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单位接收函
北京市商业学校:
我单位同意接收贵校X届 院(系) 专业同学来我单位实习。
实习期间,工作安全由我单位负责承担,学生人身安全由学生本人承担。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全称(公章):
毕业生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