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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建设项目监理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14]4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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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建设项目监理管理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14.08.05 2014.08.05 川交函[2014]404号 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建设项目监理管理工作的通知 (川交函[2014]404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直有关单位,各在建项目公司,各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项目监理管理,规范交通建设项目监理活动,提高监理工作管理水平,促进我省交通建设项目监理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加强我省交通建设项目监理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项目监理招投标行为

(一)凡在我省承担交通建设项目监理业务的监理企业必须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且不得超资质等级范围承揽监理工程项目。

(二)建设项目招标人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建设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合理确定投标人报价范围。项目招标人不得强迫中标人第二次报价或签订阴阳合同。

(三)禁止任何监理企业允许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监理业务。监理企业拟定项目总监、副总监、总监代表、驻地、副驻地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投标人员必须是已在该企业进行了从业登记的监理工程师,监理企业为其正常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证明材料作为投标监理企业投标人员身份证明材料之一纳入招标文件要求。 二、进一步加强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动态监管

(一)对监理企业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厅质监局要对我省监理企业每年组织一次定期检查,重点检查

监理企业注册人员资质和数量是否符合相应资质条件,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对于由于监理人员变更等原因造成监理企业达不到相应资质等级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不符合标准的,将按相关文件规定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资质。

(二)严格监理工程师从业登记管理,凡我省已取得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必须经过从业登记后才能上岗。一名监理工程师只能在一家监理企业进行登记,且从登记审核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不能办理从业登记注销。经过从业登记的监理工程师只能在其登记的监理企业从事监理工作,不得在其他监理企业从事监理工作。未经从业登记的监理工程师不得在我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事监理工作。 (三)严格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管理,凡在我省从事监理活动的监理企业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11〕572号)要求及时到厅质监局办理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未进行业绩登记、业绩登记尚未截止或监理工程师在一个项目上从事监理工作的时间少于6个月的,不能作为监理工程师个人的完整业绩。未进行业绩登记的监理工程师不得在我省交通建设项目上从事监理工作。

三、监理企业要严格履行合同,加强派出机构管理

(一)监理企业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并结合监理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现场条件等因素组建现场监理机构,配备相应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等人员。现场监理机构人员的变更,监理企业应书面报项目业主审批。

(二)监理企业应针对各项目特点制定现场监理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现场监理机构的管理,定期对现场监理机构进行检查考核,每年检查和考核不少于两次。

(三)监理企业要派技术负责人参与现场监理机构对涉及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四)监理企业应当在现场监理机构组建完成后及时将组建情况报业主认可,并在认可后15日内向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报备。内容包括: 1.监理服务合同(复印件);

2.《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监理人员进场情况一览表》; 3.进场监理人员变更及项目业主批复情况; 4.办公设施设备、检测仪器及车辆等配备情况。 四、现场监理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现场监理工作

(一)现场监理机构应当根据监理职责,建立监理工作基本制度,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并根据监理合同和项目要求编制监理计划、监理实施细则,其内容应有针对性,且审批手续齐全;重难点工程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实施细则;监理计划、监理实施细则应包含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

(二)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应满足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要求。如审查有修改意见,应对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次报审的材料进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送审、审批应在项目开工前,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应在施工前。

(三)对承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等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并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资格、特殊工种上岗证等报审资料应及时进行审查,并有审核记录。

(四)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验,并按照规定频率对工程材料进行抽检。对检测报告要进行审核,检测合格准予使用,对不合格的材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建立台帐。 (五)根据有关规定、合同和监理计划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六)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大型起重机械、塔吊、龙门吊、架桥机、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报审资料进行审查;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装拆卸方案和安全措施以及使用前向有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检查该类机械、设备的挂牌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对该类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七)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并报项目业主。

(八)对现场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违规行为应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回复;对涉及较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业主和项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质监机构。

五、进一步加强监理企业诚信管理,加大违约处罚力度

(一)项目业主要对照监理合同要求,每季度对监理企业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对监理企业承包合同段的信用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在本项目内予以公示公布,同时将信用考核情况报项目质监机构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二)项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要每半年对本辖区内各建设项目监理企业承包合同段的信用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监理人员的履约情况,现场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对于监理企业未按投标承诺配备总监、副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未按合同约定办理监理工程师更换手续,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理不到位等失信行为 要及时报厅质监局。

(三)厅质监局要对各项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报送的监理企业失信行为及时进行确认,同时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失信行为较严重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具体失信情况报厅,厅将对相关监理企业或监理工程师个人予以全省通报批评或直接调整监理企业信用等级,监理工程师个人评价周期内从业承诺履行状况标注为很差。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以及项目业主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监理企业和现

场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监理企业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理,保障监理企业履职费用,确保全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营造加快交通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

1.《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监理人员进场情况一览表》 2.《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监理人员变更情况表》 3.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表 4.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截止表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8月5 日 附件1:

《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监理人员进场情况一览表》

工程名称: 合 同 号:

建设管理单位:(盖章) 监理企业: (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 证 书 编 号 职 务投标时实际进场姓 名职 称监理资格证书编号姓 名职 称监理资格证书编号监理专业安全环保证书编号岗位登记企业变更及批复情况备 注总监理工程师 副总监理

师 。。。。。。。。。。。。。 。。。。。。。。。。。。。 。。。。。。。。。。。。。 。。。。

。。。。。。。。。 。。。。。。。。。。。。。 其它监理人员 汇总合同人数: 进场人数: 变更人数: 变更比例: 资质降低人数: 资质降低比例: 填报人员: 复核人员: 注:1、此表为登记表样表,建设单位应在监理人员进场时按照合同对照填写; 2、监理专业是指监理资格证书上所载明的监理专业;

3、安全环保证书编号是指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考试合格证书编号; 4、岗位登记企业是指监理人员进行岗位登记时注册的监理企业。 附件2:

《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监理人员变更情况表》

工程名称: 合 同 号:

建设管理单位:(盖章) 监理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变更前变更后姓 名职 称监理资格证书编号监理专业安全环保证书编号岗位登记企业姓 名职 称监理资格证书编号监理专业安全环保证书编号岗位登记企业变更及批复情况

填报人员: 复核人员: 附件3:

《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件号 是否从业登记在中标监理企业□ 是□ 否交通运输部监理资格证书号□JGJ □JGZ □JSJ □JSZ 本人已在 (监理企业名称) 中标的 项目 监理合同

段从事 (监理岗位)监理工作,现提出进行业绩登记。监理工作起始时间为 年 月 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姓名) 已在我单位中标的项目 监理合同段从事 (监理岗位) 监理工作,监理工作起始时间为 年 月 日,

现按规定办理业绩登记手续。 监理企业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建设单

位意见: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项目质监机构意见(审核未通过的应说明原因) 质监机构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省级质监机构意见

(审核未通过的应说明原因) 质监机构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监理企业、建设单位、项目质监机构、省级质监机构各执一份;在□内打√或 ×。 附件4:

《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截止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件号 是否从业登记在中标监理企业 □是 □否交通运输部监理资格证书号□JGJ □JGZ □JSJ □JSZ (姓名) 已于 年 月 日离开我单位中标的 项工

同评

监理企业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建设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项目质监机构意见(审核未通过的应说明原因) 质监机构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省级质监机构意见(审核

未通过的应说明原因) 质监机构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监理企业、建设单位、项目质监机构、省级质监机构各执一份;在□内打√或×。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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