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项目酒店、超市、电影院一事,达成如下意向:
1、承租意向物业:交付使用期限:暂定为: ; 承租面积: 。
2、甲方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以上承租意向物业有优先承租权;
3、本意向书签订后,甲乙双方对意向物业的租赁事项,另行协商并签订租赁协议;如意向书签订后 个月内,双方未能达成正式协议,则本意向书终止。
4、本意向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给厦门市立丹行置业有限公司保存。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