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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寄收政审(函调)材料的几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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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寄收政审(函调)材料的⼏点说明

关于寄收政审(函调)材料的⼏点说明

1.信封的写法。

(1)信封地址⼀定要是对⽅单位的党组织。政审(函调)信属于公函,“公对公”的性质,不是发给个⼈的,也不是发给单位⾏政的。

(2)信封要加盖封⼝章,⼀般在信封的背⾯两端各盖⼀个。

2.函调信的写法。

(1)抬头的单位名称,⼀定是要有党组织的单位。如果单位没有党组织,寄发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等(不要写“某某村委会”,“某某村”即可)。地址尽量详细准确,如“某县某乡某村”等。

(2)总⽀联系电话不要填党群⼯作部电话(信封上印有党委电话)。建议留党总⽀办公室电话或培养考察⼈的电话,以便对⽅党组织有不清楚的地⽅(⽐如有的社区太⼤,需要本⼈到社区接受询问等),可以及时联系。(3)落款的地⽅要填上党总⽀名称,并且加盖党总⽀公章。(4)附注栏⼀定要填上。⽅便政审材料寄回来后进⾏转递。

(5)⽗母亲在⼀个⼯作单位的,可以填写在⼀张政审(函调)信上⾯,以节约时间和纸张。

3.其他。

(1)不必让学⽣本⼈来党群⼯作部领取政审材料。该材料本⼈不应看到。材料若收到,会及时转递到各基层组织。(2)也不必到收发室查询。基本查不到结果,收发室收到后会及时转递(不会给本⼈),没收到查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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