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男,汉族,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侵害人:,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年 月 日下午,因纠纷与发生争执并在争执过程中造成右手手臂受伤。 年 月 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x区治安拘留。
由于过错行为,已经给受害人造成了身体上的创伤和财产损失,对此,深有悔意。现双方就本案的赔偿等相关事宜,经过诚恳、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1、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给造成的'损害,深感歉意,并致以诚恳的道歉,请求予以宽恕。
2、一次性赔偿梁鉴定费、后期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财产损失合计人民币万元。
3、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付清上述赔偿款项。付清上述赔偿款项后,双方因本案纠纷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梁也不再以诉讼、非诉等方式追究韩民事责任。
4、本着化解矛盾、邻里和睦的态度,对故意伤害行为给予谅解,并同意并请求公关机关对本案作调解处理,不再请求机关追究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5、如果上述双方有任何一方违约,则:对于受害者有继续追究刑事责任并要求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鉴定费、后期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的权利;对于侵害人有要求受害人全额返还已经向受害者支付的上述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并有权要求承担上述费用10%的违约责任以及如需律师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如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起诉。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呈交xx区一份存档一份。
受害人:
侵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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