门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业施工。第二次张拉作业,即按照第一次张拉作业,直至张拉满足设定最大张拉荷载值。 4)锚筋锁定:锚筋张拉至设定最大张拉荷载值后,应持荷稳定10~15分钟,然后卸荷进行锁定作业。锁定使用锚具和夹片应符合技术标准与质量要求。若发现有明显预应力损失,应及时进行补偿张拉。 (6)锚孔验收
在锚筋锁定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验收试验。 1)验收试验设备和方法
a. 试验设备包括张拉千斤顶、油压表、油泵和用于连接它们的高压油管,以及相关变形量测系统和固定设施。张拉设备投入正式使用前,应有具有相应资质的计量单位进行标定,且在有效期内,并应绘制压力表读数与系统出力曲线。 b. 验收试验对张拉系统的精度要求一般较高,试验时对锚索施加应力和变形需要几种设备同时进行测定,如精度较高的油压表、压力传感器、千分表、游标卡尺、挠度计等。
c. 验收试验应按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记录,并提交试验报告,供工程验收使用。
2)验收试验的规定和要求
a. 验收试验锚索(杆)数量不少于工程锚索(杆)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3根。验收试验锚索(杆)孔位应在指定边坡或项目工程全部工程锚索(杆)范围内游业主、监理和设计代表根据普遍性和代表性的原则进行随机抽样。 b. 验收试验应分级加荷,起始荷载宜为锚索(杆)设计荷载的30%,分级加荷值分别为设计荷载的0.5、0.75、1.0、1.2、1.33和1.5倍,最大试验荷载不能大于锚筋承载力标准值的0.8倍。对于压力分散型锚索,要求以设计最大试验张拉荷载计算补充差异伸长量(张拉荷载)后同步张拉至锚索(杆)设计荷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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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作为起始荷载。如果最大差异张拉荷载大于设计荷载的30%,则以最大差异张拉荷载作为起始荷载。
c. 验收试验中,当荷载每增加一级,均应持荷稳定10min,并记录位移读数。最后一级试验荷载也应维持10min。如果在历时10min内位移超过1mm,则该级荷载应再维持50min,并在15、20、25、30、45和60min时记录其位移量。 d. 验收试验中,从50%设计荷载到最大试验荷载之间所测得的总位移量,应当超过该荷载范围内锚筋自由段长度的预应力筋理论弹性伸长量的80%,且小于自由段与1/2锚固段长度之和的预应力筋的理论弹性伸长值。对于压力分散型锚索,锚固段应视为零,其自由段应分单元按实际全长计算。大量的工程实践表明,对于土质或类土质及破碎锚固地层,考虑锚孔轴向压缩与锚固段孔壁剪切变形特性,其实测上限值一般比理论上限值偏大5~10%,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 在最后一级荷载作用下的位移观测期内,猫头位移稳定,即在历时10min内位移不超过1mm,或者2h蠕变量不大于2mm。
f. 如果试验结果同时满足上述d、e两款条件,则认为验收试验锚索(杆)合格;如发现一孔试验锚索(杆)不能同时满足上述d、e两款条件,则需增加抽样三孔锚索(杆)进行验收试验,直至验收试验锚索(杆)全部同时满足上述d、e两款条件,方可认为验收试验锚索(杆)合格。不合格锚孔数不得超过工程锚孔总数的5%。
如果发现验收试验锚索(杆)不合格,则应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处理。 (7)锚孔封锚
1) 在全部工程锚索(杆)经抽样进行验收试验并符合上述有关规定和要求条件后,方可按照有关设计要求张拉锁定程序进行张拉锁定和封锚工作。对验收试验锚索(杆)一般应从1.50倍设计荷载全部退荷至零后,再重新进行张拉锁定左右之后进行封锚处理。
2)锚索(杆)张拉完成后应及时对锚头进行补浆和封锚,外锚头应用与锚梁同标号的砼封头,以防锈蚀破坏。对于锚具和锚梁等空隙的补浆应作为锚头防腐的一项关键工序在现场监理旁边的条件下认真进行,补浆管应插入锚梁底面以下进行返式补充注浆,直至补浆孔溢浆为止。对于锚具及锚筋外露部分应严格进行去锈除油后并及时采用与锚梁同标号混凝土进行封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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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锚筋锁定后,须用机械切割余露锚筋,严禁电弧烧割,并应留长5~10cm外露锚筋,以防拽滑。最后用水泥净浆注满锚垫板及锚头各部分空隙,并按设计要求封锚处理,宜用不低于20MPa的砼封闭,防止锈蚀和兼顾美观 8.4 施工质量
(1)锚固工程开工前应对锚索(杆)进行性能试验(破坏性抗拔试验),以确定锚索(杆)的极限承载力,检验锚索(杆)在超过设计拉力并接近极限拉力条件下的工作性能和安全程度,以便在正式使用前调整锚索(杆)结构参数或改进锚索(杆)的制作工艺,保证施工质量。
(2)进场的钢绞线(钢筋)必须验明其产地、生产日期、出产日期、型号规格、并核实生产厂家的资质证书及其各项力学性能指标,同时必须进行抽样检验,确保其各项参数达到锚固施工要求。
(3)锚筋体钢绞线表面应没有损伤、没有锈蚀。
(4)按设计要求选择水泥浆体材料,并对进场水泥复查力学性能。 (5)锚孔检验标准(如下表): 项次 检验项目 坡面纵向 1 孔位 坡面横向 孔口标高 孔轴线倾角 2 孔向 孔轴线方位 孔底偏斜 3 4 孔径 孔深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50mm ±50mm ±100mm ±0.5° ±1.0° 锚孔深度的3% 设计孔径的+5%,0 大于设计深度200~500mm 用经纬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 用水准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 用测角仪或地质罗盘检查 用测角仪或地质罗盘检查 用钻孔测斜仪检查 验孔或尺量检查 验孔或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及频率 (6)锚索张拉前应对张拉设备进行鉴定,孔口支撑墩尺寸和混凝土强度应满足张拉要求,张拉过程中应仔细观察锚索应力的变化,如发现明显的松弛,应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
(7)压浆过程中应详细的记录水泥浆用量,一般实际用量应高于计算用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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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孔口应流出灰浆。如用浆量太大,应做好记录,根据实际情况,判别是否由岩层裂隙或空洞造成。
(8)张拉施加荷载和观测变形的时间(如下表): 张拉荷载分级 0.1Nt 0.25Nt 0.50Nt 0.75Nt
(9)其余实测项目参见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观测时间(min) 砂质土 5 5 5 5 粘性土 5 5 5 5 张拉荷载分级 1.00Nt 1.00~1.20Nt 锁定荷载 观测时间 砂质土 5 10 10 粘性土 5 10 10 9 路基排水
9.1 边沟、排水沟、截水沟 9.1.1 施工前提条件:
(1)设计图纸及文件已审核,提出的问题已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并对班组进行了详细的施工技术交底。
(2)所需要的材料如砂、片块石、水泥已进场并检测合格,砂浆配合比已确定。
(3)所需的机械设备、人员已准备就绪。
(4)现场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已建立,分项工程责任牌已制作,明确了各工点、工序负责人。
(5)根据图纸要求,边沟、排水沟的现场放样完成,并经复核与现场地形符合,与桥涵、结构物及线外排水系统或自然水系能平顺衔接,能够形成完整的排水系统。
(6)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已得到批复,施工现场的劳动力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及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得到批准。 9.1.2 施工工序
(1)一般要求: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确定各施工工序,如对于软基地段需增加土工布铺设的工序,并且如设计为干砌排水沟,应先干砌后勾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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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缝要用小石子嵌紧,采用浆砌片石铺砌时,砌缝砂浆应饱满沟身不漏水,若沟底采用抹面时,抹面应平整压光。
(7)边沟、排水沟的进出水口,应妥当加固,以防水流危害路基。 (8)截水沟出水口一般应设深度不小于1米的截水墙或消能设施,以免出水口在水流作用下冲毁。
9.2.3 跌水、急流槽施工工艺(2)施工工序 前提条件准备 → 基坑开挖 9.1.3 施工技术与工艺
(1)排水沟、边沟、截水沟的测量放样统一采用红外测距仪精确放样,确保沟体线性美观,直线线形顺直曲线线形圆滑。
(2)放样一般以两个结构物之间的长度为一个单元,以确保边沟、排水沟与结构物的进出水口顺利连接。
(3)截水沟顶面应略低于自然坡面,若遇冲沟应设缺口降水导入截水沟。 (4)基坑开挖根据土质情况,可采用机械开挖和人工开挖配合完成,也可采用人工开挖成型,如采用机械开挖,应防止,应留出5~10cm左右富余,由人工修整成型,确保边沟、排水沟的边坡平整、稳定,严禁贴坡。基坑开挖后需进行沟底高程复测。
(5)基坑开挖土方应堆置在与路堑边坡顶一侧并予以夯实或运出场外,禁止堆放在排水沟外侧,影响场地的外观及排水效果,或回流至排水沟内影响正常排水。
(6)采用干砌片石铺筑时,应选用有平整面的片石,各
(1)跌水与急流槽必须用浆砌圬工结构,跌水的台阶高度可根据地形、地质等条件决定,多级台阶的各级高度可以不同,其高度与长度之比应与原地面坡度相适应,台阶高度一般应不大于0.5~0.6m,通常为0.3~0.4m。
(2)跌水可用浆砌片石或砼浇筑,沟槽壁及消力池的边墙厚度:浆砌片石为0.25~0.4m,砼为0.2m,高度应高出计算水位至少0.2m,槽底厚度为0.25m~0.4m,出口设置隔水墙。
(3)跌水一般设有消力槛,设置时槛的顶宽不小于0.4m,并设有尺寸5cm*5cm~10cm*10cm的泄水孔,以便水中断时,排除消力池内的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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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沟体砌筑 → 砂浆养护 → 伸缩缝处理
(4)跌水槽一般筑成矩型,但跌水高度不大,槽底纵坡较缓,亦可采用梯形断面,梯形跌水槽身,应在台阶前0.5~1.0m和台阶后1.0~1.5m范围内加固。 (5)急流槽的纵坡,一般不宜超过1:1.5,可用浆砌片(块)石砌筑或混凝土浇筑。
(6)为防止滑动,可在斜坡急流槽背砌防滑平台以阻止下滑。
(7)进水槽和出水槽底部应用片石铺砌,水泥浆勾缝,长度一般不小于10m,个别情况,应在下游铺设厚0.2~0.5m长2.5m的防冲铺砌。
(8)急流槽很长时,应分段砌筑,每段长不宜超过10m,接头处以防水材料填缝,密实无空隙。
(9)急流槽宜砌成粗糙面,或嵌入10cm×10cm坚石块,用以消能减小流速。 (10)对于汇水面积较大的路堑边坡急流槽,应考虑加大、加深急流槽尺寸,并在底部设消能设施后,导入路基排水系统。 9.2.4 施工质量
(1)急流槽所用的混凝土及砌筑砂浆强度应满足图纸要求,配合比准确,砌缝隙砂浆饱满,槽内抹面平整,直顺。
(2)进口汇集水流设施,出口设备消力槛等应砌筑牢固,不得有裂缝空鼓现象。
(3)槽内抹面平顺无裂纹。 (4)设置坡度顺直,无折坡现象。
9.3 盲沟、渗沟
9.3.1 施工前提条件见9.1.1 。 9.3.2 施工工序见图9.3.2 图9.3.2 盲沟、渗沟施工流程图
9.3.3 施工技术与工艺
(1)渗沟、盲沟的基坑开挖宜自下游向上游进行,并应随挖随机支撑和迅速回填,暴露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天,以免造成坍塌,支撑渗沟应间隔开挖。 (2)当渗沟开挖深度超过6m时,须选用框架式支撑,在开挖时自上而下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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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放样 基坑开挖 反滤层设置 排水层施工 封闭层施工
挖随加支撑,施工回填时应自下而上逐步拆除支撑。
(3)盲沟的埋置深度,应满足渗水材料的顶部(封闭层以下)不得低于原有地下水位的要求。当排除层间水时,盲沟底部应埋于最下面的不透水层上。 (4)当采用无纺土工布作反滤层时,应先在底部及两侧沟壁铺好地位,并预留顶部覆盖所需的土工布,拉直平顺紧贴下垫层,所有纵向或横向的搭缝应交替错开,搭接长度均不得小于300mm。
(5)盲沟的底部和中部用较大碎石或卵石(粒径30~50mm)填筑,在suishi或卵石的两侧和上部,安一定比例分层(层厚约150mm)并填较细颗粒的粒料(中砂、粗砂、砾石),做成反滤层,逐层的粒径比例,大至按4:1递减。砂石料颗粒小于0.15mm的含量不应大于5%。在盲沟顶部做封闭层,用双层反铺草皮或其他材料(如土工合成的防渗材料)铺成,并在其上夯填厚度不小于0.5m的粘土防水层。
(6)渗沟的出水口宜设置端墙壁,端墙下部留出渗沟排水通道大小一致的排水沟,端墙排水孔底面跨排水沟沟底的高度不宜小于0.2m,端墙出口的排水沟应进行加固,防止冲刷。
(7)填石渗沟只宜用于渗流不长的地段,且纵坡不能小于1%,宜采用5%,出水口底面标高,应高出沟外最高水位0.2m。 9.3.4 施工质量
(1)反滤层应层次分明,出水口应排水顺畅。 (2)实测项目参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10 涵洞、通道
10.1 圆管涵
10.1.1 施工前提条件
(1)根据设计资料进行完现场涵洞位置等核对,发现的问题已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复。
(2)相关的设计图纸和文件已经过详细审核,提出的问题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复,并对有关作业组做了详细的技术交底。
(3)所需的材料已进场并检验合格,管涵基础砼配合比已完成。如用外购圆管涵,已取得监理工程师批复;如为自制管涵,已完成砼管的配合比批复,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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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各种试验检测,开始生产。
(4)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已得到批复,施工进度计划及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得到批准,所需的机械设备、人员已进场到位,施工现场的设备、劳动力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10.1.2 施工工序
(1)施工工序框见图10.1.2 测量放样 基坑开挖 管基砼施工 管节安装 管基砼施工 管节预制 涂防腐材料 管节接缝处理 图10.1.2 圆管涵施工流程图 10.1.3 施工技术与工艺
(1)圆管涵基坑的开挖应采用机械开挖。基坑开挖前放出基坑的开挖线,用白灰撒出做为标志。开挖时测量人员跟随配合观测,机械基底开挖后的标高应比设计高出10~20cm,采用人工开挖整修。
(2)圆管涵管节端面应平整并与其轴线垂直,斜交管涵进出口管节的外端面,应按斜交角度进行处理。
(3)管节外壁应注明适用的管顶填土高度,相同的管节应堆放在一起,以便于取用,防止弄错。
(4)管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碰措施,避免管节破坏。 (5)基坑开挖后,必须根据地质情况,采用轻便触探仪检测基底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符合要求,则必须上报有关部门采用合适的方法处理。
(6)各管节应顺流水坡度安装平顺,当管壁厚度不一致时应调整高度使内壁齐平,管节必须垫稳坐实,管道内不得遗留泥土等杂物。
(7)对插口管、接口应平整,环形间隙就均匀,并应安装特制的胶圈或用沥青、麻絮等防水材料填塞,不得有裂缝、空鼓漏水等现象,对平接管,接缝宽度应不大于10~20mm,禁止用加大接缝宽度来满足涵洞长度要求。接口表面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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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并用有弹性的不透水材料嵌塞密实,不得有间断裂缝、空鼓和漏水等现象。 (8)用于灌溉、水电设施的管涵,进水口管涵底标高应低于渠道标高1/4~1/5R(R为圆管涵半径) 10.1.4 施工质量
(1)洞身顺直,进出口、洞身、沟槽等衔平顺接平顺,无阻水现象。 (2)帽石、一字墙或八字墙等平直,与路线边坡、线型匹配,棱角分明。 (3)涵洞处路面平顺,无调车现象。 (4)外露砼表面平整,颜色一致。 (5)实测项目参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10.2 倒虹吸
10.2.1 施工前提条件参见10.1.1 10.2.2 施工工序见图10.2.2 图10.2.2 倒虹吸施工流程图
10.2.3 施工技术与工艺
(1)倒虹吸管施工与圆管涵的施工技术与工艺基本一致,但重点处理在管节之间的接缝处理。
(2)倒虹吸在填土覆盖前必须做灌水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填土。 10.2.4 施工质量
(1)倒虹吸施工质量检查项目参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灌水试验 进出口施工 防腐层施工 管节节头施工 测量放样 基坑开挖 管基施工 管节安装 管基施工 10.3 盖板涵
10.3.1 施工前提跳价见10.1.1。 10.3.2 施工工序见图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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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放样 进出口施工 砼养生 砼浇筑 钢筋绑扎 模板安装 基坑开挖 基础砌筑 涵身砌筑 盖板支架安装 图10.3.2 盖板涵施工流程图
10.3.3 施工技术与工艺
(1)盖板涵的基坑开挖应采用机械开挖,人工配合成型。挖掘机开挖距基底标高5~10cm,人工修整基底确保不扰动基底地质土层。
(2)在开挖基坑时一般在基坑两侧留出临时排水沟,以降低基坑水位,以免让地表水或地下水浸湿基底土质。
(3)基坑开挖后应采用轻便触探仪或其他有效方法检测基坑承载力,在基底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下,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盖板涵的基础、涵身如采用片块石砌筑,砌筑施工应严格按照砌体的有关规范要求进行。
(5)盖板涵的盖板分为先预制后安装以及就地现浇的多钟办法施工。采用预制的办法施工。采用预制的办法必须严格控制预制板的长度与现场的沉降缝位置严格对应。就地现浇法的关键是搭设的支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同时现场采用泡沫板隔开沉降缝,浇筑时可“跳节”施工,以便沉降缝处模板的加固,确保沉降缝顺直。
(6)盖板砼浇筑完成后必须将及时养生,同时做两组试块与其同条件养生,强度达到设计规范要求时方能拆除支架。
(7)盖板涵沉降缝的处理均采用沥青麻絮处理,必须塞满填实。 10.3.4 施工质量 (1)参见10.1.4
(2)砼表面平整,棱线顺直,无严重啃边、掉角。
(3)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0.5%,砼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不得超过0.1mm。
(4)板的填缝应平整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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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拱涵
10.4.1 施工前提条件见10.1.1。 10.4.2 施工工序见图10.4. 10.4.3 施工技术与工艺
(1)拱涵有关砌体工程必须按砌体工程规范要求施工。 (2)基坑开挖及基底承载力检测如盖板涵。
(3)拱圈支架必须经设计演算确定,搭设拱圈时必须预留相应的预拱度,支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4)拱圈砌筑或采用砼浇筑时,应由两侧向中间同时对称进行,以防功架失稳,进出水口的拱上端墙应待拱圈合拢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30%以上后方可进行施工。
(5)拱圈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时方可拆除拱架,砂浆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拱上填土。
(6)当拱架未拆除,拱圈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时,可进行拱顶填土。但应在拱圈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卸架。 10.4.4 施工质量
(1)线形圆顺,表面平整。
(2)砼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0.5%,深度不得超过0.5cm。 (3)砌缝匀称,勾缝平顺,无开裂和脱落现象。 (4)实测项目参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拱顶填土 拱上端墙施工 拱圈施工 测量放样 基坑开挖 基础砌筑 墙体施工 拱圈支架搭设 10.5 箱涵通道、涵洞
10.5.1 施工前提条件见10.1.1。 10.5.2 施工工序见图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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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放样 墙身、墙顶 图10.5.2 箱涵通道、涵洞施工流程图
10.5.3 施工技术和工艺
(1)基底开挖要求见10.1.3(1)、(5)。
(2)在浇筑底板砼之前,应清除基底上的杂物,然后按图纸立模板,绑扎钢筋,浇筑砼。
(3)底板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在底板上立模浇筑侧板及顶板。
(4)箱涵通道、涵洞按沉降缝的位置分成几个单元进行浇筑,以利于侧墙沉降缝处模板的加固,确保沉降缝顺直。
(5)箱形通道、涵洞的侧墙、顶板模板架设支架采用满堂式支架一般采用门型支架或碗扣式支架搭设,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对于现浇模板拉杆,应采用PVC套管,拆模后拉杆应予以拔除。
(6)内模板的接缝采用腻子处理,模板接缝应确保平整,严格要求选用大面积胶合板,减少砼的接缝,保证外侧质量。
(7)沉降缝必须按图纸规定填塞嵌缝或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加氟化钠等防腐掺料的沥青浸过的麻絮或纤维板紧密填塞,和用有纤维掺料的沥青嵌缝膏或其他材料封缝。
(8)沉降缝处应铺抗拉强度较高的卷材,如沥青玻璃纤维布或油毡,加铺的层数及宽度按图纸所示。
(9)箱形通道、涵洞砼顶板侧板外表面上在填土前应涂刷沥青胶结材料或其
砼养生 沉降缝处理 墙身防腐层处理 进出口施工 砼浇筑 顶板钢筋安装 侧、内、顶模安装加固 墙身钢筋绑扎 基础砼浇筑 基坑开挖 基底检验 垫层施工 基础钢筋绑扎安装 63
他材料,以形成防水层。 10.5.4 施工质量见10.3.4。
11 路基整修
11.1 路堤整修
11.1.1 施工前提条件
(1)路基土石方、排水沟及边沟已施工完成,压实度、弯沉值符合要求。排水沟及边沟的断面、边坡坡度、纵坡坡度和排水系统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承包人应恢复各项标桩,按设计图纸要求和《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JTGF80/1-2004)规定其路基的中线位置、路基宽度、纵坡、横坡、边坡及相应的标高。
(3)路基现状全面检查后,承包人应编制整修计划和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在批复后才可实施路基整修工作。 11.1.2 施工工序 (1)工序内容
本项工作内容包含以下工序:路基全面检查、编制整修计划和方案、路堤顶层整修、路堤边坡整修、路堤排水沟整修、线外排水系统连通及其他有关环保的实施。
(2)工序框见图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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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全面检查 编制整修方案和计划 监理工程师审批 路堤顶层整修 平整度、横坡整修 路堤边坡整修 路堤防护 路基排水沟整修 线外排水系统连通 其它相关工程整修 路堤交验 图11.1.2 路堤整修施工流程图
11.1.3 施工技术
(1)填土路堤应用机械刮土或补土的方法整修成型,配合压路机机械碾压,当铲下的土不足以填补凹陷时,应采用与路基表面相同的土填平夯实。石质路基表面应用石屑嵌缝紧密、平整,不得有坑槽和松石。
(2)整修边坡需将超宽路基采用机械粗刷,人工刷坡到位。当坡面填土不足或边坡受雨水冲刷形成冲沟和坍塌缺口时,应自下而上将边坡挖成台阶,分层填补、夯实,再按设计坡面刷坡。
(3)各种水沟的纵坡、断面尺寸应用仪器工具控制,按设计图纸要求对各种边沟的纵坡进行整修,不得随意用土填补沟面缺损或坑洼。
(4)排水沟及边沟断面、路堤边坡坡度等各表面应拍打密实、整齐、光滑。 11.1.4 施工工艺
(1)测量放样,洒白灰标示出路堤两侧超填宽度,路堤顶面纵横向坡面标高采用埋砖法控制。
(2)填土路堤两侧超填的宽度应予以切除。如遇边坡缺土,必须挖成台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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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填补夯实。
(3)边沟整修应挂线进行,如遇边沟缺损,不可随意用土贴补。
(4)修整的路基表层厚150mm以内,松散的或半埋的尺寸大于100mm的石块,应从路基表面层移走,并按规定填平压实。
(5)在路堑边沟和路堤拱形护坡,每隔20米应设20*20cm临时排水沟,排水孔底面低路床标高10cm,在凹形竖曲线低处应增设临时排水孔。 (6)在路面施工前,应检查临时排水、永久排水设施是否设置、有效。 (7)路基修整完毕后,堆弃路基范围内的废土料应予清除。 11.1.5 施工质量要求 (1)平面几何尺寸及线位高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外观质量要求
1)路堤的顶面路拱、宽度、线形符合土质要求,表面平整、密实、无局部坑洼,曲线圆滑,边线顺直。
2)路堤边坡坡度应符合图纸要求,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取土坑、护坡道整齐稳定。
3)边沟、排水沟沟底无阻水、积水现象,具备铺砌要求;临时排水设施与现有排水沟渠连通。
11.2 路堑整修
11.2.1 施工前提条件参见11.1.1 11.2.2 施工工序
(1)工序框图见图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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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全面检查 编制整修方案和计划 监理工程师审批 截水沟整修 路堑边坡整修 坡面整修 路堑防护 路床顶层整修 平整度、横坡整修 路基排水沟整修 线外排水系统连通 路堑交验 图11.2.2 路堑整修施工流程图
11.2.3 施工技术
(1)土路基路床应用人工或机械刮土或补土的方法整修成型。深路堑边坡整修按设计要求的坡度,自上而下进行刷坡,不得在边坡上以土贴补。
(2)在整修加固的坡面时,应预留加固位置。当边坡受雨水冲刷形成小冲沟时,应将原边坡挖成台阶,分层填补、夯实。如填补的厚度很小(100mm~200mm),而又是非边坡加固地段时,可用种草整修的方法以种植土填补。
(3)各种水沟的纵坡、断面尺寸应用仪器工具控制,按设计图纸要求对各种边沟的纵坡应仔细检查,应使沟底平整,排水通畅,采用人工进行整修,不得随意用土填补沟面缺损或坑洼。
(4)土质路基表面做到设计标高后应采用平地机或推土机刮平,铲下的土不足以填补凹陷时,应采用与路基表面相同的土填平夯实。石质路基表面应采用石屑嵌缝紧密、平整,不得有坑槽和松石。
(5)石质路基边坡,应按设计坡比仔细整修,坡上的松石、危石必须及时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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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施工工艺
(1)测量放羊,对于土质或软石边坡可用人工或机械清刷,对于坚石和次坚石,可适用炮眼法、裸露药包法爆破清刷边坡,同时清除边坡上的危石、松石。 (2)路堑边坡如出现过量超挖,应用浆砌片石填补超挖坑槽。
(3)土质路床顶面标高超出设计部分应用平地机刮除,石质路床顶面标高超出设计部分应用人工凿平,超挖部分应按照与原路床相同的材料回填并碾压密实稳固。
(4)边沟整修应挂线进行,如遇边沟缺损,不可随意用土贴补;沟底凸出部分,人工修平。
(5)修整的路基表层厚150mm以内,松散的或半埋的尺寸大于100mm的石块,应从路基面层移走,并按规定填平压实。
(6)路基修整完毕后,堆弃路基范围内的废土料应予清除。 11.2.5 施工质量要求
(1)平面几何尺寸及线位高差的质量要求同路堤整修。 (2)外观质量要求
1)路基的路床顶面路拱、标高、宽度、线形应符合图纸要求,表面平整、密实、无局部坑洼,曲线圆滑,边线顺直。
2)路堑边坡坡度不低于图纸要求,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石质边坡还要求无险石、悬石和浮石。
3)边沟、截水沟、排水沟沟底无阻水、积水现象,排水良好,具备铺砌要求;临时排水设施与现有排水沟渠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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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监测工程
12.1 软基工程观测
(1)沉降与稳定观测的项目、目的、仪表见下表: 观测项目 地表沉降量 地表水平位移及隆起量 地下土体分层水平位移量 地下土体分层水平位移量 仪表名称 观测目的 用于沉降管理。根据测定数据调整填土速率;预地表型沉降测沉降趋势,确定等载预压卸载时间;提供施工计(沉降板) 期间沉降土方量的计算依据 地表水平位用于稳定管理。检测地表水平位移及隆起情况,移桩(边桩) 以确保路堤施工的安全预稳定 地下水平位用于稳定管理与研究。用作掌握分层位移量,推移计(测斜定土体剪切破坏的位置,软土指标较差,填土较管) 高,填方路基在施工过程中易失稳时采用。 地下水平位用于稳定管理与研究。用作掌握分层位移量,推移计 定土体剪切破坏的位置。必要时采用 (2)观测点的位置、数量及埋设按设计或合同文件要求。
(3)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设计或合同文件要求同步进行沉降和稳定的跟踪观测。一般每填筑一层应观测一次;如果两次填筑时间较长时,应每至少3天观测一次。路基填筑完成后,堆载等载预压期间应视地基稳定情况而定,一般每半月或每月观察一次,直至等载预压期结束。当路基稳定出现异常情况而可能失稳时应立即停止加载并采取果断措施,待路基恢复稳定后,方可继续填筑。每次观测均应按规定格式作好记录,并及时整理、汇总观测结果。 (4)路堤填筑速率应满足以下要求:
1)填筑时间不小于地基抗震强度增长需要的固结时间。
2)路堤中心沉降量每昼夜不得大于10~15mm,边桩位移量每昼夜不得大于5mm。
(5)卸载时间确定
要求推算的工后沉降量小于设计容许值,同时要求连续2个月观测的沉降量每月不超过5mm方可卸载开挖路槽并开始路面铺筑。
12.2 路堑边坡或滑坡监测
(1)沉降与稳定观测的项目、目的、仪表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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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测项目 监测方法 监测目的 地表沉降量 全站仪、光电测距仪 观测裂缝发展情况 水准仪 标桩、直尺或裂缝计 地下位移监测 地下水位监测斜仪 探测相对于稳定地层的地下岩体位移,证测 实和确定正在发生位移的构造特征,确定潜力在滑动面深度,判断主滑方面,定量分析评价边(滑)坡的稳定状况,评判边(滑)坡加固工程效果 地下水位监人工测量 观测地下水位变化与降雨关系,评判边坡测 排水措施的有效性 支挡结构变测斜仪、分层沉降仪支挡构造物岩土体的变形观测,支挡构造形、应力 压力盒、钢筋应力计 物与岩土体间接接触压力观测 (2)观测点的位置、数量及埋设按设计或合同文件要求。
(3)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设计或合同文件要求同步进行沉降和稳定的跟踪观测。一般要求施工期每三天观测一次,雨季期间加密,施工结束后前三个月,每周观测一次,雨季期间加密。三个月以后每月观测一次。在观测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检查,处理完毕后,方能继续观测。观测成果及时整理,第一年内的观测成果将作为工程验收资料。
每次观测均应按规定格式作好记录,并及时整理、汇总观测结果。 (4)监测指标见设计要求。
12.4 预应力锚固工程
(1)沉降与稳定观测的项目、目的、仪表见下表: 预应力锚杆工作阶段 监测内容 监测项目 施工阶段 锚杆体 锚杆工作状态及锚杆锚杆张拉力;锚杆伸长的施工质量 值;预应力损失 锚固对象 加固效果 被锚固体的位移及变化 工程运营阶段 锚杆体 锚杆的工作状态 预应力值变化 锚固对象 锚固工程安全状况 被锚固体的位移及变化 70
(2)观测点的位置、数量及埋设按设计或合同文件要求。
(3)锚杆张拉锁定后第一个月内每日观测一次;2~3个月内每周观测一次;4~6个月内每月观测3次;7个月~1年内每月观测两次;1年以后每月观测一次。在观测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检查,处理完毕后,方能继续观测。观测成果及时整理,第一年内的观测成果将作为工程验收资料。 (4)坡体位移监测
在路堑高边坡防护加固工程施工过程中一般要求对其坡体进行变形控制与监测,以便进行动态设计和确保施工安全,并检验工程效果。高边坡的坡体位移监测方法一般可分为简易观测法和专业仪器监测法,对于一般的高边坡均要求实施简易观测,简易观测由施工单位现场技术人员负责完成;对于重点复杂的路堑高边坡或滑坡病害除要求采用简易观测外,还必须对其坡体变形进行专业仪器监测,专业仪器监测主要是指坡体深部位移监测,一般采用钻孔测斜仪监测,要求委托专业单位承担。坡体深部位移监测期限一般一年以上,其监测周期为每月一次,雨季或坡体变形较大等特殊情况与要求应加密监测,遇有坡体变形不稳定应延长监测期限,直至坡体稳定、变形终止或在安全的限值范围内。 (5)监测指标见设计要求。
13 取、弃土场的整治
13.1 取土场
(1)路线两侧的取土场,应按设计规定的位置设置,取土深度根据用土量
和取土场面积确定。取土场应有规则的形状及平整的底部,不积水,边坡应设计坡率修整。
(2)取土场原地面如果属于耕地种植土,应先挖出堆置一边备用,工程完工后,恢复植被。
(3)当设计未规定取土场位置或贮土量不足另寻土源,集中取土时,其土质应符合路基填筑要求,同时考虑经济合理和利用荒山、山地的可能性,兼顾农田、水利、鱼池建设和环境保护,力求少占农田。
13.2 弃土场
(1)路基弃土应堆放规则,按设计要求进行整平碾压,不得任意倾倒,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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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进行排水、防护和绿化施工。
(2)山坡上不允许乱弃土,废方不得破坏或掩埋路基下侧的林木、农田及其他工程设施。
(3)沿河不得乱弃土,弃方应弃至指定地点,弃土不得堵塞河道、挤压桥孔或引起水流冲毁农田、房屋等。
(4)弃土堆应分层压实,做好防护工程,保护边坡的稳定,防止泥石流、滑坡等危害。
(5)弃石场表面应覆盖不少于80cm厚的土,以便恢复植被。
14 植树绿化
(1)进行公路绿化时,应根据当地自然、经济条件,选择绿化植物品种,做到乔木与灌木、针叶与阔叶、常青与落叶、木本与草本、花卉相结合,以便更好的增加绿化、美化效果,丰富公路景观,达到防护与观赏相结合的目的。 (2)高速公路因其车速高,流量大,进行绿化时,公路两侧土路肩、边坡以种植人工草为主,中央分隔带宜种植不同颜色的灌木、花卉和草皮。
(3)公路绿化平面布置应按照设计规程办理。公路行道树只能在边坡以外种植,路肩上不得植树,护坡道上只宜栽种灌木。种植的树种,宜按路段变化。 (4)标志牌、紧急电话前方、弯道内侧在设计视距影响范围之内,不得种植影响视线的树木,检修台阶两侧不应种植影响工作的树木。
(5)绿化植物栽植位置按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栽植。栽植绿化植物按公路工程绿化设计及任务大小,合理组织和安排劳力、机具,做好整地、划线、定点、挖坑;及时选苗,随起苗随运输,在春、球或雨季适当时期进行栽植。 (6)对于成排种植的树木,应整齐划一,间距误查不得超过10cm。 (7)绿化植物成活前,应加强养护管理,及时检查、补植浇水、除草、松土、施肥、修剪和防治病虫害和补苗。
(8)绿化植物郁闭后,为了促进其生长和发育健壮,形状优美,透光适度,通风良好,减少病虫害的发生,适时开花结果,应及时修剪抚育。修剪时期,应在秋季植物落叶后或春季萌芽前进行。
(9)防治植物病虫害应以预防为主,开展生物、化学防治与营林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办法,与贯彻“治早、治少、治了”的防治方针。严格木检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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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绿化地面卫生,小心越冬虫卵、蛹,烧毁落叶虫瘿、虫茧,及时清除衰弱、病害绿化植物。
(10)绿化公路的乔木、灌木、花草及防护林、风景林等,不宜在较长路段中采用同一种绿化植物品种,应根据情况分段轮换栽植不同品种,以减少病虫害的传播和蔓延。
15 安全文明施工
15.1 场地清理
(1)清除的丛草、树木严禁焚烧,以防引起火灾。 (2)拆除建筑物前,应制订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 (3)当采用空爆法拆除大型建筑物时,必须有经批准的控制爆破设计文件。
15.2 土方工程
(1)高陡边坡处施工时,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2)施工单位应为进场机械提供停机场地。
(3)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指挥。驾驶人员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
(4)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水位暴涨、山洪爆发或在爆破警戒区内听到爆破信号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
15.3 石方工程
(1)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均应按照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执行。
(2)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弃。发现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处理。
(3)爆破工程必须有专人指挥。爆破作业时,应确定爆破的危险区,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人、蓄、建筑物和其它公共设施受到危害和损失。在危险区的边界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建立警戒线,显示爆破时间的警戒信号;在危险区的入口或附近道路应设置标志,并派人看守,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
(4)爆破作业的爆破计划和技术措施等都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及当地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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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的批准后进行。
(5)爆破作业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证书的专业人员施爆。
15.4 防护工程
(1)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
(2)拌和机应安置稳妥,开机前必须确认各部装置牢固可靠,操作灵活。 (3)挡墙挖基应视土质、湿度和挖掘的深度设置安全边坡,否则应设置适应的围壁支撑。
15.5 涵洞通道
(1)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挂牌作业。
(2)开挖现场应有明显标志,与该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入内。
(3)居民区附近的开挖,应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居民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并为附近居民的生活及交通提供有效的临时便道或便桥。
15.6 河、塘、湖(库)海区域
(1)河、塘、湖(库)海路基施工应特别注意洪水、泥石流及海潮等自然灾害的影响,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安全人员持证上岗,挂牌作业。 (3)现场划清施工区,并有明确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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