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关于成立内蒙古大学青年志愿者联盟申请报告

关于成立内蒙古大学青年志愿者联盟申请报告

来源:筏尚旅游网
关于成立内蒙古大学青年志愿者联盟申请报告

关于成立内蒙古大学

“青年志愿者联盟”的申请报告 校团委:

随着社会公益事业的不断发展,志愿服务的范围不断拓展,学生作为一个肩负社会责任的群体,在公益事业发展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整合我校各院系志愿者社团的力量,给学生带来更大与社会接轨平台,有利于学生积极加入社会服务队伍,有利于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增强,更有利于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和我校的文化建设,特申请创建“青年志愿者联盟”。

“青年志愿者联盟”将把我校的志愿者社团联合起来,唤起学校更多的爱心学生来帮助需要关心的人。

“青年志愿者联盟”将在校内外全面开展以社会公益服务、校区文化建设等为重点的志愿者行动,主要开展爱心义卖、校区内无偿献血宣传和志愿服务、环境保护、勤工俭学、爱心支教、关爱儿童等志愿服务。通过这些活动来培养服务意识,传扬奉献精神。

妥否 ,盼复 申请人:贾帅 二〇一一年十月一日

内蒙古大学青年志愿者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内蒙古大学青年志愿者联盟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服务事业的各院、系青年组成的全校性公益团体。

第二条 本联盟是依法成立的学校青年志愿者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校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联盟通过组织和指导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弘扬校园文化和培养学生奉献精神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道德文化素质建设,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推进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提高青年的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条 本联盟的原则:“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 第四条 本联盟的精神: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 本联盟的行动宗旨:展示自我,爱心你我他。

第六条 本联盟接受呼和浩特市志愿者联盟的中心指导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七条 本联盟的职责范围:

(一)弘扬校园文化,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二)培养学生的公识、公共道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三)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四)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五)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活动,协调、指导全校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六)开展与其他高校、社会志愿者组织或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 会员 第 明确定义

(一)志愿者是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的前提下,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二)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九条 本联盟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十条 凡承认本联盟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学生个人,经组织部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联盟的个人会员。经团同意,个人会员也可担任联盟组长、等职务。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会议讨论通过;

(三)由团会议或会议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联盟的活动; (三)获得本联盟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向本联盟推荐会员;

(六)请求本联盟帮助解决在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纪守法、履行志愿服务承诺、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联盟决议; (二)参加本联盟活动,及时完成本联盟交办的任务;

(三)宣传本联盟宗旨、维护协会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者精神和组织的影响力;

(四)主动向联盟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宣传部提出)

(五)向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 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是建立在自愿参加基础上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以书面通知本联盟,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七条 团可以接纳对本联盟有杰出贡献的人士为优秀会员。经常委会同意,优秀会员可以担任联盟干部。

第十六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干部会和常务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内蒙古大学大学青年志愿者联盟组织结构及各部门职能 第一条:机构人员设置: 一名。 副三名。

综合部一名,副一名。 宣传部一名,副一名。 组织部一名,副一名。 联络部一名,副一名。 策划部一名,副社长一名。 第二条:各部门的职责: (一)的职责:

1.统筹和规划联盟整体发展的思路,组织和协调下属部门工作; 2.把握联盟的运行方式和发展方向,促进联盟的稳定和谐发 ; 3.确定联盟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

4.维护联盟的正当权益;

5.对其他干部及成员进行监督并对联盟负责; 6.执行校团委的各项决议。 (二)副职责:

1.学习团委相关文件精神,把握总体工作方向,制定近期发展计划; 2.审定各部门工作计划,统一工作思想,监督和协调各部门工作; 3.定期召开例会,进行工作总结。 (三)综合部职责:

1.传达团的工作思想和活动方针,整理和发布联盟内部工作动态; 2.协调各部门工作,担负联盟与上级组织的沟通与联系;

3.负责全院志愿者注册、管理和考核工作,工作总结及相关规章制度等; 4.协调内部各成员的关系和各部处理日常事务。 (四)联络部职责

1. 协调联盟与学校相关部门的常规性活动;

2.负责与社会各界相关组织联系,为联盟活动开拓更广阔的空间; 3.负责筹集资金,以便保证联盟的正常运行。 (五)策划部职责: 1.担负联盟整体设计;

2.为联盟的各项活动起草可行性策划书; 3.收集任何有关活动的资料和信息。 (六)组织部职责:

1.根据策划部的可行性企划书进行各项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2.对活动进行整体的调度和监管,保证活动的安全性; 3.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七)宣传部职责:

1.负责与媒体沟通联系、行动部门宣传指导等任务;

2.制作海报和宣传栏,对联盟的各项工作与活动进行作及时的报道; 3.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宣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