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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管道维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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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管道维护方案

一、一般规定

1、污水管道的运行维护应包括下列内容: (1)污水管道巡视; (2)污水管道养护;

(3)污水管道污泥运输与处理处置; (4)污水管道检查与评估; (5)污水管道修理; (6)污水管道封堵与疏通。

2、污水管道维护工作的安全操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及其他有关规定。

3、污水管道口径划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污水管道口径划分表

类型 管径(mm) 截面积(㎡) 小型管 <600 中型污水管道 ≥600,≤1000 大型污水管道 >1000,≤1500 特大型污水管道 >1500 >1.766 <0.283 ≥0.283,≤0.785 >0.785,≤1.766 4、检查井应具备防坠落功能。

5、污水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应建立污水管道运行、巡视、养护、维修以及突发事件的记录档案,并应进行统计分析,按月上报。

二、污水管道巡视

1、污水管道巡视对象应包括污水管道、各类检查井和排放口。 2、污水管道巡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污水管道是否塌陷、淤堵; (2)检查井盖、防坠网是否缺失; (3)护栏、警告牌等附属设施是否完整;

(4)污水管道控制范围内的污水管网有无污水溢流或倒灌; (5)其他应该检查的内容。 3、检查井外部巡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污水是否冒溢;

(2)井框盖是否变形、破损或被埋没; (3)井盖和井框之间高差和间隙是否超限;

(4)井盖和井框之间是否突出、凹陷、跳动或有声响; (5)井盖标识是否错误; (6)井盖周边是否有施工;

(7)附近是否存在堆物、搭建、垃圾等; (8)排放口淤积情况检查并及时组织清理。 4、检查井内部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井盖链条和锁具是否缺损; (2)爬梯是否松动、锈蚀或缺损;

(3)井壁是否存在泥垢、裂缝、渗漏或抹面脱落等; (4)管口是否破损; (5)井底是否存在积泥;

(6)防坠设施是否缺失、破损,是否存有垃圾、杂物。 5、当发现下列行为之一时,应及时制止并报告:

(1)向污水管道内、检查井内倾倒垃圾、粪便、残土、废渣等废弃物;

(2)在污水管道控制范围内修建各种建(构)筑物; (3)在污水管道控制范围内挖洞、取土、采砂、打井、开沟种植及堆放物件;

(4)擅自向污水管道内接入污水管,或架设、埋设跨越管线。 6、污水管道巡视中遇到井盖破损、污水外溢等紧急情况时,应专人值守并在30分钟内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雨季应10分钟内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

7、污水管道巡视频次按照下表规定执行。

污水管道巡视频次

序号 1 2 3 巡视项目 污水管道 检查井外部 检查井内部 巡视频次 1次/周 1次/周 1次/季度 巡视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自发现至上报不得超过半小时 备注 三、污水管道养护

1、污水管道养护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 (1)污水管道和倒虹吸管的清淤、疏通 (2)检查井的清捞; (3)井盖及防坠网更换。

2、污水管道、检查井、污水口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3、污水管道、检查井、污水口内不得留有杂物,允许积泥深度、

充满度、养护频率、人员和车辆等要按照下表的规定;

污水管道养护标准

项序号 目名称 污水管道 项目分类 小型管 中型管 大型管 污水检查井 污水截流井 允许淤积深度(mm) <50 <80 <100 有沉泥槽,管底以下50mm; 无沉泥槽,管径的1/5 最大运养护频率行充满 (次/ 度 年) 0.3 0.4 0.5 3 2 1 ≥98% / 6 / 0.5 0.1 畅通率 (%) 机械 功能性结构性检测频次(次/年) 0.25 0.2 0.15 检测频化率 率(次/(%) 年) ≥90% ≥80% ≥60% 1 1 0.5 1 2 检查 井 / 4 / 0.5 0.1 4、检查井井盖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铸铁井盖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铸铁检查井盖》CJ/T3012的有关规定,混凝土井盖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纤维混凝土检查井盖》JC-8的有关规定,检查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检查井盖》GB/T 23858的有关规定;

(2)车辆经过时,井盖不应出现跳动和声响,井盖与井框间的允许高低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井盖与井框间的允许高低差表

设施种类 检查井 盖框间隙 (mm) <8 井盖与井框高低差 ≥-5,≤+5 井框与路面高低差 ≥-5,≤+5 (3)井盖的标识应与污水管道的属性相一致;

(4)铸铁井盖、或采用混凝土、塑料树脂等非金属材料的井盖,承载能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检查井盖》GB/T 23858的规定。

5、当巡视人员在巡视中发现井盖缺失或损坏后,应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并在4小时内修补恢复。

6、检查井防坠设施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坠设施上的垃圾和杂物应及时进行清理,不得将垃圾和杂物扔入检查井内;

(2)发现防坠设施不牢固的,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7、压力管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力管养护应采用满负荷开泵的方式进行水力冲洗; (2)透气井内应无浮渣;

(3)排气阀、压力井、透气井等附属设施应完好有效; (5)压力盖板应无锈蚀,密封垫应定期更换,井体应无裂缝。 8、污水管道疏通养护可采用射水疏通、绞车疏通、推杆疏通、转杆疏通、水力疏通和人工铲挖等方式,各种污水管道疏通方法及适用范围宜符合下表的规定。

污水管道疏通方法及适用范围表

疏通方法 射水疏通 绞车疏通 推杆疏通 小型管 √ √ √ 中型管 大型管 √ √ — √ √ — 特大型管 — √ — 倒虹管 压力管 盖板沟 √ √ — — √ — √ √ — 转杆疏通 水力疏通 人工铲挖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表中“√”表示适用,“—”表示不适用

9、检查井的清掏宜采用机械设备清掏,并辅助人工实施。 10、服务单位应对养护质量进行控制,污水管道设施疏通清捞养护质量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污水管道设施疏通清捞养护质量标准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 绞车检查 残余泥污 电视监测 声呐检测 查井 工作现场 目视、花杆和量泥斗检查 目视检查 质量要求 第一遍绞车检查,铁牛内厚泥不应超过铁牛直径的1/2;污水管道长度按40m计,超过或不足40m允许积泥按比例增减 疏通后积泥深度不应超过管径或渠净高的1/8 疏通后积泥深度不应超过管径或渠净高的1/8 井壁清洁无结垢;井底不应有硬块,不得有积泥 工作现场污泥、硬块不落地;作业面冲洗干净 11、养护车辆和污泥盛器在道路上作业停放时,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应悬挂警示灯;养护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并及时撤离。

四、污泥运输与处理处置

1、污水管道污泥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污水管道污泥应采用污泥运输车辆运输;

(2)运输车辆驶出装载现场前,应将车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 (3)污水管道污泥运输过程宜保持密闭状态;

(4)污水管道污泥运输车辆应按指定路线运输,并应在指定地点卸倒;

(5)污水管道污泥长距离运输宜进行脱水处理。 2、污水管道污泥处理、处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污水管道污泥到就近污泥中转站或处理站对污泥进行脱水处理,污水管道污泥处置应符合处理站接收要求;

(2)污水管道污泥处置应建立完善的检测、记录、存档和报告制度。

五、污水管道检查与评估

1、污水管道检查与评估应符合现行相关的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 181的有关规定。

2、污水管道状况检查可分为功能状况检查和结构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污水管道状况检查内容表

检查类别 功能状况 检查项目 检查井、排放口积泥,污水管道沉积、结垢、障碍物、树根、洼水、残墙、坝头、浮渣,水位和水流、井盖缺损、有毒有害气体等 污水管道脱节、变形、支管暗接、错位、渗漏、腐蚀、胶圈脱落、破裂与空洞、异物侵入、倒坡、塌陷、异管穿入等 结构状况 3、污水管道检查与评估应结合下列工作进行: (1)污水管道状况普查; (2)移交接管检查; (3)来自其他工程影响检查;

(4)应急事故检查和专项检查。

4、功能状况检查和结构状况检查的普查周期应符合相关的规定要求;流砂易发地区、湿陷性黄土地区等地质结构不稳定地区的污水管道、管龄30年以上的污水管道及施工质量差的污水管道普查周期可缩短。

5、移交接管交接前应对功能状况和结构状况进行检查,并应核对竣工资料及相关的地理信息数据。

6、污水管道检查可采用CCTV检测、声呐检测、量泥斗检测、潜水检查、反光镜检查、水力坡降检查、染色检查和烟雾检查等方法。污水管道检查方法及适用范围宜符合下表的规定。

污水管道检查方法及适用范围表

检查方法 电视检测 声呐检测 量泥斗检测 潜水检查 反光镜检查 水力坡降检查 染色检查 烟雾检查 中小型污水管道 √ √ — — √ √ √ √ 大型以上污水管道 √ √ — √ √ √ √ √ 倒虹管 检查井 功能状况 结构状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表示适用;“—”表示不适用。

7、采用CCTV检测进行结构状况检查前,宜对检查管段进行清

洗。

8、CCTV检测不应带水作业,当现场条件不能满足时,应采取降低水位措施,使污水管道内水深不大于污水管道直径的20%,且不应大于200mm;采用CCTV检测时管内最大淤积深度不应大于100mm。

9、采用声呐检测时,管内水深不宜小于300mm。

10、潜水检查的污水管道管径或渠内高不得小于1200mm,流速不得大于0.5m/s。

11、从事污水管道潜水检查作业的潜水员应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12、潜水员应实时向地面报告检查情况,并由地面记录员当场记录。

13、污水管道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向管理方提交检查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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