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现将20xx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星期四)至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日期间注意安全,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3月14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